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成都金牛区债权债务律师主要干什么?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成都金牛区债权债务律师主要干什么? 成都金牛区债权债务律师的职责和义务
   (一)律师的职责
  根据《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律师的职责主要有以下条款:
  第二十九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一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二)律师的义务
  根据《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律师的义务主要有以下条款:
  第三十二条 第二款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第三十八条 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第三十九条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第四十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2、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3、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
  4、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5、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
  6、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7、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
  8、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由《律师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得出,成都金牛区债权债务律师作为债权债务方面的专业律师,主要承接的是当事人双方因为债权债务产生的纠纷。同时,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该本着公平公正、维护经济安定和社会稳定的原则,妥善处理纠纷。不得提供虚假证据,扰乱社会正常秩序。
  
  
  ...

·讨债委托书范本是什么?
      讨债委托书范本是什么讨债委托书范本委托方(简称甲方):受托方(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诚信的原则,就以下委托内容达成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一、甲方委托乙方调查内容:二、甲乙双方协商的调查时间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债权债务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的经济业务
      债权债务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的经济业务一个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必然要涉及到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收票据等债权债务,所以说债权债务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而非偶尔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债权债务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的经济业务。一、债权......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有哪几种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有哪几种对于现在这个经济发达的社会,物价也随之上涨,很多人的生活也常因此入不敷出,慢慢的更容易将自己的资金投向利用率比较高的债券市场,这是一种相比把钱存在银行利息更高的方法,那么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有哪几种呢,下面我们整理相关资料为您简单的介绍一下。一、附认证股权......


·逾期付款违约金上限是怎样的?
      逾期付款违约金上限是怎样的?我们知道,合同中是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的,同样,我们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需要双方达成合意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才能产生法律效力。那么,法律对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上限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一、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是指当事......


·公司破产清算公司没钱怎么办
      公司破产清算公司没钱怎么办公司破产清算公司没钱怎么办1、《公司法》第187条规定: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可以要求......


·要离婚,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呢?
      该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即该离婚案件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的问题。(1)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具有下列情形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


·资本运作并购重组
      律师在兼并收购,破产重组方面的作用:第一个方面是在交易的模式、交易方案的设计这个过程,根据不同的交易主体和交易性质的不同,具体的操作方案都有所不同,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也是有很大的不同。一般在交易模式、方案的设计方面,主要是要考虑到政府的审批,获批的可......


·未成年工可以去公司上班吗?
      一、未成年工可以去公司上班吗?用人单位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需要已满16周岁。由于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还可以到公司上班的。《劳动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的规定。法律允许用工单位使用未成年工,但规定不能把他们......


·法律规定结婚手续如何办理?
      如今在我国男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已经不用再缴纳9元的工本费了,换言之现在办理结婚登记可以说是免费的。但此时也需要当事人按照规定的手续来办理,否则就无法成为合法夫妻。那究竟结婚手续如何办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结婚手续如何办理对于婚姻登记机关来说......


·合同违约金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金计算公式是怎样的?一、合同违约金计算公式合同法上并没有规定怎么计算违约金,违约金是双方约定的,如果在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话,那么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瑕疵履行所导致的损失,一定要举证,最好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无需举证。违约金的约定要适当,不能太少,太......


·企业如何向证券公司融资?
      企业如何向证券公司融资?在公司经营活动时,许多企业在扩大生产是需要进行融资的,那样才能扩大企业的生产链,使企业得到发展。融资是企业筹集资金的一种方式,企业在融资时需要向证券公司缴纳保证金,企业融资是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状况来决定资金的比例,融资并不是越多越好。下......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办案程序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起诉提起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要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此外,原告在起诉时,......



·辽宁省各市区县看守所的联系电话、地址、位置路线导航
      沈阳市☎辽宁省看守所024-89878296▼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小桥子村☎......



·台州市看守所
    浙江省台州市看守所位于台州市椒江区三甲街道三甲村,俗称"椒江区三甲看守所",靠近三......



·证据调查存在的问题是什么
      证据调查存在的问题是什么一、言词证据方面不注重收集关键证言,目击证人、关键证人的证言能够收集,但没有收集;讯问笔录制作不规范,如讯问笔录在制作人员、时间记载方面明显存在矛盾和错误的;讯问不细致深入,对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的事实、情节,如作案......


·回迁房,在二手市场上市的回迁房约占整个二手市场的10%,可以
      回迁房,在二手市场上市的回迁房约占整个二手市场的10%,可以说实践中购买回迁房的人也是比较多的,而往往也是受回迁房价格的吸引。但不得不说在购买回迁房的情况下,所涉及到的风险也是较大的,这就要求当事人小心注意了。那到底买回迁房注意什么问题呢?下文......


·购货合同违约金的规定都包括哪些内容?
      购货合同违约金的规定都包括哪些内容?一、如何确定购货合同违约金?1、违约金的金额和计算方式,一般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法律并没有对怎么计算作出强制性规定。2、法律规定,如果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超过损失的30%时,对方可以请求降低违约金,相对......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成都金牛区债权债务律师主要干什么?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工地工伤一只眼失明,属几级工伤?赔付多少合理·
·在哺乳期单位不续签合同,让离职,应该要求怎样的赔偿
·国外往国内运尸体具体需要什么手
·你好,我们自来水三天两头停水怎么回事,没有水我们怎么做饭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有什么区别啊?
·是这样的一个星期前我谈了个女朋友前前后后给她转000块钱现在联系不上她了她在明证局上班她这样算
·强制报废机动车上道发生事故该付什么责
·自动售货机和商店明码标价


推荐律师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8856597441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工地工伤一只眼失明,属几级工伤?赔付多少合理·
·在哺乳期单位不续签合同,让离职,应该要求怎样的赔偿
·国外往国内运尸体具体需要什么手
·你好,我们自来水三天两头停水怎么回事,没有水我们怎么做饭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有什么区别啊?
·是这样的一个星期前我谈了个女朋友前前后后给她转000块钱现在联系不上她了她在明证局上班她这样算
·强制报废机动车上道发生事故该付什么责
·自动售货机和商店明码标价

热门城市

·大理律师
·中卫律师
·铜仁律师
·衡水律师
·丽水律师
·房山区律师
·临高律师
·鹤岗律师
·中南美律师
·鹰潭律师
·新竹律师
·牡丹江律师
·江西律师
·氹仔岛律师
·攀枝花律师
·山西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