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规定有哪些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规定有哪些?

一、由当事人的住所地管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民诉法解释》的规定,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其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住所地为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以其注册地或登记地为住所地。

二、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管辖

《民诉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因此,除非法律另外规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三、原告住所地管辖的情形

《民诉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其中,有关身份关系的案件包括:(1)身份关系案件,以及(2)与身份关系紧密相关的财产案件,如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的案件。

同时,依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原被告双方均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不满一年的,仍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被采取强制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依据《民诉法解释》和其他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案件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仅是被告被注销户籍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在国内结婚但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由一方的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7)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四、被告住所地、法律关系发生地管辖的情形

A、合同纠纷

《民诉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依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合同履行地按照如下规则确定: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或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其他标的物的,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以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3)财产租赁或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4)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物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B、保险合同纠纷

《民诉法》第24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依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按照如下规则确定:

(1)如果保险标的物的是运输工具或运输中的货物,可以有运输工具登记地、目的地或者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有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C、票据纠纷、公司诉讼、运输合同纠纷

第二十五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侵权之诉

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条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中,侵权行为地包括:

(1)侵权行为实施地,以及(2)侵权结果发生地。

E、只以法律关系发生地管辖的情形

第三十一条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二条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五、专属管辖

《民诉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中,依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同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六、协议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的规定。

七、共同管辖

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通过以上的回答,我们可以了解到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案件由被告人住所地的法院管辖。但也会存在特殊情况,也存在由被告住所地、法律关系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港口所在地等的法院管辖的情形,具体是哪些情形您可以对照上文。

...

·民事诉讼赔偿地点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赔偿地点规定是怎样的?一、申请民事赔偿的地点通常是哪里?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从而确定合同履行的管辖法院,除该条第三款规定情形外,不考虑该合同是否已经实际履行以及实际履行地点是否与约定的不同。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国土资源部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继承是怎样的
      宅基地上房屋继承一直以来是广大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国土资源部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继承经历过几个时代的改革已经有明确合理的相关法律规定,然而宅基地相关的使用权以及一些权利及义务广大群众却并不明确的了解,因此常常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矛盾与问题,本文详细介绍了相关的问题。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


·云南征地补偿新标准
      云南征地补偿新标准一、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


·城建办征地拆迁的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城建办征地拆迁的补偿是怎么规定的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补偿;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


·公司变更注册地期间能否开票,有哪些规定
      公司变更注册地期间能否开票,有哪些规定公司变更注册地期间能否开票当单位地址变更时,是不能开发票的;地址变更涉及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变更,在原主管税务局购买的发票剩余的应交回缴销,办理迁移到新的主管税务局,重新购买发票。至于开票系统中的地址,可凭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由服务公司做修改。  个体普通发票申请......


·企业如何注册商标?流程是怎样的
      企业如何注册商标?流程是怎样的?1、商标查询。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在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以下几种情况在此说明:1)本身缺乏显着性或属于商标法律禁注禁用的词语不能通过查......


·退货运费险理赔标准是多少
      退货运费险理赔标准是多少一、退货运费险理赔标准是多少根据买家的收货地与卖家退货地间的距离来判断赔付额度,最高赔付18元。《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


·劳动合同法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
      我国法律对约定违约金进行了相关的规定,以防止用人单位在对职工培养后,职工反悔不想做了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因此违约金条款主要是对用人单位进行保护,但对违约金条款也有相应的限制。本文就劳动合同法关于违约金的规定作相应介绍。一、基本原则:劳动者......


·合同法损害赔偿违约金怎么算
      合同法损害赔偿违约金怎么算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合同法》将被废止。合同法损害赔偿违约金怎么算的问题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中有对应规定。在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直接解除合同的,在合同中......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擅自转让更名无效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装修期间所承包餐厅被刘某强行上锁,陈某将刘某诉至.,要求刘某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并延长承包期限。北京市二中院终审驳回陈某上诉,维持一审.作出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判决。2011年7月,刘某与陈某签订《承包协议书》,约定......


