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是怎样规定的?一、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范围
1、如果债权人行使债务人的一项权利,已经足以保全自己的债权不应就债务人的其他权利行使代位权。以保全债权的必要为限,即通过代位行使所能获得的权利价值应与所保全的债权价值相当。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的,对超出部分不予支持。次债务人是指债务人的债务人。
2、《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535条第二款第1句规定:“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由此可知,在我国现行法中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仅仅限于债务人的“到期债权”。这一点表明了我国《民法典》该项规定的欠缺。事实上,代位权的行使范围除了债权外,还应包括以下权利:实体上的权利,具体包括物权、物上请求权、形成权、撤销诉讼、代位权。受领权、继承恢复请求权、继承中特留份权利人的扣除权;诉讼上的权利,如中断诉讼失效,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强制执行等权利。
3、债权人代位行使的客体,应是债务人非专属于本人的财产权利。对于非财产性权利和专属于债务人本人的权利,不得由债权人代位行使。专属于债务人本人的权利包括: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因身体、健康、名誉、自由受侵害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二、代位权对债权人的效力
对债权人本人的效力,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因此,债权人可以直接从行使代位权所得利益中受偿。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基于此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作预付的诉讼费用直接由次债务人负担。
而债权人因行使代位权作支付的其他费用,如差旅费等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者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的,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见,代位权的行使以满足债权人本人的债权为限度,如果第三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超出债权人的债权额的,对超出部分,债权人无权代债务人行使;如果第三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不足清偿债权人的债权额的,对不足部分,债权人无权要求第三人清偿,只能另行起诉债务人。
由此看到,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是有着法律规定的,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在行使权力的时候要有原则的进行,按照法律规定来一步一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这其中产生的一些其他费用法院也会按法律进行分配,充分的保障债权人的权利。


...

·债务人能反诉债权人吗
      债务人能反诉债权人吗债务人能反诉债权人吗(1)债权转让中债务人不可以向受让人反诉。《合同法》虽规定了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提出抗辩,《合同法》及其解释(一)中也规定了抗辩时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但未规定可以反诉。因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受让人仅接受权利而未......


·怎么确定欠款合同纠纷管辖
      怎么确定欠款合同纠纷管辖一、怎么确定欠款合同纠纷管辖债务纠纷起诉最好是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能及时查封对方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管辖规定如下: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


·个人债务纠纷怎样起诉
      个人债务纠纷怎样起诉去人民法院起诉是有效解决个人债务纠纷的途径之一,因为法官们是站在中立的角度,依据法律来解决纠纷,因此,在现代社会,这种解决途径越来越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那么个人债务纠纷怎样起诉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个人债务纠纷怎样起诉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


·夫妻债务如何举证 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夫妻债务如何举证举证责任是怎样的一、夫妻单方举债的举证责任对于夫妻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即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为举债者个人债务。但对下列情况,其举证责任分配和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则可......


·P2P借贷有哪些
      P2P借贷有哪些风险1、投资人的法律风险。(1)资金的来源缺少监管。(2)违约责任追究困难。即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本付息的风险。在P2P网络借贷过程中,平台仅仅是在借款人和投资人之间扮演了中介的角色,为借贷双方提供融资信息配对服务,协助双方顺利完成(3)沉淀资金安全性低,有可能中途被网站等其它人员挪用。2、借款人......


·股权转让可以无偿转让吗,转让要缴纳哪些税费?
      股权转让可以无偿转让吗,转让要缴纳哪些税费?在您的现实生活中,实际上是经常会发生股东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的情况的,主要是因为自身的原因或者是因为企业的经营方面的问题才会这样的,但是作为股权所有的当事人对于股权转让可以无偿转让吗,以及需要哪些税务......


·可以申请专利的对象有哪些
      可以申请专利的对象有哪些是不是现实中的任何一个东西都是可以申请专利的呢?当然不是这样,就可以申请专利的对象来看,这是受到法律限制的,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申请专利。那到底可以申请专利的对象有哪些?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可以申请专......


·借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要承担法律后果是什么
      借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要承担法律后果是什么一、借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后果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已经构成无权代理,严重者还可能触犯刑法遭到刑责。二、刑法规定我国《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


·合同诈骗罪有哪些立案标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民合法的经济活动受法律的保护,但前提是合法。比如,在签订经济合同的过程中,不能有诈骗的行为,否则就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并会被立案追诉。那么,合同诈骗罪有哪些立案标准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合同诈骗罪有哪些立案标准根据最......



