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要说明
商标申请后查询是指
商标申请人或其代理人自注册申请提交之日起两年以后,或变更、续展、转让、补证等申请提交之日起半年以后,尚未获得任何信息时对
商标办理情况的查询。申请人或代理人可以登录“中国
商标网”点击“
商标查询”栏目进行查询,也可以来人或来函向
商标局进行免费查询。 二、来人或来函办理
商标申请后的查询 (一)来人查询 1、查询人在
商标注册大厅查询窗口填写《
商标申请后查询单》,并提交《受理通知书》或所缴纳
商标规费收据复印件及
商标图样。对变更、续展、转让、补证等申请的办理情况进行查询的,还应写明原
商标的注册号。 2、自
商标局受理
商标查询次日起三个工作日,查询人可到
商标注册大厅自行领取查询结果;三日内尚未查出结果的,待查出结果后由
商标局函告查询人。 (二)来函查询 1、随函提交《受理通知书》复印件,或所缴纳
商标规费收据复印件及
商标图样,并应在信函中写明查询项目、企业名称、联系人及通信地址,并加盖公章。对变更、续展、转让、补证等申请的办理情况进行查询的,还应写明原
商标的注册号。来函请寄: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商标局综合处,邮政编码:10082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
商标查询”字样。 2、
商标局查出结果后,及时函告查询人。 三、注意事项 1、异议申请、许可
合同备案申请、三年不使用注册
商标撤销申请不予查询。 2、查询人办理查询业务时,应提交
商标局发出的《受理通知书》或其复印件。若《受理通知书》丢失,则须提交
商标规费发票复印件。 3、委托
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商标注册、变更、续展、转让、补证等申请的,由
商标代理机构向
商标局提交查询申请。
商标代理机构应填写《
商标申请后查询单》,并提交标有申请日期、申请号并盖有
商标局受理章戳的报送清单复印件及
商标图样。 4、
商标申请人在其
商标注册申请或变更、续展、转让、补证等申请提交后,若按要求进行过补正或修正,或出现过其他情况,请一并注明,以方便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