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订都是通过一定的形式做出的,针对不同的
合同,法律中规定的形式不同。那么具体针对租赁
合同来讲,您知道租赁
合同的形式是什么吗?若你对此不是很清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租赁
合同的形式是什么
合同的形式,又称
合同的方式,是
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
合同内容的载体。
合同区分要式
合同和不要式
合同。就租赁
合同而言不定期租赁
合同为不要式
合同,无须采取书面形式;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
合同的形式。无论采用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都不影响
合同的效力。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双方当事人对租赁期限存在争议的,推定
合同为不定期租赁
合同。
二、如何确定租赁
合同期限
(一)不定期租赁
租赁
合同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来说,由于其期限不固定,所以,当事人双方均可随时终止
合同。只不过为了照顾承租人的利益及租赁
合同的特点,一般也都要求终止
合同的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一个宽限期。
(二)定期租赁
定期租赁有明确的租赁期限,对此法律一般都有最高期限的限制。如果当事人约定的期限超过法定期限的,租赁期要缩减到法定最高期限以内。我国《
合同法》也规定租赁
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视为不定期租赁,按照不定期租赁的规则来确定。当然,租赁
合同超过20年,当事人可以续定
合同,只是依据《
合同法》的规定,续租的期限仍不得超过20年。续租并非另外签订一个新的租赁
合同,而是对原来
合同期限的延长。当然,如果当事人双方不仅延长了期限,而且还改变了后来
合同的内容,那么将其视为另一个
合同也不存在问题。如果
合同的内容保持不变仅期限延长的,称为
合同的更新。
合同的更新与
合同的变更不同;前者是在
合同期满后,在不改变
合同内容的前提下,继续延长
合同的期限;而后者则是在
合同有效期内对
合同内容或条件、期限等的改变。
《
合同法》中规定的
合同形式主要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但就不同的
合同来讲,可能法律中有比较特殊的规定。但如果是说到租赁
合同的形式,则要根据实际的租赁期限来确定具体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