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一、简要说明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证明商标应由某个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由其以外的其他人使用,注册人不能使用。它是用以证明商品或服务本身出自某原产地,或具有某种特定品质的标志。只要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这一特定的品质并与注册人履行规定的手续,就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拒绝。证明商标是由多个人共同使用的商标,因此其注册、使用及管理需制订统一的管理规则并将之公诸于众,让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以保护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集体商标不是个别企业的商标,而是多个企业组成的某一组织的商标。集体商标可以使用于商品,也可以使用于服务。集体商标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也不得转让。为适应集体商标“共有”和“共用”的特点,它的注册、使用及管理均应制订统一的规则,并将之公诸于众,由集体成员在公众的监督下共同遵守。
   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有效期为10年,专用权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二、办理途径
   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商标服务中心)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区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
   三、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申请前查询(非必须程序)→ 准备申请书件 → 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 → 在打码窗口确认提交注册申请→ 在交费窗口缴纳商标注册规费 →领取规费收据
  (申请人领取收据后,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工作就已完成。商标局会以邮寄方式向申请人发放各种文件,《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3个月左右可以收到。商标注册审理程序请参阅《商标注册流程图》,申请人在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后,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
  四、申请前的查询(非必须程序)
   一件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至少需要6个月。申请后如果被驳回,一方面损失商标注册费,另一方面重新申请注册还需要时间,而且再次申请能否被核准注册仍然出于未知状态。因此,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前最好进行商标查询,以便确认是否存在在先商标权。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册申请的,由商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详见“商标注册申请前的查询”)
   五、申请书件的准备
   (一)证明商标需要提交的申请书件
   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证明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有效复印件,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
   3、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4、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一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1张,交着色图样5张,附黑白图样1张。
  5、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注册申请的,须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册申请的,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6、如申请注册的证明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
   (二)集体商标需要提交的申请书件
   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
   2、集体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有效复印件。
  3、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4、集体成员名单。
   5、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一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1张,交着色图样5张,附黑白图样1张。
   6、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注册申请的,须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册申请的,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7、如申请注册的集体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三)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申请注册的,除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有效复印件、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商标图样等书件外,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1、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申请人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的文件。
2、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地域环境或人文因素决定的说明。
3、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等)并加盖出具证明材料部门的公章。
4、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划分的相关文件、材料。相关文件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围或者是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域范围证明文件。
5、地理标志申请人具备监督检测该地理标志能力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具备检验检测能力的,提交检验设备清单及检验人员名单,并加盖申请人的公章。申请人委托他人检验检测的,应当附送申请人与具有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签署的委托检验检测合同原件,并提交该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检验设备清单、检验人员名单,并加盖其公章。
6、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供该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其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
   (四)有关书件的具体要求
   1、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印刷。对于手写的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申请书件,商标局不予受理。
   2、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时,申请人的名义、章戳应与核准注册或者登记的名义完全一致。商品或服务项目应当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规范名称,一份申请书只能填写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商品或服务名称未列入《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应当附送相应的说明。
   3、如果申请注册的是证明商标,应在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种类”一栏中注明是证明商标;如果申请注册的是集体商标,应在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种类”一栏中注明是集体商标
   4、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可以是企业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经登记成立的批准文件。集体商标注册申请人,应为某一组织,可以是工业或商业的团体,也可以是协会、行业或其他集体组织,而不是某个单一企业或个体经营者。
   5、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应包括以下内容:使用证明商标的宗旨、意义或目的;该证明商标证明的商品的特定品质;使用该商标的条件;使用证明商标的权利、义务和违反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注册人对使用该证明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
   6、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应包括以下内容:使用集体商标的宗旨;使用集体商标的集体成员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集体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的品质;使用集体商标的手续;集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违反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注册人对使用该集体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
   7、所有申请书件应当使用中文。向中国申请领土延伸的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应交送中文文本;如申请书件使用中文以外文字的,应附送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六、注册规费
   一个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在一个类别上申请注册为一件注册申请。在一个类别上不管指定多少个商品或者服务项目,每件申请注册规费为3000元。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
   七、补正程序(非必经程序)
   (一)简要说明
   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注册申请的,如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后交送商标局。没有补正或超过期限补正的,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册申请的,如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书面通知该商标代理机构予以补正。商标代理机构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指定内容补正后交回商标局。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该申请。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按照要求对不规范或不具体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进行补正时,可以修正或删除。修正时仍应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规范名称或者按商标局指定的内容补正,但不得扩大商品或服务范围。
   2、因商标图样不清发回的补正,申请人只能按照原来的商标图样制作清晰,不得对商标图样做任何实质性的修改。
   3、申请人按照补正要求在原申请书件上做书面修改后,应在空白处加盖申请人公章,或由修改人签名。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应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的公章。
   八、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时,应当按照营业执照填写地址。提交申请后,如果发生补正、驳回或部分驳回、初步审定公告、领取《商标注册证》等事项,商标局将依据该地址以挂号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如申请人实际地址与营业执照地址不符,应当先行办理营业执照的地址变更,再提交申请。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发生地址变更的,可凭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相应手续办理变更地址申请。
   2、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经形式审查认为手续齐备、填写规范的,一般在三个月左右以挂号邮寄方式寄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册申请的,商标局则将《受理通知书》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示申请已被核准。
   3、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如果对驳回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4、申请注册的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被提出异议的,如果申请人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异议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5、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被核准注册后,如果是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注册申请,商标局将按照商标注册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名称和申请人地址寄出《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注册申请,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6、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在提出申请之后但尚未核准注册前仍为未注册商标,仍须按未注册商标使用。如果使用该商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影响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该行为的查处。
   7、注册的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续展申请的,可以在期满后的6个月的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续展注册迟延费。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如果原注册人想继续拥有该商标专用权,则须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

·如何申请续展注册商标?
      一、简要说明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  二、办理途径  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


·商标注册申请的含义?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仅指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特殊标志登......


