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法》的订立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我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劳动合同法》的订立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我们到用人单位工作之前,都会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而针对劳动合同,我们国家有特别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劳动合同法》,里面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相关事宜。下面我们为您整理编辑中国人民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以上内容是我们为您整理编辑的中国人民劳动合同法中的节选内容,《劳动合同法》中包括了很多方面的内容,全方面的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不受侵犯,《合同法》的总则中说明了合同法的大体内容,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都要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签订,劳动合同中有关于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的以及劳动合同变更等各种会遇到的问题的解答与解决方案,上述为劳动合同节选内容,仅供参考。

...

·劳动者因工伤而死亡,对其家人来说是个非常沉重的大家,因此,法
      劳动者因工伤而死亡,对其家人来说是个非常沉重的您,因此,法律规定,对于此种情况,应当给予一定的赔偿金。那么,在实践中,能够享受工亡赔偿的情形究竟有哪些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享受工亡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因工死亡包括以下情况:1、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2、工伤......


·哪些情形下单位可辞退员工
      现实中,不管是员工自己辞职的,还是单位辞退员工的,此时都可以认为是其想要解除与对方的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需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其中,哪些情形下单位可辞退员工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哪些情形下单位可辞退员工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这里的法定......


·劳动者辞职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
      辞职上经常遇到劳动者辞职的情形,其实辞职说的就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同时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否则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那现实中劳动者辞职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劳动者辞职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


·年最新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不严格规范,就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很多施工案例中出现人员伤亡的情况,大部分是由于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人员自身缺乏安全意识造成。所以安全管理存在着必要性,保障人员安全。......


·北京市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暂行规定
      北京市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暂行规定实践中人防工程可以建设在地下停车场、地下台球厅、地下商场,但并不是每个地下建筑物都能够建设人防工程,有一些符合条件的民用建筑物还需要建设审批。为了完善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流程,北京市公布了《北京市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暂行规定》,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请您阅读。北京市人防工程建......


·创业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
      创业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创业公司融资方式1、内部融资对非上市公司而言,内部融资的优点有,成本低,周转性好,却风险性很大。内部融资主要是企业所有者的个人积累及其个人借贷等集资方式。这种集资方式除了筹集资金的量有限,不能有效发挥财务杠杆作用外......


·书写离婚协议书有什么要求
      就离婚方式而已,我国虽然规定了两种,但现实中多数夫妻离婚还是会选择通过协议方式进行,此时就需要当事人就离婚事宜协商一致,然后实际签订离婚协议书了。不过在书写离婚协议书的时候也有一些要求,那究竟书写离婚协议书有什么要求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


·抵押合同该怎么写 抵押合同的形式什么
      抵押合同该怎么写抵押合同的形式什么一、抵押合同该怎么写抵押合同要怎么写,应当包哪些内容怎么写和采用什么样的形式,如下:1、抵押合同的内容(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2)主债权的种类、数额;(3)抵押财产的具体状况;(4)抵押......


·缺陷工程的受害人为什么要尽快通知保险人或保证人?
      建筑工程通常工期很长,履约过程也相当复杂。为了保证承包商能够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合同义务,业主通常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在承包商没有按照合同履行合同时,保证人根据保函的条款补偿和支付业主相应的损害赔偿费用。通常银行或保险公司作为保......



·违法证据排除之无罪辩护
      陈XX、邹XX等五名被告人因诈骗一案于2013年2月25日被江东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审理期间一被告人提出侦查阶段受到了刑讯逼供,经当庭查看侦查录像,辩护人确定该被告人在侦查期间受到侦查人员违法取证的事实。故以违法证据不能作为定案证据之辩护意见,并且在排......


·乐陵 律师田树森热心服务市综治维稳信访
      2015年7月1日,乐陵律师田树森按照统一部署,来到乐陵市政法综治维稳信访综合服务大厅值班。上班不久,一群人来到大厅,寻求得到法律服务。来访人按照服务人员的引领,走到法律服务窗口。田律师耐心的听取当事人的倾诉,得知这是一起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起......