·长沙胥律师团队成功辩护贩毒案
      嫌疑人董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经公安机关抓获,随即采取刑事羁押措施。在羁押期间,嫌疑人董某家属通过本..联系到本律师,希望本律师为其担任刑事辩护人。本律师在询问了董某家属基本情况后,接受该家属的委托,先期会见了嫌疑人董某。嫌疑人董某对于犯罪基本事......



·南京离婚女律师
    南京离婚女律师为婚姻家庭纠纷排忧解难,致力于婚姻家庭案件研究和实践,保障当事人在婚姻、财产、子女抚养这三大方面的合法权益,解决您婚姻家庭的疑难问题。☆南京离婚女律师谈涉外婚姻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特别规定,我国《婚姻法》具有明确的规定......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地址在南京市雨花台区郁金香路(已经搬迁到板桥柿子树),靠近高铁南京南站,以后迁建到雨花台区板桥柿子树(靠近刘村枢纽、新湖大道)。南京刑事律师提示: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



·如何确定影视作品著作权人
      如何确定影视作品著作权人《著作权法》中保护的作品包括了文字作品、音乐作品、影视作品等等,而针对不同的作品,法律规定的著作权人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影视作品著作权人该如何确定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谁是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影视作品......


·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
      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随着经济的发展,现有的土地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的发展,近些年来各个地方都会出现拆迁现象,一般情况下拆迁都会有补偿最低标准的,拆迁部门就会根据拆迁最低标准进行拆迁补偿。那么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行政复核申请书范文?
      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后,会制作一份责任认定书,然后根据责任责任定书划分的责任承担责任。如果对责任责任书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核。那么,我们就为您推荐一篇交通事故行政复核申请书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交通事故行政复核申请书范文申请人:?????????,......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规定有哪些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公司这样辞退我算合理吗?我该怎么维权
·我想咨询一下一张十五年前借条,请律师解答。您的电话联系不上,
·我是晋城的,网上把钱借给了不认识的人,查到这个人了,能在晋城起诉吗?
·交通事故,我朋友在上海被一轿车撞了
·你好,我父亲在当地路桥公司規定位置收停车费,下午5点左右胸口闷,表情难受,以为能
·担保期约定有效吗,现在还可以找期还款吗?急急急
·民事纠纷,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我的邻居起诉我说我家里走的公用水管道漏水使他家卧室墙
·没登记用办离婚吗,我们在一起十五了
·警方会受理吗,16周岁的少女离家出走
·要承担什么责任吗,我的一个朋友
·求助!!问个问题??,前天晚上有个朋友去接她女朋友下班的时候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推荐律师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公司这样辞退我算合理吗?我该怎么维权
·我想咨询一下一张十五年前借条,请律师解答。您的电话联系不上,
·我是晋城的,网上把钱借给了不认识的人,查到这个人了,能在晋城起诉吗?
·交通事故,我朋友在上海被一轿车撞了
·你好,我父亲在当地路桥公司規定位置收停车费,下午5点左右胸口闷,表情难受,以为能
·担保期约定有效吗,现在还可以找期还款吗?急急急
·民事纠纷,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我的邻居起诉我说我家里走的公用水管道漏水使他家卧室墙
·没登记用办离婚吗,我们在一起十五了
·警方会受理吗,16周岁的少女离家出走
·要承担什么责任吗,我的一个朋友
·求助!!问个问题??,前天晚上有个朋友去接她女朋友下班的时候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热门城市

·石家庄律师
·
益阳律师
·
江西律师
·
澄迈律师
·
天津律师
·
铁门关律师
·
泰州律师
·
沧州律师
·
鸡西律师
·
赤峰律师
·
驻马店律师
·
邯郸律师
·
雅安律师
·
通辽律师
·
云南律师
·
黑河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