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企业应该怎样清理欠款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企业应该怎样清理欠款 一、企业应该怎样清理欠款
  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由于各种原因会形成数额不小的欠款,这往往是企业的利润所在,严重时,会影响到一个企业的正常运转。即使是正常的欠款,没有得力措施,也会形成呆、坏、死账,给企业造成困扰,结合本人在多家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经验,企业欠款要采取多种方法进行清收,而且要由合法的专业人士采用合法手段清收。
  首先,企业要对欠款进行清理与分类。企业运转时间长、客户复杂、人员变化大、地理分散、欠款的原因也复杂多样,这就需要做耐心细致的工作,进行充分的梳理、分类。在此基础上,先进行首次书面风险评估,看哪些是长期客户和优良客户,哪些是劣质客户,大类分出来,企业、公司的欠款大致情况也就出来了。同时也要对劣质客户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根据书面先看诉讼时效是否已经过期,欠款原因是否正当。
  其次,内部合同相关人员的走访、座谈。相关人员往往了解欠款的真实情况,了解这些,才能进行内部堵漏工作,内部都没有了解清楚情况,针对客户时只能是“盲人摸象”。同时这也是初期证据的收集,有些人员往往因各种原因,手中掌握的真实情况和资料没有向企业和公司明示,这部分情况往往左右欠款清收的成败,是非做不可的。
  再次,走访客户。在前面工作的基础上,走访客户的重要性就凸现出来。走访的主要目的就是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人员变动、对欠款的处理意见等。亲临一线的人员,通过自己切身的体验和欠款方意见的收集整理,对欠款应有了明晰的了解和准确的评估。
  最后,采取措施。措施有很多种,针对不同的客户,就应有不同的措施,比如有的可以采取催款函、律师函、有的采取支付令、有的采取诉讼等,措施不一而足,唯有针对性,才是最佳的措施,不要一上来就诉讼,把可以简单解决的问题复杂化。
  现实的经济交往,往往复杂多变,随时对各种措施、方案进行调整,才是解决问题之道。
   二、企业诉讼清理欠款时要注意什么
  许多企业在通过诉讼清理欠款中遇到了许多不能理解的事情。明明对方欠款,起诉到法院,法院却不支持;明明经常去讨要欠款,法院却说过了诉讼时效;明明判决对方付款,偏偏拿不到钱。这些情况的发生,一方面使企业困惑,另一方面也打击了企业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追讨欠款的积极性。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企业应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履行合同手续要完备许多企业在履行合同时,尤其是在履行买卖合同时,交付货物时只让对方的收货人员打个白条,更有甚者连白条都不打。这种行为在诉讼时会处于被动,若债务人不出庭或者不承认收到货物时,债权人不能以足够的证据确实、充分证明债权的存在。所以债权人在交货时手续一定要完备。
  2、注意诉讼时效及其证据有一些企业在交货后,并不积极主张权利讨要货款,导致债权过了诉讼时效;另一种情况相反,就是积极主张权利,但是没有收集主张权利的证据。这都将导致不利的诉讼结果。在产生欠款后,一定要注意债权的诉讼时效,同时注意收集主张权利的证据。
  3、注意保全官司胜诉了,债务人有执行能力,但执行不了,也就是俗语说的“赢了官司,赔了钱”。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要注意做到两点:
  (1)在诉讼过程中“保全”,让人民法院冻结债务人的相应财产,避免出现不能执行的局面。
  (2)积极寻找债务人的财产,发现线索向人民法院反映,协助人民法院执行。
  企业在正常运转经营的过程中,欠款问题是难以避免的,重要的是对欠款的清理与追收。如果企业遇到债务方以各种理由推拒归还欠款甚至耍赖不还欠款时,就要考虑诉讼清理欠款的方式了。在提起诉讼前,要注意收集好相关的证据资料。
  
  
  ...

·债权转让生效要件有哪些
      债权转让生效要件有哪些?债权具有相对性,因此债权的转让存在诸多限制,只有当满足债权转让的条件后,债权才能得以完全转让或部分转让,这样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是否所有的债权均可转让呢,债权的转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生效呢,为您作以下解答。债权转让生效要件有哪些?第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的注意事项是什么一、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第一、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第二、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


·主张债权需要的证据包括哪些
      主张债权需要的证据包括哪些一、主张债权需要的证据包括哪些(一)、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无论是借条、欠条还是借款协议,都要明确写明以下内容:1、借贷双方的信息;2、约定的利息,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3、还款日期,若无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偿还债务,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二)、......


