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财产分割之人身保险利益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处理离婚分割人身保险利益时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处理要公平、合理,保护保险合同当事人及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要便于操作。

  


  
  第一,对离婚时已产生的保险金的分割。

  


  
  1、以其中一方当事人为受益人的人身保险合同,对于该种合同,除非双方当事人约定该保险金为受益人一方所有,否则应按照《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进行分割,

  
  2、双方当事人均为受益人的人身保险合同,对于该情况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待即可。

  
  3、受益人为当事人子女或其他人的人身保险合同,对于该情况,双方当事人约定受益人为子女或其他人,所以该保险金应为该子女或他人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受益人是当事人子女的,离婚时可指定由抚养子女的一方当事人行使监护人的权利即可。

  


  
  第二,对尚在履行期间的人身保险利益的分割。

  


  
  1、一方或双方为投保人并以自己、对方或双方为受益人的人身保险合同,这也是离婚诉讼中最常见的情形。

  
  因此,夫妻离婚时,这种预期利益不应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看待,在处理时可以确定由一方继续履行合同,告知当事人在该人身保险合同退保时或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后,再根据产生的现金价值(保险合同两年内则为退还的保险费)或产生的保险金进行分割。

  
  在具体分割时则应当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交的保险费占所已缴纳的全部的保险费的比例,对保险单的现金价值(退还的保险费)或保险金进行分割,按比例分出的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而剩余的现金价值(或退还的保险费)或保险金,则为夫妻离婚后缴纳保险费的一方的个人财产。

  


  
  2、一方为投保人并以其亲属或对方亲属等为受益人的。对于这种情况,可视为是对受益人的一种赠与,但受益人对于该项权利只是一种期待权,所以离婚处理时,可确定该保险合同由一方当事人继续履行,如果发生了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则保险金为受益人所有,不产生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如果继续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离婚后退保,则按第一种情况的分割方法按比例划分出夫妻共同财产,再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同时在处理一方为投保人、以对方亲属为受益人的保险合同时,应当支持对方继续缴纳保险费维持合同效力的请求。实际操作时则按合同的履行情况是产生现金价值还是产生保险金而区别对待,如果是产生现金价值,则按第一种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是产生保险金,则按前述第二种情形进行处理。

  


  
  3、一方或双方为投保人并以子女为受益人的。对于该种情况,可参照以上两种情况进行处理,但应保证父母一方享有维持合同效力的权利,即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对方提出继续缴纳保险费维持合同效力的要求,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此外,对于以上三种情况,如果夫妻一方当事人在离婚后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离婚时法律文书应当赋予该方当事人查阅保险合同的履行情况的有关权利,即保证该方当事人对保险合同履行的知情权。否则,由于其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则无法知晓保险合同的履行情况,使其不能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夫妻一方担保之债把配偶的存款冻结如何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合法经营造成亏损或双方从事非法经营造成亏损,但另一方明知而不反对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但一方不知情或事先已明确反对的,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担保之债的性质虽为个人债务,执行中,如何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这......


·夫妻离婚时按揭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按比例进行补偿。依照法律规定......


·婚前房屋婚后加名离婚后如何分割?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虽然房屋系一方父母于双方婚前出资为子女购买,但在婚后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的加名行为应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因此房屋由个人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大额共同财产,另一方能否起诉要回
      在夫妻共同财产制前提下,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婚内出轨无效赠与的财物,他人应当全部返还。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使用权,......


·拖欠工程款找谁投诉,如何维权?
      拖欠工程款找谁投诉,如何维权?一、工程拖欠找谁投诉1、拖欠工程款,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判决胜诉后,拖欠方仍不支付的,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政府部门可以调处工程款的支付问题,但对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没有裁判权,强制权。但如果是政府工程,可以......


