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
离婚率越来越高,其中不乏在女方怀孕期间就闹
离婚的夫妻。其实我国对怀孕女方的利益是进行了较多保护的,那么就这种情况来看,女方怀孕男方能
起诉离婚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女方怀孕男方能
起诉离婚吗
女方在怀孕期内、分娩后1年内(即哺乳期)、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
离婚,但是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
离婚请求的除外。
如原审法院判决
离婚未发现女方怀孕,二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决,驳回男方
离婚请求。
首先,女方“三期”
离婚保护期限制男方提出
离婚诉讼,还存在“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的例外。同时不适用于解除
同居关系的案件。
其次, 女方“三期”
离婚保护期只是限制由男方提出
离婚诉讼,并不限制由女方提出
离婚诉讼。
再者,女方“三期”
离婚保护期双方可以协议
离婚。
最后,女方违反计划生育的“三期”是否受
离婚保护,婚姻法未加规定。但是《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女方有妊娠事实”、“须按照计划生育要求”。
二、怀孕妇女能
起诉离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娃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
离婚。女方提出
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
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该条规定是从法律上对妇女给予特殊保护。
法律虽然限制男方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或中止娃振后的一定期限内
起诉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仍可受理男方的
离婚请求,即“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
离婚请求的期限内
起诉离婚”法院是应当受理的。
从审判实践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来看,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予
离婚的界限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
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如果双方均认为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是不争的事实,且双方均又同意
离婚,法院准许双方
离婚是完全应该的。
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
离婚子女抚养问题。当然,双方都同意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双方可以协议
离婚,然后去民政部门办理手续即可。
按照上述的讲解,女方怀孕男方能
起诉离婚,至于法院是否受理
离婚案件,则就需要看实际
起诉的情形了。原则上,是不会立案受理的,这是为了保护怀孕女方的合法权益,当然实践中也有一些例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