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后先前利益可否追偿? 一、什么是
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的形式有哪些?
1、什么是
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
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
公司法的实施,
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
股权转让
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2、
股权转让的形式有哪些
股权在本质上是股东对公司及其事务的控制权或者支配权,是股东基于出资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的总称。具体包括收益权、表决权、知情权以及其他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
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
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
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
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二、
股权转让后先前利益可否追偿
一般而言,
股权转让之前的股东权利由原股东享有,
股权转让以后的股东权利由新股东享有。股东是否有权主张转让之前的利润要看公司在
股权转让前是否有未分配利润,是否作出了分红决议。
如果股东在转让
股权之前股东会已经确定分配股利,但实际还没有兑现,那么,原股东享有利润分配给付请求权。从性质上说,公司一旦决定向股东分红,公司与股东之间就形成了
债权债务关系,股东请求公司分红就是合法的。
如果在
股权转让之前并未经股东会决议分配利润,根据《
公司法》16条规定,未经股东会讨论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则无论在
股权转让前是否实际存在利润,原股东要求分配利润的要求一般得不得法院支持。
综上所述,如果在
股权转让前公司已经做出了分红决议,那么,
股权转让后先前利益可以追偿;如若没有,则
股权转让后先前利益是不可以追偿的。因此,在
股权转让前,一定要确定好是否已经经过了股东会议分配利润,这对当事人来讲是密切相关的,一定不能马虎。以上即为对于“
股权转让后先前利益可否追偿?”问题的解答,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至网站,我们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