·交通事故律师:异地车辆违章应该怎么处理
      很多车主自驾去异地,最不想看到的是异地违章。毕竟驾车去外地,由于当时的违章被交警部门拍到的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一开始不知晓,回来后才知道爱车发生了异地违章了。可是这时该怎么办呢?今天吴丁亚律师就为大家讲解下车辆异地违章的处理,希望对各位......


·南通市有几个看守所?位置在哪里?
      南通市市区有看守所,下属每个县有个看守所,南通刑事专业律师总结了南通市所有的看守所地址电话,供大家参考。南通市看守所详细地址:南通市星明路乘车路线:南通市看守所位于南通市星明路,青年路园林路口往东一点有个小路口标明的,与收教所,戒毒所......



·南京经济合同律师
    南京经济合同律师办理经济合同类案件,包括合同诈骗、合同纠纷仲裁、经济合同纠纷、买卖合同、商业合作、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等。南京经济合同律师熟悉经济合同纠纷、公司股权及公司收并购实务、企业法律顾问、大宗不动产交易、建筑工程款......


·苏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苏州市看守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故俗称“苏州市黄埭看守所”。苏州市看守所分为四个,分别为苏州市..看守所、苏州市第二看守所、苏州市第三看守所、苏州市第四看守所,均由于苏州市.监管支队管理。苏州市各看守所的定......



·关于不可抗力条款的约定包括哪些内容?
      关于不可抗力条款的约定包括哪些内容?双方签署合同过程中,除了约定具体事宜,双方权利和义务外,通常会在合同最后对不可抗力做出约定。如果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都能免责。那么双方如何做出不可抗力条款的约定?我们通过下文帮我们做个概况......


·债权债务关系客体是什么?
      债权债务关系客体是什么,债权如何进行分类?一、债权的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行为。作为客体的行为特指能满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常也称给付。行为主要是债这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为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只能就自己的利益请求债务人为给付,如交付物、完......


·公司变更登记规定的程序有哪些?
      公司变更登记规定的程序有哪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变更必须遵守相应的法律,不得擅自变更,否则是触犯了法律,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您很有必要地了解清楚公司变更登记规定。在这里,就让我们为您讲解公司变更登记规定的程序这一常识性法律问题。......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关于凤城社保退休金减半的问题~~
·婚姻家庭,《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关于家庭的律师,精英律师团
·因损坏快递后丢弃会怎么量型
·这样的情况法院还能支持离婚吗?
·扬州安置房政府最新政策
·农村结婚家里办了宴席女方出轨没有结婚证女方主动提出分开女方每次
·土地被占赔偿款不分配怎么?
·我想问我的继父在家里突然去世了,因为他是外地户口,需要开具死亡证明才能给予火化,
·请问盐城市女子拘留所在什么位置
·我的车卖了,手续都给人家了。嗯,到车管所去过户说国三的车现在过不了户了该怎么办?
·您好!想咨询离婚,如何要到两个孩子抚养权以及要求男方负责抚养


推荐律师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关于凤城社保退休金减半的问题~~
·婚姻家庭,《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关于家庭的律师,精英律师团
·因损坏快递后丢弃会怎么量型
·这样的情况法院还能支持离婚吗?
·扬州安置房政府最新政策
·农村结婚家里办了宴席女方出轨没有结婚证女方主动提出分开女方每次
·土地被占赔偿款不分配怎么?
·我想问我的继父在家里突然去世了,因为他是外地户口,需要开具死亡证明才能给予火化,
·请问盐城市女子拘留所在什么位置
·我的车卖了,手续都给人家了。嗯,到车管所去过户说国三的车现在过不了户了该怎么办?
·您好!想咨询离婚,如何要到两个孩子抚养权以及要求男方负责抚养

热门城市

·北海律师
·
喀什律师
·
淮南律师
·
双河律师
·
运城律师
·
连云港律师
·
惠州律师
·
乐山律师
·
东丽区律师
·
文昌律师
·
张掖律师
·
临沧律师
·
泉州律师
·
河东区律师
·
黑河律师
·
陵水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