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民事诉讼的证据是什么?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的证据是什么?
有问题要咨询?民事诉讼的证据是什么?有哪些?1、在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证明自己提出的主张,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这些证据材料可以表现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这七种形式。这几种证据表现形式也是当事人证明自己主张的几种证据方法,即以某种证据形式来证明自己主张的方法。 2、从证据的特征来看,证据必须与要证明的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具有其合法性。另外,按照证据客观性的观点,证据还应当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证据不仅是当事人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材料,也是法院认定争议的案件事实,作出裁判的根据。只有经过质证和认证的证据,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和裁判的根据。 3、合法性合法性是有效证据的基本特性之一。 (1)民事证据的合法性,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不为法律所禁止,否则不具有证据效力。对证据合法性的要求,目的是为了保障证据的真实性和维护他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体现了人们对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双重要求。 (2)合法性主要包括了以下四个方面: ①证据主体合法。证据主体是指形成证据内容的个人或单位,证据主体合法,是指形成证据的主体须符合法律的要求。主体不合法也将导致证据的不合法。对证据主体的法律要求,也是为保障证据的真实性。因此法律根据证据特点,对某些证据的证据主体规定了相应的要求。 ②证据形式合法。证据形式的合法性,是指作为证据不仅要求在内容上是真实的,还要求形式上也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③证据取得方法合法。当事人收集的证据材料能否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还要看该证据材料的取得方法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法律规定证据取得方法必须合法,是为了保障他人的合法权利不至于因为证据的违法取得而受到侵害。 ④证据程序合法。证据材料最后要作为证据还必须经过一定的诉讼程序,没有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该证据仍然不能作为认定案件的根据。这一程序就是证据的质证程序。 《最高人一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不经过质证,直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4、证明力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在证明案件事实方面所起的作用。 (1)所有的证据都具有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但证据不同,其证明作用力的大小也有所不同,即证据证明力的强弱有所不同。 (2)证据证明力的有无和大小的确定。一是根据法律的规定,一是依靠法官的判断。 ①根据法律的规定确定或判定证据证明力的有无和大小的原则,在诉讼法理论上被称为“法定证据原则”;证据证明力有无和大小的认定依赖于法官的自由判断,则被称之为“自由心证原则”,或为“自由心证原则”的基本的和主要的内容。 ②根据法定证据原则,证据证明力的有无和大小就必须预先在法律中加以规定,不允许法官在诉讼中根据自己的判断加以改变。法定证据原则由于排斥了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证据的证明力,导致了证据运用中的教条主义和僵化,否定了法官的能动作用。 ③根据自由心证原则的要求,这些国家在法律修改或制定中取消了关于证据证明力的法律规定;允许法官在证据运用方面凭自己的“良心”和“理性”自由地作出判断。但奉行自由心证原则的国家并没有全盘否定证据证明力由法律规定的做法,在某些场合也规定了某些证据证明力的有无或大小。 ④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3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该款规定的“审查核实证据”就包括了对证据证明力有无和大小的认定。 ⑤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定》第64条将民事诉讼法这一规定细化为“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⑥从司法实践来看,法律直接规定证据证明力有无和大小的情况并不多,多数情况仍然需要靠审判人员的判断,即要求审判员按照良知、理性、经验规则对证据证明力的有无和大小进行判断。这就不能排除审判员判断的自由度,没有自由度也就不能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进行认定。另一方面,又必须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审判人员认定证据的随意性, 因此,《证据规定》又对如何具体认定证据的证明力做了某些规定。对同一事实存在若干矛盾的证据时,如何认定证据的证明力是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由于不同种类的证据在一般情况下其真实、可靠程度会有所不同,真实性、可靠性相对高的某类证据的证明力就要大于真实性、可靠性相对低的另一类证据。 二、种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的规定,民事证据有以下七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这里所指的证据种类是指作为证据资料的不同表现形式。