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私募基金代销渠道有哪些?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私募基金代销渠道有哪些? 一、私募基金有哪些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私募基金有多种分类方法。在此,我们将仅以常用的投资对象进行划分。从国际经验来看,现行私募基金的投资对象是非常广泛的。以美、英两国为例,其私募基金的投资对象包括了股票、债券、期货、期权、认股权证、外汇、黄金白银、房地产、信息软件产业以及中小企业风险创业投资等,投资范围从货币市场到资本市场再到高科技市场、从现货市场到期货市场、从国内市场到国际市场的一切有投资机会的领域。根据上述对象可以将其分为三类:
1、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顾名思义,这是以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衍生工具为主的基金,量子基金、老虎基金、美洲豹基金等对冲基金即为典型代表。这类基金基本上由管理人自行设计投资策略,发起设立为开放式私募基金,可以根据投资人的要求结合市场的发展态势适时调整投资组合和转换投资理念,投资者可按基金净值赎回。它的优点是可以根据投资人的要求量体裁衣,资金较为集中,投资管理过程简单,能够大量采用财务杠杆和各种形式进行投资,收益率比较高等。
2、产业私募基金
该类基金以投资产业为主。由于基金管理者对某些特定行业如信息产业、新材料等有深入的了解和广泛的人脉关系,他可以有限合伙制形式发起设立产业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只是象征性支出少量资金,绝大部分由募集而来。管理人在获得较大投资收益的同时,亦需承担无限责任。这类基金一般有7-9年的封闭期,期满时一次性结算。
3、风险私募基金
它的投资对象主要是那些处于创业期、成长期的中小高科技企业权益,以分享它们高速成长带来的高收益。特点是投资回收周期长、高收益、高风险。
二、私募基金代销渠道有哪些?
基金代销机构有5类,分别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三、代销基金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9条: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2、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
3、有与基金销售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设施;
4、有安全、高效的办理基金发售、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技术设施,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的有关要求,基金销售业务的技术系统已与基金管理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相应的技术系统进行了联网测试,测试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5、制定了完善的资金清算流程,资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
6、有评价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产品风险等级的方法体系;
7、制定了完善的业务流程、销售人员执业操守、应急处理措施等基金销售业务管理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
8、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私募基金代销渠道主要是通过第三方有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阶段我国的大部分银行都有代销私募基金,但是并不是所有银行都能代销私募基金,前提是获得第三方私募基金代销牌照。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私募基金类型。不同的基金类型所承担的风险也有所不同,投资前要充分考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


...

·还没有文章
·刑法修正案九有既往效力吗?
      我国刑法最新的一次修订是2015年,那时立法机关出台了《刑法修正案(九)》,新加入了一些罪名,也对一些法条进行了更改。这时很多人会有一个疑问,对于之前发生的犯罪行为,新法颁布后如何界定。这里说的就是法律溯及力的问题。那么刑法修正案九有既往效力吗......


·故意伤害罪的成立要符合什么条件
      故意伤害罪的成立条件包括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且该行为造成了对他人健康的损害,达到了轻伤、重伤甚至死亡的程度。故意伤害罪侵害的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应该予以严厉打击。犯故意伤害罪能判几年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


·超市观光电梯顾客摔倒索要赔偿的依据有哪些
      超市观光电梯顾客摔倒索要赔偿的依据有哪些超市观光电梯顾客摔倒索要赔偿依据1、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第2款规定,“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商场未尽到安全保......


·私募基金购买债权合法吗?
      私募基金购买债权合法吗?一、 通常市场按投资方式和操作风格将私募股权投资分为三类1、风险投资基金 2、产业投资基金  3、并购投资基金二、私募基金购买债权合法吗?根据证监会颁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管理办法......



