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侵害名誉权构成要件有哪些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侵害名誉权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害名誉权构成要求的主要内容
一、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损害事实,指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利益或者人身利益遭受损害的客观事实。侵害名誉权的损害事实主要包括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名誉损毁、精神或财产上受到损害。精神损害往往是直接受到的损害,财产损失则是因精神损害引起的财产上的损失,也成间接损失。这两种损害,有时同时具备,但更多的时候只具备精神损害。但是,这两种损害,不论是同时具备,还是只有精神损害,具备其中之一者,既造成了损害的事实。
二、行为具有违法性
名誉权是公民维护其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对于公民的名誉权任何人都负有法定上的不作为义务。只有行为人违反法定义务,以积极的作为方式侵害公民的人格尊严,其侵害行为才具有违法性。《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禁止使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权。因此只要有人用侮辱,诽谤等方式对他人的名誉进行了损害,就是违法行为,而我认为该不法行为只能是积极地作为,不可能也不会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因为公民权的实现,只要求他人不加损害,并不要求他人的积极协助即可实现。
在客观上行为人实施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主要有三种:暴力侮辱,指对受害人使用暴力或用暴力相威胁,而使他人的名誉受到侵害;语言侮辱,即用侮辱性的言词对被害人进行嘲笑、侮辱,使被害人当众出丑。文字侮辱,即通过文字,图形等对他人进行侮辱,用以降低他人的人格。
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在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中,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直接的因果联系,即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着客观的内在必然联系。如果受害人的名誉被侵害,与侵害人的侵害无关,或者侵害人尽管实施了侵害行为,但没有给任何人造成名誉上的侵害,则行为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间接地因果关系,一般不予考虑。但是,在名誉侵权行为中,由于侵害名誉权造成的损害主要是精神损害,因精神损害引起的财产损失都是通过无形的、间接的形式表现出来。所以,对精神损害引起的财产损失就不能拘泥于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一般说来,只要侵权人的行为是违法的,且有过错,即便是间接损失,也应看做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四、行为人有过错
行为人有过错是构成侵犯名誉权的主观要件,包括故意和过失。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名誉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后果发生的,就是具有损害他人名誉的故意。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后果却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至于发生了损害他人名誉权的后果。
在通常情况下,利用侮辱、诽谤等方式侵犯他人名誉权多是故意的,因为侵权人都是想以此来达到贬低他人人格,损害让人名誉的目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还存在一种属于“不明真相”的过失。例如上面所举案例的中的第一例,当侵权人不符合实际的消息投书报社时,编辑由于没有深入实际进行调查而信以为真,登报扩散了这种消息,也应认为是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只不过是一种过失行为。根据民法理论中的过错责任原则,过失同样应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所诉,侵害名誉权构成要件应该包括:已经发生损害的事实、损害行为已经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关联、侵权人有过错。当您的名誉权已经被发生侵害时,可寻求专业的律师为您提起有关的侵权诉讼,保护您的名誉,维护您的合法利益。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方面的法律常识,欢迎您直接咨询网站的律师获得满意的答案。


...

·还没有文章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写有何要求?
      离婚的时候,签订一份财产分割协议书,就可以防止因财产发生纠纷,而且这份协议只有符合法律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约束力。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写有何要求?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写有何要求?1)......


·中国人在外国结婚需要哪些程序和材料
      中国人在外国结婚会存在什么问题呢?这种为涉外婚姻,也就不能直接适用婚姻缔结地法。这个问题,法律没有直接给予回答。中国法律是否承认其效力?在下文中就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解答。一、出国结婚申请程序1、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


·能否购买法院拍卖的房产
      在实践中,有些房屋会被法院通过法律规定的途径对外进行拍卖,也就是价高者得,可即便是由权威的法院来拍卖的房屋,有时也会发生纠纷,为此,一些购房者顾虑重重。那从法律的角度看,能否购买法院拍卖的房产?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能否购买法院......


·赡养纠纷诉讼费是否可以减免
      赡养纠纷诉讼费是否可以减免一、赡养纠纷诉讼费是否可以减免《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明确规定: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律师会见手续、时间、取保申请步骤
      南京市秦淮看守所地址:秦淮区罗家场66号。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为其辩护,犯罪嫌疑人在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律师可以依法行使其会见通信权。当嫌疑人被拘留在看守所的时候,其他人是不能进行会见的,只有律......