2015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4日发布的一份司法解释显示,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视为民事案件中的证据 。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的证据就是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用来说服自己的主张,认定自己所提出的实事确属真实的有力证据。作为民事案件中如此重要的一项,您在遇到民事案件时一定要注意了。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民事诉讼的证据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法律知识请咨询,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 ·还没有文章 ·附带民事诉讼有否和解的可能性? 附带民事诉讼有否和解的可能性?一、附带民事诉讼有否和解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在任何时候均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应当以判决的方式予以处理。因为从诉讼地位上看,国家检察机关与被告人有显著的差别,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国家、集体的财产造...... ·隐蔽用工背景下劳动双方有无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如何甄别? 1、劳动力用工市场中,用工单位基于逃避税收或是减少用工成本等诸多因素的考虑,恶意规避劳动法强制义务之规定,通过以民事关系掩盖劳动关系或是以非标准劳动关系掩盖劳动关系等手段实施隐蔽用工。此情形下,法院如何甄别劳动关系建立的合意,成为处理此类案件的难...... ·人身损害九级怎么赔偿 公民的人身在受到他人不法侵害的时候, 人身损害九级怎么赔偿公民的人身在受到他人不法侵害的时候,可以要求对方作出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不过,需要先进行相应的伤残鉴定,不同的伤残等级那么赔偿也就不同。下面我们一起看看人身损害九级怎么赔偿的。一、人身损害伤残赔偿指数是多少伤残等级...... ·供用水合同 供水方: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 用水方:______ 为了保证供用水的正常进行,协调关系,明确各自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供用双方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共同...... ·广州债权债务 律师精典案例 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让老赖无处藏身 【案件概况】:一件看似简单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却因原告的证据瑕疵及被告的赖帐而一波三折。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彭大成律师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历经一审、二审...... ·蒙冠斌律师担任广西“9.30”特大爆炸案当事人辩护律师 广西柳城县人民法院指控,被告人韦某某于2002年开始经营采石场。2012年,其女婿韦某开始参与共同经营采石场。被告人韦某某为采石场负责人、爆破员,韦某为爆破保管员。自2010年10月开始,柳城县.对全县无合格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的爆破作业单位使用民爆物品实行“...... ·南京市看守所会见律师 犯罪嫌疑人进南京市看守所多久才可以会见律师、刚进看守所可以会见律师吗?律师去南京市看守所会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怎么办理会见手续?南京律师去南京市看守所会见一次的费用大概是多少钱?南京市看守所建律师会见预约平台如何预约......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程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强险、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交通事故赔偿相关法律信息。△南京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一、一般...... ·诉讼时效抗辩口头提出可以吗 诉讼时效抗辩口头提出可以吗一、诉讼时效抗辩口头提出可以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和第四条,“当事...... ·医疗纠纷如何赔偿呢? 医疗纠纷如何赔偿呢?一、医疗纠纷如何赔偿(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 ·组织卖淫罪怎么样可以减轻刑事处罚? 触犯刑事犯罪,那么就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和受到刑事处罚,但是在实践中受到处罚的犯罪嫌疑人肯定希望减轻刑事处罚,那么组织卖淫罪怎么样可以减轻刑事处罚?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组织卖淫罪怎么样可以减轻刑事处罚?我国《刑法》...... 相关法律问答: ·希望得到专家您的指教。,婚前 ·两车刮蹭对方全责赖着不给维修费 ·残疾人没结婚证的婚姻,个人财产怎么分配 ·原生三胎因妻去逝后,又结婚生一胎,问男方算四胎吗? ·欠债不还上诉,你好,你好,我是刚刚跟您联系的户主,到法院起诉 ·律师你好!有一位违背法律忠言,和道德品质的人,借她4万5仟 ·我在西站山区恒盛小区我有一个法院申请过劳动仲 ·你好,律师。我们一个多月前干的家装。差了点工钱没给。怎么走法 ·电信欠费问题,,我是租的房子 ·如果我想起诉计生办。这算不算民事? ·房子拆了赔偿后地皮可以转卖么 ·法院能撤消对我的行政拘留处罚吗 |
推荐律师
·希望得到专家您的指教。,婚前 热门城市 ·临夏律师 |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