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中的一方向具有
管辖权的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的,法院有可能会作出驳回
起诉的决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经过一段时间之后才能再
起诉。究竟法律中规定
离婚起诉被驳回再次
起诉需等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
离婚起诉被驳回再次
起诉需等多久
此事涉及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不准
离婚和调解和好的
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
起诉的,不予受理。
其中“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
起诉的,不予受理”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
在受理案件时,一般由法院审查原告在6个月内
起诉的新情况、新理由,以决定是否立案。
而“新情况、新理由”的本质特征应是第一次判决后出现了可能足以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和重要情节等,且这些事实的发生依据现行的相关法规可以被法院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男女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对下列
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
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
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
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
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
起诉的案件,在不得
起诉的期限内
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
离婚和调解和好的
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
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
起诉离婚的费用是多少
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
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为
离婚诉讼。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
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
离婚。
离婚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
起诉。
到法院
起诉离婚,如果不涉及财产及小孩抚养所需诉讼费用如下:
1、不涉及财产分割的每件50—300元,比如北京法院收75元;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 不另行交纳;超过20 万元的部分, 按照 0.5% 交纳。
三、
起诉离婚向哪儿
起诉
提起
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
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
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
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辖;
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
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
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涉外
离婚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
起诉)。
在第一次
离婚诉讼中,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
离婚的,这就需要再等上6个月才能再次
起诉离婚,这时间是漫长的。因此,为了在第一次
起诉离婚时就能胜诉,当事人一定要收集好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才行。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