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债务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债务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债务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可分为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并且依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否有偿而有所不同。
1、客观要件
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该要件包含以下意思:
首先,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是合同行为还是单方法律行为,是有偿还是无偿,在所不问。但事实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不在此列。因为事实行为无从撤销,无效民事行为无须撤销。其他的行为,诸如诉讼上的和解等凡属于处分债务人财产的行为又是可撤销的,皆属之。
其次,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债务人所为的不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或者虽以财产为标的,但不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行为(如放弃受遗赠),不得撤销。
再次,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足以减少其一般财产而使债权不能完全受清偿。若债务人为其行为虽使其财产减少但仍不影响其对债权的清偿时,债权人自不能干涉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是否害及债权,应从两方面考察。一方面债务人因其行为而使其无资力清偿债权。何为债务人无资力,各国法上有不同规定,瑞士以债务超过为要件,而德国以支付不能为要件。一般说来,于债务人为行为时,债务人的其他资产不足以满足一般债权人的要求,即为无资力。债务人有无资力应以客观上存在不能支付的事实为标准,而不能以债权人的主观认识为标准。另一方面,债权人的债权因债务人的行为不能受完全清偿。但债权人的债权附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只能于担保物的价值不足清偿的债权数额限度内行使撤销权。若担保物的价值足以担保债权的受偿,债务人的行为不害及债权,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
2、主观要件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对于撤销权的主观要件,依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有偿或无偿而有所不同。若为有偿行为,则须债务人为恶意,债权人的撤销权才成立,受益人为恶意时,债权人才得行使撤销权。而对于无偿行为,则不以债务人和第三人的恶意为要件。因债务人无资力而为无偿行为,其有害债权,至为明显,况且无偿行为的撤销,仅使受益人失去无偿所得的利益,并未受其他损害,法律理应先考虑保护债权受危害的债权人利益而不应先保护无偿取得利益的第三人。
债务人有无恶意,一般应实行推定原则,即只要债务人实施行为而使其无资力,就推定为有恶意。至于受益人的恶意,则应由债权人证明。受益人的恶意以其知道其所为有偿行为会害及债权为已足,而不须对债务人有害及债权的串通。
债务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有客观条件与主观条件。客观条件是指债务人确实有实施危害到侵权人的利益的行为。而主观的条件包括了债务人是否是主观上故意为之的,如果债务人恶意实施了这种行为,法律会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判定撤销权成立。


...

·对方的侵权之债构成共同债务吗
      对方的侵权之债构成共同债务吗一、对方的侵权之债构成共同债务吗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1、从民法典关于个人财产的界定可以推断出,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形成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我国《......


·一方赌博借的债谁来承担
      在实际生活和司法实践中,夫妻债务中绝大多数都是夫妻共同债务,但若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按共同债务承担有失公平。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赌博借的债谁来承担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吧。一、哪些属于夫妻个人债务(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


·借条没有还款日期如何要债
      借条没有还款日期如何要债一、借条没有还款日期如何要债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实际并不影响借条或者欠条的法律效力,对债权债务的形成也没有什么影响,债权人一样的可以向债务人要债催债,主张债权。但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会对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的计算产生影响,主要为在一方履行合同后......


·离婚后夫妻对外债务由谁承担
      离婚后夫妻对外债务由谁承担一、夫妻个人债务范围有哪些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基于夫妻关系的确立为前提的,如果没有夫妻关系,便谈不上什么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建立前,夫妻双方是彼此独立的没有法律联系的民事主体,任一方所举之债当然是其个人债务。2、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正如婚前个......


·没有借条还可以要回欠款吗
      没有借条还可以要回欠款吗?一、没有借条还可以要回欠款吗?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其方法包括: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对对方承认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等。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汇款银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


·公民的个人隐私包括哪些内容 个人隐私是我们经常挂在嘴边的,
      公民的个人隐私包括哪些内容个人隐私是我们经常挂在嘴边的,虽然很多人也能大概的说出一些个人隐私包括的内容,但并不完整,并且法律上面规定的个人隐私与我们了解的个人隐私还是存在一些差异,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公民个人隐私包括哪些内容呢?请在下文中进......