·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
      租赁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


·西安市征地补偿费标准是多少
      西安市征地补偿费标准是多少其实说句实话,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政府决定要对那一块地方进行拆迁改造的话,肯定不会随着普通公民的意愿而随随便便的发生转移。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本身政府就会为公民发放征地补偿费的,征地补偿费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公平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


·醉驾吊销驾驶证后能否买车?拥有醉酒驾车犯罪记录并被吊销驾驶证
      醉驾吊销驾驶证后能否买车?拥有醉酒驾车犯罪记录并被吊销驾驶证后是可以买车的,也能够摇号上牌照,但是不能上路行驶。法律规定,上路行驶的驾驶者必须携带驾驶证。未携带的按照规定处罚。另外严重的醉酒肇事情形是终生不得再次考取驾驶证的,其他规定也约束了再次考取的时间。一......


·秘书团队集体辞职要满足什么条件
      政治问题往往能引起人们的热议。很多人对于“秘书团队”这一概念想必是一知半解。其实,简单的来讲,秘书团队指的是负责处理秘书等相关办事业务的团队。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存在这样一个疑问,那就是——秘书团队集体辞职要满足什么条件?接下来,栏目我们为您答疑解惑。一、秘书团......


·法院怎么判决离婚
      生活中,有的夫妻会因为离婚问题而闹上法院,此时法官在做出判决的时候,主要依据什么呢?换言之,法院怎么判决离婚?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法院怎么判决离婚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2、夫妻感情破裂的......


·单身能收养孩子吗 单身是否可以收养孩子
      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收养孩子的都是以夫妻的名义作出的,因此不少人就认为只有夫妻才能收养孩子,而单身的人是无法收养孩子的。那从法律角度分析,到底单身能收养孩子吗?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一、单身能收养孩子吗其实,单身是可以收养孩子的。法律没有把单身作为能否......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但未过户,能否排除在后的强制执行
      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该约定虽然不直接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力,但该房屋作为夫妻二人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双方在婚姻关系解除时约定归子女所有,具有生活保障功能。子女享有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至其名下的请求权。此后,债权人基于对夫妻一方的......



·连云港债务合同律师办理欠款货款追讨、债务清理、合同索赔等
      连云港债务合同律师为个人及企业进行欠款追讨、货款追讨等债务清理纠纷服务,避免各种经济损失如买......



·马鞍山婚姻律师
    马鞍山婚姻律师代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及诉讼,提供离婚法律咨询、新婚姻法离婚知识、案例......



·分期付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
      分期付款买房就是针对有资金付购房款但是却不想一次性付清二采用的购房方式,分期付款卖方和按揭贷款买房是不一样的,那么分期付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分期付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买房所......


·许多人在外打拼,无非是想要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可以享受到与
      许多人在外打拼,无非是想要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可以享受到与当地居民同等的权利。但现实中仍然会有许多人因买不起房子而选择租房。房地产租售同权政策实施之后,租房一族得到了不少福利,同时,租售同权的实施也带来了一定的积极意义。那房地产租售同权会......


·失业保险金能否折抵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首先,根据李某所在省《劳动合同条例》第4章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出并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相当于其本人1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在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照......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离婚财产分割之人身保险利益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对方收到抚养费要开证明,这个证明怎么开呢?
·行人喝酒走在有斑马线标志的牌子,有人无人的灯牌,人没有走在斑
·我在商家购买了一款包送货包安装的产品,但老板在安装过程中不慎摔伤,我有责任吗我有
·房产产传,4家人合伙出同样的钱买了一块宅基地
·胡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孩子归属问题,方便的话接个电话
·关于辞职后领取工资问题,进厂十天
·我都需要做什么准备工作?
·能向责任小的一方进行索赔吗


推荐律师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你好,请问对方收到抚养费要开证明,这个证明怎么开呢?
·行人喝酒走在有斑马线标志的牌子,有人无人的灯牌,人没有走在斑
·我在商家购买了一款包送货包安装的产品,但老板在安装过程中不慎摔伤,我有责任吗我有
·房产产传,4家人合伙出同样的钱买了一块宅基地
·胡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孩子归属问题,方便的话接个电话
·关于辞职后领取工资问题,进厂十天
·我都需要做什么准备工作?
·能向责任小的一方进行索赔吗

热门城市

·昆玉律师
·吕梁律师
·梁平区律师
·克拉玛依律师
·美加北美律师
·武威律师
·西藏律师
·金华律师
·盐城律师
·红桥区律师
·江西律师
·沧州律师
·玉林律师
·白沙律师
·汕头律师
·吉安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