·如何申请商标注册证明?
      一、简要说明  商标注册证明是为了方便商标注册人使用而出具的书面证明,与《商标注册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  二、办理途径  申请商标注册证明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


·商标的非注册服务
      商标的非注册服务包括:1.续展: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


·劳动合同对于我们来说都不陌生,劳动合同的使用是很普遍的,政府
      劳动合同对于我们来说都不陌生,劳动合同的使用是很普遍的,政府也有劳动合同法,而很多人对于试用期还不是很清楚规定是怎么样的,那么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有哪些规定呢,我们就给您简单说明一下。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有哪些规定1、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如何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才能更顺利
      如何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才能更顺利一、经研究确定征地拆迁范围会商相关部门制定最终征地拆迁范围。(此项工作由拆迁部门负责)二、征地前期摸底调查(一)经研究确定拆迁范围后,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下发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同时,拆迁人应告知公安、工商、房管、国土及其它......


·娃娃房主是否具有房产资格
      离婚双方协商将房子赠与给孩子。那么,孩子是否具有房产资格呢?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六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


·违章停车交罚款流程是什么?
      违章停车交罚款流程是什么?违章停车不仅为他人带来了不便,还具有许多安全隐患。所以现阶段,违章停车罚款是一个最普遍的管理制度。然而,违章停车罚款也需要走正式流程,交罚款也要满足流程规定。那么违章停车交罚款流程是什么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违章停车处罚情况一......


·单位犯罪自首的认定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决定或由负责人决定实施的犯罪[1]。刑法分则规定有单位犯罪的罪名多达120个,几乎占总罪名的四分之一还要多,但是总则和分则均没有关于单位犯罪的自首的认定和处罚原则的规定,也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


·集资诈骗罪处罚标准是什么?
      随着现在经济的发展和网络的诞生,一些不法分子常常打着各种旗号骗取人们的钱财,或者非法通过非法募集资金将不属于自己的财富归为己有。对于这类犯罪行为,国家一直在严厉打击,并制定出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集资诈骗罪处罚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为您详细解答。一、集资诈骗......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案由是怎样的?
      每个驾驶人都遵守交通规则,才能保证道路的畅通与规范;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规则,才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案由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将这一问题进行解答,您可以了解一下。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案由案由,是人民法院对诉讼案件所涉及......


·简单施工协议书范本格式是什么?
      简单施工协议书范本格式是什么简单施工协议书范本格式是什么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工程项目本工程全部项目的施工由乙方负责。二、工程承包形式以轻工形式承包。三、工程质量本工程为合格工程,乙方严格按施工规范和......



·从辩护成功案例谈委托辩护律师的..时间
      我国刑事案件一般分为三个程序阶段,即侦查程序、审查起诉程序和审判程序(一审及二审程序),这三......



·南京市看守所会见律师
    犯人进看守所多久才可以会见律师、刚进看守所可以会见律师吗?法律规定,犯罪嫌......



·劳动仲裁费用由谁来交?
      劳动仲裁费用由谁来交?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是“一裁二审、仲裁前置”,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机构裁决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不得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无论是申请劳动仲裁还是提起劳动诉讼,这都是要交费的。那实践中劳动仲裁费用由谁来......


·赠与人可以撤销公证赠与合同吗
      赠与人可以撤销公证赠与合同吗?在生活中,赠与行为已经成为一种趋势,赠与房产、股权等给亲人或者朋友。赠与行为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当日后产生各种矛盾你想终止时,赠与人可以撤销公证赠与合同吗?以下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关于撤销公证赠与合同的规定。......


·如何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无疑是最为简单,也是最省时间的一种方式,故而在现实生活中通过协议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形也是较为常见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协议离婚的情形,如何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一、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原......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如何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关于离婚后对方霸占法院调解书上财物及不履行调解书协议内容
·律师请问现在的黄标车还能检吗?
·如果结婚以后买房子,怎么样才能属于一个人?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在继承发生后两个月内须进行表示接受该遗赠?否则视为不接受该遗赠
·什么情况下可以支付工龄股
·zitd5r3z
·房屋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
·我老婆要离婚说孩子不是我的但是我知道就是我的我和孩子的感情很


推荐律师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山东 范志强律师
副主任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关于离婚后对方霸占法院调解书上财物及不履行调解书协议内容
·律师请问现在的黄标车还能检吗?
·如果结婚以后买房子,怎么样才能属于一个人?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在继承发生后两个月内须进行表示接受该遗赠?否则视为不接受该遗赠
·什么情况下可以支付工龄股
·zitd5r3z
·房屋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
·我老婆要离婚说孩子不是我的但是我知道就是我的我和孩子的感情很

热门城市

·阿拉尔律师
·大同律师
·滨州律师
·开封律师
·河西区律师
·西藏律师
·阳江律师
·河南律师
·新疆律师
·珠海律师
·锦州律师
·吴忠律师
·石柱县律师
·葫芦岛律师
·嘉定区律师
·非洲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