·绑架罪的辩护词
      一、绑架罪的辩护词1、辩护词之犯罪情节被告人解某在整个绑架犯罪过程中起辅助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理由如下:(1)预谋实施绑架行为的提议者是被告人陈某。侦察机关的讯问笔录以及本案的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陈某都供认不......


·产品侵权责任如何赔偿,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产品侵权责任如何赔偿,赔偿范围是怎样的?一、产品侵权责任如何赔偿?(一)什么是产品侵权责任?所谓产品侵权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存在缺陷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和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及其他损失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二)产品侵权的赔......


·最新农民土地政策是什么?
      最新农民土地政策是什么?对于广大农民朋友来说,土地政策一直都是十分热门的话题。近日,国家针对土地问题又做出了新的调整,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对您的生产和生活都是十分有益的。最新农民土地政策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揭晓答案。一、土地政策(一)概......



·胥剑锋律师成功辩护伪造金融票证罪
      2013年9月,冯某与张某合伙违法伪造信用卡百余张在ATM机上套取现金,张某当场被逮捕,冯某网上追逃,经公安机关抓获后,冯某委托本律师团队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庭辩护。辩护人接受委托后,会见了冯某,听取了冯某的自辩意见,通过详细查阅案卷材料以及采取了......


·医疗纠纷律师:带您一文读懂医疗损害责任的前世今生!
      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过错造成患者损害,所应当依法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这一概念直接来源于《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没有采用医疗事故这一概念。《医......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程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强险、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交通事故赔偿相关法律信息。△南京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一、一般......


·南京市各区看守所电话、刑警大队电话是多少?
    南京市各区看守所、刑警大队电话号码是多少?怎么联系?最新电话号码大全。提供江苏省看守所电话、南京市一看、二看、三看、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建邺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浦口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的看守所电话等,南京刑事律师......



·破产撤销权诉讼时效的范围
      破产撤销权诉讼时效的范围一、破产撤销权诉讼时效撤销权的时效历有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两说。除斥期间是法律为形成权设定的行使期间。所谓形成权,是指因单方民事行为即能引起民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权利。除斥期间届满,形成权消灭。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


·医疗过错诉讼请求变更的时间限制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诉讼请求变更的时间限制是怎样的,哪些情况可以变更?一、时间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一、什么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通常是法人单位内部的正职负责人,如果没有正......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债务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该怎么办,请帮帮我,各位律师好!    
·新车半个月被撞,大架子装坏了
·公公三个儿子,我是大儿媳妇外地的,我让公公帮点忙很难,儿子一叫立马都去,我老公啥
·女方把孩子打掉闹分手 男方需不需要赔
·请问律师我在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诉状近一个月了也没有回音,
·延安市看守所电话多少
·我是被中院鉴定三次中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暂予监外执行,因没有能
·劳动合同到期续签问题,2008年6月我与公司签订为期3年的合同今年6月到期
·右手大拇指头筋被同事砍断裂能够上轻伤
·装修期间该给商场门面保底金吗?
·在邵阳出车祸,江苏苏州市太仓开公司
·我未8岁,在一家奶茶店工作,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合同关系,昨天吃饭时间我离开店之后给


推荐律师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我该怎么办,请帮帮我,各位律师好!    
·新车半个月被撞,大架子装坏了
·公公三个儿子,我是大儿媳妇外地的,我让公公帮点忙很难,儿子一叫立马都去,我老公啥
·女方把孩子打掉闹分手 男方需不需要赔
·请问律师我在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诉状近一个月了也没有回音,
·延安市看守所电话多少
·我是被中院鉴定三次中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暂予监外执行,因没有能
·劳动合同到期续签问题,2008年6月我与公司签订为期3年的合同今年6月到期
·右手大拇指头筋被同事砍断裂能够上轻伤
·装修期间该给商场门面保底金吗?
·在邵阳出车祸,江苏苏州市太仓开公司
·我未8岁,在一家奶茶店工作,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合同关系,昨天吃饭时间我离开店之后给

热门城市

·阳泉律师
·
玉树律师
·
宁夏律师
·
益阳律师
·
阿拉善律师
·
鹰潭律师
·
可克达拉律师
·
铁岭律师
·
西双版纳律师
·
嘉定区律师
·
宜春律师
·
天水律师
·
濮阳律师
·
攀枝花律师
·
无锡律师
·
丽江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