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去法院起诉离婚判离吗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人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就天真的以为,只要去法院起诉离婚,那么就一定可以解除婚姻关系。但其实这样的想法并不准确,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去法院起诉离婚的,也不是一定就会判决离婚。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去法院起诉离婚判决吗。

一、去法院起诉离婚判离吗

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婚吗?这是很多选择诉讼离婚的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起诉离婚,法院不必然判决你们离婚,法院判决离婚与否是要看当事人双方的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你们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如果你再次起诉离婚就要在6个月之后了。

当然,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受理离婚案件,一般会先进行调解,如果在调解的时候对方也同意离婚,不同意继续生活下去,法院会出一份离婚调解书,也是有效力的。

二、法院判离的标准是感情确已破裂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这也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是否准予解除夫妻关系的基本原则。感情确已破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同时也是判决离婚的实质要件;因此,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唯一的、根本的法定标准。

三、如何确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我国现行的《婚姻法》第32条列举了下列五种具体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这两种行为都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原则、破坏婚姻秩序地严重过错行为。夫妻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经调解无效,应当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婚姻法》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的,还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遗弃是指对其家庭成员负有抚养义务而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同样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人为夫妻一方,受害人则不限于其配偶,也包括其他家庭成员。《婚姻法解释(一)》对家庭暴力的构成确定了严格的标准,即“须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达到这样的程度才可认定为家庭暴力,这将家庭成员间日常吵架、偶尔打闹以及尚未造成后果的家庭纠纷排除在家庭暴力之外。一方以其配偶有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提出离婚,经查证属实,调解无效的,应当予以支持。如配偶一方长期地对子女或者老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子女、老人等,并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本款为例示性规范,除了明确列举的赌博、吸毒恶习之外,还应包括其他会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恶习,诸如酗酒、嫖娼、卖淫、淫乱等。一方当事人以其配偶有该法定过错而提出离婚请求,只要调解无效,就应依法予以支持。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我国《婚姻法》此款规定有两个要件:

①双方分居的原因只能是感情不和,不包括因客观原因的分居,如因为工作原因或者出国留学导致两人分居;

②分居的时间已满二年,且该二年分居时间应该是不间断的、持续的,如有间断,应当从最后一次同居之日起重新计算两面二年的时间。符合这二个要件,经调解无效,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婚姻法》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主要是考虑到失踪一方下落不明,无法履行夫妻义务及家庭义务,说明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适用该条款时要注意:

①一方必须是被依法宣告失踪,而不是未经宣告的事实失踪。

②应一方被宣告失踪而请求离婚的,必须通过诉讼程序才能解除婚姻关系。

由于被告缺席,因此,人民法院审理这样的离婚案件无需进行调解,而可以直接判决准予离婚。

参照198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举的14种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其他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可以包括以下几种主要情形:

(1)配偶一方婚后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

(2)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去法院起诉离婚判离吗?此时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分析,因为当事人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此时不一定就会做出离婚判决,还有可能法官直接判决不准离婚。因此,要想能够顺利的离婚,还需要当事人了解清楚,法律中规定的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什么。

...

·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责任有哪些
      父母不仅对未成年子女有义务,同时还负有一定的责任,我们熟知的就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导、监管责任。那么,除此之外,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责任还有哪些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责任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


·国家赔偿复议书内容是什么?
      因为国家机关或者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损害了公民的人身、财产的利益,按照规定需要给受害人一定的赔偿,但是有时候各种原因,国家赔偿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这个时候,赔偿请求人可以撰写和提交国家赔偿复议书,向有关机关申请国家赔偿复议。一、国家赔偿复议书的内容1、赔偿请求人提起复议申请,也应当向复......


·偷窥别人家隐私犯法吗,有什么后果?
      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对于社会治安的管辖也是越来越好,对于违法行为也会进行相应的惩罚,以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但是仍然有不少人因为缺少正规的教育,喜欢趁别人不注意的时候偷窥别人,许多人因此受到了困扰,不知道偷窥能不能报警,那么偷窥别人家隐私犯法吗,今天就由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一、偷窥别人家......


·涉外离婚当中也是会涉及到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由于是在我国做出
      涉外离婚当中也是会涉及到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由于是在我国做出的财产分割,因此一般是适用中国法,主要是由婚姻法做出的规定。那么您知道婚姻法对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时效规定涉外离婚析产分割案件适用中国诉讼时效规定的前提是准据法为中国法,法......


·遭受家暴怎样起诉离婚
      遭受家暴怎样起诉离婚如今,家暴是导致夫妻离婚一大重要因素。通常家暴协议离婚是不可能的,那么遭受家暴的一方应该怎么来起诉离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遭受家暴怎样起诉离婚第一,写离婚起诉状:(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


·义务帮工人在帮工过程中致人损害如何维权
      义务帮工人在帮工过程中致人损害如何维权实践中的帮工人是分为两种的,即有偿和无偿。而对于其中无偿的帮工人,我们一般称之为义务帮工人。义务帮工人与被帮人之间往往形成的是一种义务帮工关系。那么要是义务帮工人在帮工过程中致人损害的话,此时责任该由谁......