·南京律师专业咨询网
    南京律师专业解答婚姻家庭、房产建筑、公司、专利商标、刑事辩护、劳动合同及交通事故领域的法律业务。担任公司及个人常年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提供低成本高效率法律咨询、诉讼与非诉案件代理服务。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法规、法律知识查询。有法律难......


·南京离婚律师说法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代理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提供离婚诉讼、婚姻家庭纠纷处理等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指导您尽快解决离婚纠纷,尽量多分财产,确立子女抚养优势,财产分割方案,力求将离婚案件带给双方、子女及家庭的伤害降到最低。南京离婚律......



·商业汇票是什么?
      商业汇票是什么?商业汇票从八十年代以来一直用于企业间的经济交往,具有很强的信誉度,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们对商业汇票的信任搞起假票据,对企业的经济往来进行欺诈活动,严重损害和危及企业的利益,尤其用在一些刚起步的企业身上,利用人们的不熟识度,所......


·医疗事故的归责原则的基本内容 医患关系的紧张程度愈演愈烈,
      医疗事故的归责原则的基本内容医患关系的紧张程度愈演愈烈,究其根本,一则是患者及家属医学知识的欠缺和伤心激动下的不理智,二来就是确实存在义务人员的过失。医疗事故的发生是让人痛心的,当然我们不能一味地伤心难过,该面对终究是逃不过的,我们没有及......


·什么是支票兑现,如何进行支票兑现 随着支票被越来越广泛的使
      什么是支票兑现,如何进行支票兑现随着支票被越来越广泛的使用,人们的关注焦点也慢慢的集中到支票兑现这个问题上来。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什么是支票兑现?如何进行支票兑现?的相关知识。希望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一、什么是支票兑现支票是......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劳动合同法》的订立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我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政府部门强行拆除民房
·律师您好 我2015年通过村委会买的邻居老宅子翻盖了,西邻
·买了当时没办房产证的二手房
·国有土地拆迁,拆迁办拒绝将拆迁的信息公开,对拆迁赔偿不满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您就是说网贷逾期对孩子以后的教育
·我家住顶层,我们是一体两户,上面有一间公用阁楼从公用楼梯进入,卖给我房子的原房主霸占阁楼不走.
·性格不合,离婚孩子刚满一岁,我是男方,怎么能拿到抚养权
·潘律师:您好!想请教一下申诉案件情况,盼给予指导为
·个人去与增用山林开发旅游区得到赔偿费如何赔偿村民?
· 律師您好,借給別人的十万元,到期已有一年了別人一直未还,
·隐藏病情欺骗色财感情后面跟我离婚,我付出代价他又不愿意赔偿我
·我弟在越台企工作,处于试用期内,工作期内突发疾病死亡,怎样索赔


推荐律师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政府部门强行拆除民房
·律师您好 我2015年通过村委会买的邻居老宅子翻盖了,西邻
·买了当时没办房产证的二手房
·国有土地拆迁,拆迁办拒绝将拆迁的信息公开,对拆迁赔偿不满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您就是说网贷逾期对孩子以后的教育
·我家住顶层,我们是一体两户,上面有一间公用阁楼从公用楼梯进入,卖给我房子的原房主霸占阁楼不走.
·性格不合,离婚孩子刚满一岁,我是男方,怎么能拿到抚养权
·潘律师:您好!想请教一下申诉案件情况,盼给予指导为
·个人去与增用山林开发旅游区得到赔偿费如何赔偿村民?
· 律師您好,借給別人的十万元,到期已有一年了別人一直未还,
·隐藏病情欺骗色财感情后面跟我离婚,我付出代价他又不愿意赔偿我
·我弟在越台企工作,处于试用期内,工作期内突发疾病死亡,怎样索赔

热门城市

·通辽律师
·
台湾律师
·
酉阳县律师
·
德阳律师
·
怒江律师
·
广东律师
·
台南律师
·
乐山律师
·
奉节县律师
·
贵阳律师
·
池州律师
·
新乡律师
·
铜仁律师
·
七台河律师
·
崇明区律师
·
许昌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