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未成年人不可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吗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未成年人不可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吗? 未成年人不可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我国民法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是18周岁。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 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 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当然,这里还要求自然人精神健康、 智力健全,不属于《民法通则》第13条规定的精神病人。 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法律确定年满18周岁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主要考虑是自然人的智 力状态,而不考虑自然人的经济状况。因此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没有经济收入的,仍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校学习的大学生。这些人如果因为违法行为需要承担责任的,首先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没有收入的,由扶养人垫付。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根据《民通意见》第2条的规定,指“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人民群众一般生活水平”。将这些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利于他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是,只要是已经参加工作的人,都应当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另外只要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后来失去工作,也仍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两类:分别是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民法通则》第12条第1款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第13条第2款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部分民事行为能力。他们具有一定的智力水平,对事物有一定的识别和判断能力,因此他们可以从事一些民事法律行为。但是由于他们的智力水平和判断能力的影响,因此法律对他们的行为能力给予必要和适当的限制,一些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进行的民事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后独立进行。法定代理人由监护人担任。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通则》第12条第2款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第13条第1款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区别在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是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以自己的法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他们要从事民事活动,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由监护人担任。对选择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法院这类问题,民事诉讼法做出了相当细致合法的规定,有效的解决了此类涉外民事诉讼要在国内起诉的问题,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选择了法院后就可以上交诉讼书,这样避免了出错,更好的解决问题。
   未成年人不可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时,就表明还没有到达规定年龄,而在10周岁到18周岁的人,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当已经满16周岁,那么就要考虑更多的生活因素和身体健康因素来考察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对于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

·还没有文章
·申请贷款怎么写才正确?
      申请贷款怎么写才正确?申请贷款在社会生活中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可以说很多朋友都已经习惯了贷款这一形式,所以也就不可避免的遇到这一问题,就是申请贷款怎么写。其实,由于贷款种类的不同,贷款申请书也是多样的,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一些比较典型的贷款申请书的范例。助学贷款......


·被评估土地使用权年限修正该怎么计算?
      被评估土地使用权年限修正该怎么计算?虽然每位土地使用者都有权利用土地进行获益,但是必须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才可,就算是通过转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也只能在剩余年限内行使土地使用权。当然剩余年限的土地使用价值与原先的价值大不同,这就需要各位在交易时进行土地使用权年期......


·破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虽然破产企业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原则上都能得到优先清偿,但实际中,清偿的现款极少,都是一些旧房陋屋、“破钢烂铁”,很难变现。应作出现定,有的需降价处理的还得降价处理。另外,如果确实变不了现的,只要有有形的财产放在这里,社......


·人身伤害赔偿数额计算
      侵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


·伪造货币罪的立案标准
      1、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伪造货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伪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二)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


·商标续展的有效期有多长
      商标续展的有效期有多长办理注册商标的续展,是为了能够延长法律对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于注册商标一般只能保护10年,但是在保护期届满之前,商标权人可以申请进行续展。那么商标续展注册的有效期有多长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商标续展的有效期有多长......


·工伤医疗费属于仲裁范围吗
      工伤医疗费属于仲裁范围吗仲裁一直是我国司法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的解决纠纷的方式,但是仲裁的范围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并不是拥有纠纷都可以使用仲裁,那么工伤医疗费属于仲裁范围吗?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工伤医疗费属于仲裁范围吗《中华人民共和......


·公司人格否认的效力是怎样的
      公司人格否认的效力是怎样的一、公司人格否认的效力公司法人制度的法律设计,充分考虑到公司出资人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平衡问题,并于事先规定公司必须具有独立财产,要求股东必须履行出资义务,必须通过正当程序行使自己的权利。在此前提下,法律保障股东的有限责任的特权和利用......



·句容市看守所律师会见手续、费用、取保候审程序
      句容市看守所地址在江苏省镇江句容市华阳镇句卓路句容市公安局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文......



·常州公司律师
    常州公司律师致力于公司法律风险的防范,您提供专业的公司法律服务,解决常州地区公司法......



·公司债券发行比例是多少
      公司债券发行比例是多少?我们知道,为了募集资金,很多公司就会向投资者发放债券。债权很多时候是一个高回报的投资,但是就算公司对于资金的需要有多大,它也不可以无限制的发行债券,国家法律对于债券的发行比例是有法律要求的。那么,公司债券发行比例是多......


·寻衅滋事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我国《刑法》规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


·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厕浴间规定?
      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厕浴间规定?公用建筑和个人房屋的卫生间都是人们每日必去的场所。要在有限的空间摆放数个台盆、马桶或同时摆放马桶、浴缸和洗手池,做到使用方便、整洁美观,通风良好是对卫生间布置的最低要求。高级建筑如酒店宾馆等厕......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未成年人不可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吗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工厂歇业,一次性生活补助方式
·我开了一家中餐厅因为经营不善生意不好现在资金周转不过来现在想贷款1万元来经营,可以贷嘛
·用我母亲(已过世)的房证可以么?
·强*罪能否判缓刑
·老师体罚学生是违规的吗,老师体罚学生是违规的吗比如说打手板做下蹲如果学生到教育部
·对方欠钱不还,还要被威胁砍死我,我有录音,欠钱我有银行转账记
·晚上好刘律师! 我有点事想向你求助。可以吗?
·婚外情的男女,现在男的要分手,让女的把这几年吃饭开房买东西发


推荐律师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工厂歇业,一次性生活补助方式
·我开了一家中餐厅因为经营不善生意不好现在资金周转不过来现在想贷款1万元来经营,可以贷嘛
·用我母亲(已过世)的房证可以么?
·强*罪能否判缓刑
·老师体罚学生是违规的吗,老师体罚学生是违规的吗比如说打手板做下蹲如果学生到教育部
·对方欠钱不还,还要被威胁砍死我,我有录音,欠钱我有银行转账记
·晚上好刘律师! 我有点事想向你求助。可以吗?
·婚外情的男女,现在男的要分手,让女的把这几年吃饭开房买东西发

热门城市

·玉树律师
·平顶山律师
·城口县律师
·垫江县律师
·海南律师
·十堰律师
·绵阳律师
·和平区律师
·嘉兴律师
·克孜勒苏律师
·屯昌律师
·五家渠律师
·淮北律师
·昭通律师
·黄南律师
·巴南区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