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提交几份? 一、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提交几份
对于
管辖权的异议,应由
法院内部自行根据法律规定来审查并作出裁定,无需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也无需对方当事人答辩,所以向
法院提出
管辖权异议的,只要向
法院提供一份异议书就可以的。
二、提出
管辖权异议的条件
1、提出
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件当事人。在审判实践中,提出案件
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是被告。对于第三人能否对
管辖权提出异议,应当区别而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宜作为
管辖权异议的主体,他主动参加其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了受诉
法院的
管辖,不发生对
管辖权提出异议的问题;如果是受诉
法院依职权通知他参加诉讼,则他有权选择是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还是以原告身份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另行
起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始终辅助一方当事人,并以一方当事人的主张为转移,因而无权对受诉
法院的
管辖权提出异议。
2、当事人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
管辖权提出异议,既可以对地域
管辖权提出异议,也可以对级别
管辖权提出异议。在二审程序中,当事人不得提出
管辖权异议。
3、当事人只能向受诉
法院提出
管辖权异议,由受诉
法院对
管辖权问题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4、必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当事人对
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在当事人收到应诉通知书后15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受诉
法院不予审查。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提交几份以及提出
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此可见,当事人需要提交一份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到
法院即可,接着
法院在进行下一步的审查。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需要了解,可以咨询的网站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