·石红旗律师为一起滥用职权罪被告人进行无罪辩护成功!
      2012年4月19日,涉嫌滥用职权罪的原贵州省黄平县畜牧兽医局副..、草地中心主任杨xx,以贵州省黄平县人民法院(2011)黄刑初第35号《刑事判决书》,认定事实错误,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为由,要求当时在贵州兄弟律师事务所工作的石红旗律师、杨树录律师接受其......


·劳动..是否成立应如何判断?
      劳动..是否成立应如何判断?【案情简介】任某在甲公司从事拔鸭毛的工作,每完成一只提成0.24元,每天结算应得提成数额,每月累计后公司于次月通过银行向任某发放。    任某在从事该工作期间,不参加公司考勤,按计件提成,但不到......



·南京离婚律师咨询
    南京离婚律师承办婚姻家庭案件,处理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涉外婚姻等婚姻、家庭财产纠纷案件,致力于圆满解决婚姻出现的种种问题。南京离婚律师专注于代理南京及各地疑难婚姻家庭类案件,如婚姻过错赔偿诉讼、离婚抚养协议、离婚诉......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位于秦淮区红花街道广洋社区罗家场,位置比较偏辟,周围都是农田菜地,可以从大明路进去,或者从南边岔路口宏运大道向北进去,大约2公里左右,如果需要刑事律师帮助,可以联系律师帮助处理。★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税收怎么算?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税收怎么算?一、外商投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所得税的性质和税率1、外商投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以下简称“外资股权转让)所得税在性质上属于预提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外资所得税法》”)有间接......


·净身出户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净身出户就是离婚后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这样的协议一般在婚前就已经签订,表面看来是对爱情和权益的双重保障,出轨一方承担责任,另一方则得到金钱作为补偿。    按照《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


·房产继承如何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房产继承是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一种房屋转移行为,房产继承之后就需要办理转让过户,过户之后才会成为自己的房子,继承法对于房产继承的程序是有明确的规定的,那么房产继承如何办理转让过户呢?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私募基金代销渠道有哪些?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请问农民种田要不要交水利费?如果收合不合法?
·胡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孩子归属问题,方便的话接个电话
· 我是在厂里面上班 我们十月份就降工资了她们到十一月才告诉我们 我就提出不做
·车祸保险公司不赔偿,我妈妈车祸七级鉴定后保险公司不赔偿怎么办是不是可以起诉保险公
·我在今出车祸后出理完,我就把车卖了
·贷款担保人可以诉讼吗
·我们是2013年8月21号买的房,2014年4月分开的,房子
· 连续偷窃、总价值600块钱
·借钱不还,现在联系不上人了
·是房子一直是老婆的名字,现在离婚我是不是什么都没有啊
·我是苏州广泰财富的债权人,想和你联系一下,想通过你跟乐为东联
·龙口市看守所是第几监区


推荐律师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请问农民种田要不要交水利费?如果收合不合法?
·胡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孩子归属问题,方便的话接个电话
· 我是在厂里面上班 我们十月份就降工资了她们到十一月才告诉我们 我就提出不做
·车祸保险公司不赔偿,我妈妈车祸七级鉴定后保险公司不赔偿怎么办是不是可以起诉保险公
·我在今出车祸后出理完,我就把车卖了
·贷款担保人可以诉讼吗
·我们是2013年8月21号买的房,2014年4月分开的,房子
· 连续偷窃、总价值600块钱
·借钱不还,现在联系不上人了
·是房子一直是老婆的名字,现在离婚我是不是什么都没有啊
·我是苏州广泰财富的债权人,想和你联系一下,想通过你跟乐为东联
·龙口市看守所是第几监区

热门城市

·玉林律师
·
阿勒泰律师
·
香港岛律师
·
和平区律师
·
南平律师
·
西藏律师
·
焦作律师
·
巫山县律师
·
天津律师
·
基隆律师
·
宝鸡律师
·
巴彦淖尔律师
·
吐鲁番律师
·
江苏律师
·
黔江区律师
·
广元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