·达州市大竹县律师发表财产保全异议书
      异议人:王XX,女,汉族,出生于1980年1月12日,住四川省大竹县竹阳镇沙桥路XX号XX幢7楼14号,身份证号码5130211980011XX,联系电话:158818XXX因蒋XX诉李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贵院于2013年12月11日下发(2014)大竹民初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将......



·南京合同法律师
    南京合同法律师拥有合同案件办案经验,针对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终止、合同纠纷等问题。代理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解决买卖合同、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合同法律事务,为涉及合同诈骗犯罪案件提供刑事辩护。★南京合同法律师谈合同签订注意细节......


·常熟市看守所
    常熟市看守所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练塘镇鸳鸯桥开发区华强北路,是常熟市...看守所。常熟市看守所设有33个青少年人员监室,位置导航:从常熟市区乘坐公交216路,过了建华转盘1000米,..个红绿灯下车往北500米左拐就到。律师提示:常熟市看守所......



·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是什么?范本是怎样的?
      在现在这样一种迷惑力很强的时代,很多人经常选择中介进行的一些事务中,往往会签订一份居间合同,但是在缺乏相应知识的情况下,在处理中往往会出现一些不必要的矛盾。接下来我们将为读者们简单介绍下居间合同以及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的一篇范文。为您解答......


·债权人可否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 一、债权人可否直接主张反担
      债权人可否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一、债权人可否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1、抵押物直接归债权人的约定无效,并不影响抵押权成立的有效性。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


·德阳市盗窃罪量刑标准
      实施盗窃行为的,一般都是向通过非法的手段来占有他人的公私财物。而在具体定罪处罚的时候,需要严格考虑到盗窃所得的数额才行,同时不同地区关于盗窃罪的量刑规定也是不太一样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德阳市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侵害名誉权构成要件有哪些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如果上班7个月 无故被解雇 我可以申请赔偿吗
·一个电动三轮车撞了我,我是二轮电动车,很严重在ICU昏迷了几
·你好,李律师,请问离婚一年半了还能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申请书范文怎样写
·对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我们按合同干完活对方不给余款还不接电话我们应该怎么办
·房屋装修,卫生间防水出现严重漏水,装修公司百般抵赖,推拖严重
·工伤脚外侧的3个脚趾头截了,能算上几级伤残?
·我和前夫离婚了,前夫想把我的户口迁回原籍,我不同意。我前夫可以强行给迁回去吗以强
·检查院提起公诉,某某贩克,自吸5克,法院怎么判刑
·你好,我想把我的家用轿车强制报废,现在国家有补贴政策吗?
·已在普查前如实申报超生小孩、最低应该罚多少
·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酒后无照驾驶又闯人但对方没有受伤


推荐律师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如果上班7个月 无故被解雇 我可以申请赔偿吗
·一个电动三轮车撞了我,我是二轮电动车,很严重在ICU昏迷了几
·你好,李律师,请问离婚一年半了还能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申请书范文怎样写
·对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我们按合同干完活对方不给余款还不接电话我们应该怎么办
·房屋装修,卫生间防水出现严重漏水,装修公司百般抵赖,推拖严重
·工伤脚外侧的3个脚趾头截了,能算上几级伤残?
·我和前夫离婚了,前夫想把我的户口迁回原籍,我不同意。我前夫可以强行给迁回去吗以强
·检查院提起公诉,某某贩克,自吸5克,法院怎么判刑
·你好,我想把我的家用轿车强制报废,现在国家有补贴政策吗?
·已在普查前如实申报超生小孩、最低应该罚多少
·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酒后无照驾驶又闯人但对方没有受伤

热门城市

·石家庄律师
·
乌海律师
·
澄迈律师
·
秦皇岛律师
·
大兴区律师
·
双河律师
·
鄂尔多斯律师
·
抚州律师
·
荆门律师
·
安庆律师
·
香港律师
·
昌江律师
·
氹仔岛律师
·
玉林律师
·
许昌律师
·
宝山区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