·股东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股东贷款需要哪些资料股东某种定义上可以成为是一个股份制公司的出资者或投资者,对这个公司的发展或重要事件拥有投票表决权,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股东也因为某些需要而要进行贷款,那么,股东贷款需要哪些资料呢?今天我们就带您一起梳理一下股东贷款的相关资料。  股东贷款  指的是借公司名义......


·追债注意事项
      企业在追债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重视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为此债权人......


·公司注销影响合同效力吗?
      公司注销影响合同效力吗?现实生活中,公司常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情形而注销,而接下来就要进行公司清算。那么公司注销影响合同效力吗?公司注销前和注销后对所签订的合同效力影响有什么不同?这是常常是很多合同纠纷的焦点所在。接下来,的我们就来告诉您公司注销会不会影响合同......


·房屋解除合同协议书范本
      房屋解除合同协议书范本房屋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范本一甲方(出租方):xx乙方(承租方):xxxx有限公司甲乙双方原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xx市xx区xx街x号楼,总面积约为:10200平方米。现因情势变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解除该房屋......


·有工伤认定书 七年了还能做伤残鉴定吗?
      在日常工作中特别是一些高危职业,很容易会出现一些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我国法律规定,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伤造成残疾或者受伤的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的。并且在有关部门做了伤残鉴定之后可以申请获得赔偿和国家补助,那么有工伤认定书七年了还能做伤残鉴定吗......


·交钥匙是否算交房
      不管是购买期房还是现房,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不能马上交付房屋,而一般都是需要到约定的时间才能交房。那在这种情况下,交钥匙是否算交房呢?对此,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分析解答。一、交钥匙是否算交房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因此,人们常......


·检察院提出抗诉后的法院处理
      人民法院在收到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刑事抗诉书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一)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二)按照抗诉书提供的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住址无法找到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提出抗诉的......


·分公司章程的效力
      分公司章程的效力每一个合法的公司都有其章程,员工领导办事情一般都会依照章程来行事,章程是其必要的组成部分,而分公司章程的效力在公司运行过程中也起着重要作用,在给予公司自治空间的同时,网站带您分析其效力。公司章程一经生效,即发生法律约束力。公司章程的社团规章特性......


·拆迁估价报告的救济
      在房屋拆迁这一行政行为主导地位活动中,当拆迁当事人对于房屋拆迁估价报告不服的,可以按照《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19条至23条规定进行维权,具体如下: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估价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估价机构咨询。估价机构应当向其解释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律师会见程序、规定和手续?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地址:秦淮区石杨路26号,电话:025-84421246会见时间:9:00-11:00,14:00-......



·马鞍山婚姻律师
    马鞍山婚姻律师代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及诉讼,提供离婚法律咨询、新婚姻法离婚知识、案例......



·夫妻离婚财产子女分割吗?
      随着离婚率的升高,离婚现象在现今的社会已经越来越普遍,关于离婚也是众说纷纭。离婚也不仅仅只是去民政局办理一张离婚证那样简单,离婚需要面临夫妻双方财产的清算,分割,那么很多人会问离婚财产子女分割吗?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一下。?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含义......


·对票据纠纷管辖的规定
      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票据支付地指凭票据付款的付款人的所在地。这里的票据,指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为基本效能的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支票。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


·领导传销罪能判多少年?
      如今生活压力极大,导致很多人想要一夜暴富或者短时间里赚取大量的钱,传销组织就是抓住人们这一点心理,通过各种手段拉人入伙进而进行洗脑,最终达到骗取大量资金的目的,对社会影响极为恶劣,给受害者造成精神上和经济上不同程度的损伤,那领导传销罪能判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企业应该怎样清理欠款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户籍所在地有权拒绝接受假释单吗?
·七级大概陪多少,大拇指受伤
·退休后劳务工作中第三责任事故人身伤害
·我该怎么做,我负什么责任吗
·请问事故医疗费用应该怎么解决san
·彩礼退回判决不合理,也过啦上诉期,现在男方申请执行,执行庭给
·房产诌纷,因我家购买他们生产队一块地皮现已建房
·律师想咨询离婚和子女问题


推荐律师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户籍所在地有权拒绝接受假释单吗?
·七级大概陪多少,大拇指受伤
·退休后劳务工作中第三责任事故人身伤害
·我该怎么做,我负什么责任吗
·请问事故医疗费用应该怎么解决san
·彩礼退回判决不合理,也过啦上诉期,现在男方申请执行,执行庭给
·房产诌纷,因我家购买他们生产队一块地皮现已建房
·律师想咨询离婚和子女问题

热门城市

·新余律师
·闵行区律师
·运城律师
·商洛律师
·松原律师
·武汉律师
·贵港律师
·湛江律师
·铜陵律师
·赣州律师
·万盛区律师
·非洲律师
·和平区律师
·南充律师
·铜仁律师
·崇明区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