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付是出卖人将所建房屋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在实际交付房屋的时候,最担心的就是房屋交付与约定不符,那要是购房者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来处理才好呢?要是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交付与约定不符该怎么办
(一)房屋质量不合格
(二)存在一般质量问题
(三)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
(四)配套设施迟延或者交付不能配套基
(五)装饰和设备不合约定
(六)规划、设计变更
(七)面积与
合同不符
以上就是购房者在收房时经常遇到的房屋交付与约定不符的表现,除此之外,购房者一定要浸提下面提到的几个购房陷阱。
二、买房需方的五大缩水陷阱
(一)房屋面积缩水
建筑面积与套内
建筑面积 都要在
合同中约定。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房屋套内
建筑面积或
建筑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时,
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误差比例在3%以内的双方据实结算,若超过3%买房人可要求退房并主张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在这里要提醒购房者,在签订
合同时应注意约定细节。因此建议买受人在签
合同时,要把
建筑面积与套内
建筑面积都作约定。
(二)房屋层高缩水
从法律上讲,
合同以写入
合同的文字为准,商品房层高与
合同约定不符属于
违约行为,须承担
违约责任。如果业主没有约定开发商赔偿数额,法院只能从合理性角度出发,酌情确定赔偿数额,而这种赔偿数额一般低于业主的预期。
因此需要提醒购房者,对待层高“缩水”建议您在
合同中明确约定
违约责任和
违约赔偿数额。
(三)规划缩水
部分开发商会把一期后面的规划描绘到楼书中,并就后期规划在
合同中约定免责条款,或约定特别轻的
违约责任,以获取较小的
违约成本与小区规划变更间的差额利益。
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要细化补充条款防止规划“变样”,具体来说把开发商的规划作为补充条款写入
合同,建议买房人先查明开发商是否已取得了后面地块的开发权,再查明小区规划是否已经过规划部门的审批;也可要求开发商把这个规划作为补充条款写入
合同,并在
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较高
违约金。
(四)配套设施缩水
很多广告上面的图片设施不是
房产开发的必备设施,购房者一般也不能据此主张解除
合同。许多购房者在签
合同时往往只关注房屋情况,忘了约定配套设施等相关条款,导致纠纷不断。
提醒购房者最好将配套相关细节要在
合同中详细体现,对配套设施的约定要明确详细的责任承担,建议业主在签预售
合同时,把会所等相关的条款明确约定进
合同,如会所的交付时间、所有权归属、服务功能、服务对象等,同时明确责任承担。
(五)年限缩水
有许多买房人不太清楚土地使用年限和房屋使用年限的具体区别。时下大多开发商是直接从政府部门受让或从其他开发商那里转让而拿到土地的。买房人买房后,对该房屋所享有的使用年限应为:原土地出让
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减去开发商已使用的年限。
建议您在签约前,最好到相关部门就土地性质和房屋土地使用权的起始期限了解清楚。把自己要购买的房屋使用年限明确写在
合同里,防止开发商事后抵赖。
在实际验房的时候,要是发现房屋交付与约定不符,此时可以依法追究开发商的责任,但具体还是要看不符的情况是怎样的,若构成严重
违约的,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购房
合同,并要求开发商作出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