·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随着求学和工作的需要,我们很可能会离开家乡而去往外地。此时,除了在该地买房,就只能租房居住了。房屋租赁合同的成立十分普遍,而房屋租赁需要交纳的一种重要的税收就是印花税。那么,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该怎么计算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


·照片会变成言词证据吗
      照片会变成言词证据吗?一、什么是言词证据所谓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又称之为人证,它包括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鉴定结论,辨认笔录、电话录音等。鉴定结论是一种特殊的言词证据,它是鉴定人根据......


·自己打官司的程序详解
      自己打官司的程序详解很多人想要自己打一些小官司,不管是进行什么样的官司,程序是其中必不可少的。无论是作为原告方还是作为被告方,了解自己打官司的程序对自己是很有利的。那么我国打官司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请看我们为你带来的介绍。在准备打民事官司之前,......



·交通事故律师:乘客开车门撞伤他人应该承担责任吗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若乘客在到达目的地下车开车门时不小心撞伤他人乘客应该承担责任吗?吴丁亚律师带您了解。        乘客......


·南京市所有看守所推行快速会见,部分看守所试行周六预约会见
      以往,律师在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往往存在“会见难”问题。前不久,南京市...监管支队牵头召开警检律座谈会征集意见建议,不少律师反映会见难仍是当前较为突出的问题。为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和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解决会见难这一燃眉之急,监管支队在押量历史最......



·南京刑事案件律师
    南京刑事案件律师承办各类刑事案件,包括:诈骗案、毒品案、经济案、贪污贿赂案等刑事辩护。★南京刑事案件律师谈“疑罪从无”、“无罪推定”原则1996年版《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就是人们......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地址在南京市雨花台区郁金香路(已经搬迁到板桥柿子树),靠近高铁南京南站,以后迁建到雨花台区板桥柿子树(靠近刘村枢纽、新湖大道)。南京刑事律师提示: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



·行政诉讼第三人地位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第三人地位是怎样的一、行政诉讼第三人地位是怎样的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法律地位与原告、被告类似。第三人在诉讼中有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的权利和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等权利。但是因第三人有类似于原告地位的第三人与类似于被告地位的......


·个人交五险一金需要去什么部门?
      现在很多年轻人都选择自主创业,成为个体工商户。同上班族不同,因为没有单位挂靠,他们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需要自己缴纳。有些人对这个并不在意,以为交不交都没关系。其实五险一金对于个人来讲是非常有用的,即便是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也最好进行缴纳。......


·如何理解“债务人先诉债权人后诉”?
      如何理解“债务人先诉债权人后诉”?一、什么是债权与债务?什么是债权人与债务人?1、债券与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去法院起诉离婚判离吗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复核申请书申请人自己能申请不
·怎么快十个月了还没判刑?
·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应付申请费san
·女朋我让我给他转账,我让她把我的钱给我
·我想许一下离婚的事。
·这张是有效遗嘱吗?
·外地机动车在本地撞了人事故认定书机动车全责受害
·你好刘律师如果本人不在事发地当事人在当地可以委托当地派出所协
·你好!我老婆人家买三斤可以告他挑拨婚姻吗?
·横山桥的一个朋友欠我八万元钱,一直不还,有欠条我联系不到他,
·我的汽车节能补贴没有了,购买享受国家汽车节能补贴车型昌河利亚纳一辆
·你好,我哥在安徽合肥第一看守所,请问寄钱能收到san


推荐律师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复核申请书申请人自己能申请不
·怎么快十个月了还没判刑?
·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应付申请费san
·女朋我让我给他转账,我让她把我的钱给我
·我想许一下离婚的事。
·这张是有效遗嘱吗?
·外地机动车在本地撞了人事故认定书机动车全责受害
·你好刘律师如果本人不在事发地当事人在当地可以委托当地派出所协
·你好!我老婆人家买三斤可以告他挑拨婚姻吗?
·横山桥的一个朋友欠我八万元钱,一直不还,有欠条我联系不到他,
·我的汽车节能补贴没有了,购买享受国家汽车节能补贴车型昌河利亚纳一辆
·你好,我哥在安徽合肥第一看守所,请问寄钱能收到san

热门城市

·西城区律师
·
宝坻区律师
·
甘肃律师
·
广东律师
·
内江律师
·
金昌律师
·
衡水律师
·
津南区律师
·
娄底律师
·
上饶律师
·
孝感律师
·
丹东律师
·
铜梁区律师
·
奉节县律师
·
防城港律师
·
氹仔岛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