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可以解除
保险合同吗 一、
保险人可以解除
保险合同吗
按《
保险法》的规定:
保险人不能任意解除
保险合同。除非因为下列的情况出现:
(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
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
保险费率的,
保险人有权解除
合同。
(2)被
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
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
保险事故,向
保险人提出赔偿或给付
保险金的请求,
保险人有权解除
保险合同,并不退还
保险费。
(3)投保人、被
保险人故意制造
保险事故的,
保险人有权解除
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给付的责任。
(4)投保人、被
保险人未按约定履行其对
保险标的安全应尽责任的,
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
保险费或解除
合同。
(5)在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
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
保险人按照
合同约定及时通知
保险人,
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
保险费或者解除
合同。被
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
保险标的危险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
保险事故,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6)自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投保人与
保险人双方未达成恢复
合同效力的协议,
保险人有权解除
合同。
二、
保险合同解除形式有哪些
保险合同的解除,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和意志解除两种形式。
(1)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当法律规定的事项出现时,
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依法对
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法定解除的事项通常由法律直接规定。但是,不同的主体有不尽相同的法定解除事项。 对投保人而言,在
保险责任开始前,可以对
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而在
保险责任开始后,法律对投保人的解除权作出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财产
保险合同而言,投保人要求解除
合同的,
保险人可以收取自
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
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
保险费,剩余部分退投保人。对人身
保险合同而言,投保人解除
合同,已交足2年以上
保险费的,
保险金应当退还
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
保险费的,
保险人按照约定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
保险费。
保险人只有在发生法律规定的解除事项时方有权解除
合同。
(2)意志解除
意志解除意志解除又称协议终止,是指
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依
合同约定,在
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约定情况时可随时解除
保险合同。意志解除要求
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
合同中约定解除的条件,一旦约定的条件成就,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有权行使解除权,使合向的效力归于消灭。
就
保险合同来讲,投保人可以解除,而
保险人也可以解除
保险合同。但现实中,不同主体解除
保险合同的要求不一样。至于
保险合同的解除形式,具体分为了两种,即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我们为你整理编辑本篇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