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是什么?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在交通事故发生时,交警便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救助伤员,勘察现场,调查并还原事件发生的真实情况,交警做这些事情的时候都按照当地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来定夺,那么交通事故处理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的我们为您整理编辑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第一 章 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的处理适用本规定。其中,火车与车辆、行人在铁路道口发生的交通事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市、各县级市、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公安机关是处理本行政区域内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其所属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第二章 观场处理

第四条造成人员伤亡或发生事故车辆不具有移动踏实条件的交通事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观场。

第五条仅造成财产损失且发生事故车辆具有移动条件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现场:

(一)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

(二)记录对方车辆种类、号牌等;

(三)标记车辆停放的轮胎位置;

(四)将车辆移至附近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民警赶赴现场。其中,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和赔偿无异议的,按照简易程序处理;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和赔偿有异议的,按照一般程序处理。

第六条当事人未按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处罚。

第三章 责任认定

第七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第八条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应当根据下列违章行为的顺序认定责任:

(一)违反各行其道规定的;

(二)违反让行规定的;

(三)违反交通法规、规章其他规定的。

违章行为属排列在前的,负主要责任;排列在后的,负次要责任;在同一顺序的,负同等责任。违章行为虽属排列在后,但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与排列在前的违章行为相当的,负同等责任。

第九条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违章行为,行人一方有下列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行人一方负全部责任:

(一)横过车行道时,距人行横道、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最近边缘50米

以内,不走人行横道、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

(二)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不遵守交通信号指示的;

(三)穿(翻)越道路中心交通隔离设施的:

(四)在专供机动车行驶的立交桥、高架桥等道路上行走的;

(五)在机动车道上扒车、强行拦车等严重妨碍交通的。

第十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违章行为,非机动车一方有下列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非机动车一方负全部责任:

(一)醉酒驾驶的;

(二)逆向行驶的;

(三)违反交通信号指示行驶的;

(四)在专供机动车行驶的立交桥、高架桥等道路上行驶的;

(五)骑自行车、三轮车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不下车推行的。

第十一条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或者非机动车一方无违章行为,机动车一方有下列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负全部责任:

(一)违反交通信号指示行驶的;

(二)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的;

(三)越过道路中心单实线或双实线行驶的;

(四)通过人行横道不按规定避让来往行人的;

(五)对盲人和其他行走不便的残疾人横过道路不停车让行的;

(六)在小学门前遇有小学生上学、放学、集体活动或对横过道路的队列不停车让行的;

(七)其他违反交通法规、规章的行为。

第十二条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一方无违章行为,另一方有下列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负全部责任:

(一)在禁行道路上行驶的;

(二)逆向行驶的;

(三)违反让行规定的;

(四)违反交通信号指示行驶的;

(五)在同一车道内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

(六)其他违反交通法规、规章的行为。

第十三条机动车与违章架设的跨越车行道的架空线、横幅等设施发生交通事故的,违章架设的一方负全部责任;其中,机动车载物超高的,双方负同等责任。

第十四条非法占用道路堆物、打场、晒粮、停放车辆或挖掘道路与在本道内行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非法占用或挖掘道路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其中,占用或挖掘道路的情况难以被机动车驾驶员发现的,非法占用或挖掘道路的一方负全部责任;机动车驾驶员有酒后驾驶、无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号牌机动车违章行为的,双方负同等责任。

第十五条酒后驾驶机动车、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无号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其中,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各行其道规定或者在同一车道内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或者双方均有酒后驾驶机动车、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无号牌机动车违章行为的,负同等责任;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让行规定或其他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违章行为的,酒后驾驶机动车、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

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五条有关规定,一方当事人未作车辆停放的轮胎位置标记移动交通事故车辆,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负全部责任;各方当事人均未作标记移动交通事故车辆,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负同等责任。

第十七条本章未规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其他处理

第十八条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两小时不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调查的,应当认定为逃逸行为。

第十九条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需抢救治疗费用的,可以持书面申请和医院证明,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取预付医疗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当事人应当按照责任比例领取预付医疗费。

第二十条交通事故当事人对治疗、诊断或治疗终结有异议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拒绝对治疗、诊断进行鉴定的,治疗费用自理;拒绝对治疗终结进行鉴定的,视为治疗终结。

第二十一条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破坏交通事故观场的;

(三)隐瞒交通事故真相的。

构成交通事故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交通事故的调解、赔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无驾驶证走指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使用失效机动车驾驶证或准驾车型与驾驶的机动车不相符合;

(二)无号牌机动车是指机动车没有号牌、号牌失效或者挪用号牌;

(三)醉酒是指每100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超过100毫克(含100毫克)的状态。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青岛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以上内容是我们以青岛市为例给您整理编辑的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规定中规定了交通事故现场的处理、责任的认定以及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双方是否有违法违规的事件发生,还有其他事件的处理办法,各个省市都有自己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根据当地的路况以及天气等多方面的因素定制而成的,您一定要遵纪守法,安全驾驶,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

·北京五险一金自己怎么交?以及怎么用?
      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工商保险金,不管在哪个地方工作都会按时去银行缴纳这五险一金,每个地方每个单位的费用也不同,接下来我们跟您聊一下在北京五险一金自己怎么交,以及怎么用。一、北京五险一金自己怎么交,以及怎么用住房公积金通常由单位缴纳12%左右,个人缴纳10%左右,缴费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平均......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标准是怎么样的?
      随着保险制度的完善,越来越多的人加入投保行列,特别是购买交通意外的保险。现在的交通意外并不少,如果有购买交通事故险的话能很大程度上的分摊事故发生后的各项费用,减轻当事人经济上的负担。那么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标准是怎么样的?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死亡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机动车在道路上不幸发生交通事故的,此时造成损害的情况就需要对受害人作出相应的赔偿。通常情况下我们都是依据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规定,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吧。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


·火车票预售期是多少
      火车票预售期是多少天?一、火车票预售期据铁路部门最新消息,全国铁路将实施新的列车运行图,为配合运营图调整,2016年12月30日之后的火车票预售期由60天缩短至30天。近日,因铁路部门调整列车运行图,乘车日期在今年12月30日以后的火车票,互联网预售期将由目前的60天调整为30天。此次列车运行图的调整,是由于全国有多条......


·一般交通事故的律师费是多少
      一般交通事故的律师费是多少交通事故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规定如下,具体可以律师进行协商,可浮动:(一)计件收费第一,代理刑事案件:1、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1500-10000元、件;2、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3、一审阶段:3000-30000元、件。代理刑事自诉案件......


·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标准是怎样的工伤要是造成了劳动者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的话,此时需要做出相应的赔偿,即护理费赔偿。那么您知道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帮助你解决相关问题。护理费数额是由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


·二手房买卖合同必不可少的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  二、标的  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


·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
      管制是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的,对于轻微犯罪分子不予关押,在公安机关管束和公众监督下限制其一定自由的一种刑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具体来说,就是县或县级市的公安局以及大中城市所辖区、县的公安分局。在司法实践......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包括什么
      行为人利用信用卡实施诈骗行为的,达到了数额较大标准,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当然,在此之前还是要先了解清楚,法律中规定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究竟包括哪些。一、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有哪些(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行为。所谓......



·上海婚姻律师,上海离婚律师
      离婚诉讼的几种误解一、分居二年即可自行离婚。这种认识没有法律根据。因:到民政部门自愿办理离婚的,与是否分居没有..。而去.诉讼离婚的,.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因感情不和,且分居满二年。二者缺一不可。因此,是否分居只是其中的一个参考因素。二、......


·劳动争议律师:劳动诉讼的性质有哪些?
      摘要:劳动诉讼的问题是每一个劳动者都应该要知道的知识,它也是劳动者为了争取自己权益而该做的事情,在面对劳动争议的时候,很多劳动者都知道要为自己积极的去维权,那么,劳动诉讼的性质是如何的?下面由吴丁亚律师为您详细介绍,请看下文。  &......



·南京律师收费标准
    南京律师收费标准南京律师收费标准,南京市请一名律师大概需要花多少钱?年最新的律师刑事案件收费标准?年南京离婚诉讼律师收费标准?年最新的律师债务合同案件收费标准?《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表》《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关于律师费的支付标准......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办理离婚案件,为当事人解决因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房产纠纷及子女抚养等婚姻问题。南京专业离婚律师专注解决离婚、子女抚养、离婚财产争议,并提供心理咨询,咨询离婚律师,从感情出现问题就启动律师保护程序。业务范围有离婚咨询......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怎么写,工作年限的计算方式是什么样的?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怎么写,工作年限的计算方式是什么样的?一、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现有___________同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或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起在我单位___________岗位从事会计......


·农村供销社房屋买卖能有产权证吗?
      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一直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一直稳居不下。供销社房屋为国有土地,那么是否可以进行房屋买卖。您都知道农村土地是不可随意进行买卖的,土地是归集体所有。那么农村供销社的房屋是否允许任意买卖,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证等等。下面的我们为您依次介......


·股东间债权债务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股东间债权债务协议书应该怎么写?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书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方式:邮箱:乙......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是什么?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取保候审已过,检察院说可以退保证金了,但是派出所一直拖着不给该怎么办?
·你好,我想咨询朋友和别人打架,我有过去看了,
·有没有享受工伤赔偿的权利?
·是否具备收养手续,我父母收养了姑姑的儿子
·算是婚前财产吗,我去年买了一套动迁房
·父母藏起两本结婚证、户口簿,是不是就永远不能办理离婚了啊?
·你好,工头拖欠工钱七多了,现在人也见不着,只能电话联系,有什么办法解决吗
·我想问下借钱不还法律上可以处理吗
·房产证被别人偷去开公司怎么办
·拆迁分房纠纷,我弟农村户口
·侯律师您好,我咨询一下离婚必须要两本结婚证吗?一本行不?老公
·医院脱延B超时造成病人宫外


推荐律师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取保候审已过,检察院说可以退保证金了,但是派出所一直拖着不给该怎么办?
·你好,我想咨询朋友和别人打架,我有过去看了,
·有没有享受工伤赔偿的权利?
·是否具备收养手续,我父母收养了姑姑的儿子
·算是婚前财产吗,我去年买了一套动迁房
·父母藏起两本结婚证、户口簿,是不是就永远不能办理离婚了啊?
·你好,工头拖欠工钱七多了,现在人也见不着,只能电话联系,有什么办法解决吗
·我想问下借钱不还法律上可以处理吗
·房产证被别人偷去开公司怎么办
·拆迁分房纠纷,我弟农村户口
·侯律师您好,我咨询一下离婚必须要两本结婚证吗?一本行不?老公
·医院脱延B超时造成病人宫外

热门城市

·荆门律师
·
临夏律师
·
海南律师
·
台南律师
·
北屯律师
·
抚州律师
·
辽阳律师
·
深圳律师
·
韶关律师
·
济宁律师
·
内蒙古律师
·
奉贤区律师
·
承德律师
·
鄂州律师
·
东丽区律师
·
白沙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