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无效合同的情形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所谓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欺骗对方,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

  
  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以将要发生的损害或者以直接损失损害相威胁,使对方当事人产生恐惧而与之订立合同。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以将要发生的损害相威胁,而使他人产生恐惧。将要发生的损害可以是涉及生命、身体、财产、名誉、自由、健康等方面的,这种损害必须是相当严重的,足以使被胁迫者感到恐惧。如果一方所进行的将要造成的损害的威胁是根本不存在的、没有任何根据的,或者受胁迫方根本不会相信的,不构成胁迫。另一种情况是行为人实施不法行为,直接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人为的损害和财产的损害,而迫使对方签订合同。这种直接损害可以是对肉体的直接损害,如殴打对方;也可以是对精神的直接损害,如散布谣言,诽谤对方。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所谓恶意串通的合同,就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非法勾结,为牟取私利,而共同订立的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在实践中比较常见的还有代理人与第三人勾结,订立合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由于这种合同具有极大的破坏性,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为了维护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维护正常的合同交易,本法依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将此类合同纳入了无效合同之中。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合同。

  
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七项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无效。此类合同中,行为人为达到非法目的以迂回的方法避开了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又称为伪装合同。例如,当事人通过虚假的买卖行为达到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目的就是一种比较典型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由于这种合同被掩盖的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所以本法把此类合同也纳入了无效合同中。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许多国家的法律都规定违反了公序良俗或者公共秩序的合同无效。公序良俗或者公共秩序对于维护国家、社会一般利益及社会道德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虽然没有采用公序良俗或者公共秩序的提法,但是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五项确立了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第五十八条第五项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实质上是违反了社会主义的公共道德。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例如,与他人签订合同出租赌博场所。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从本条的规定可知,只有违反了这些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无效。这是因为法律、行政法规包含强制性规定和任意性规定。强制性规定排除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即当事人在合同中不得合意排除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适用,如果当事人约定排除了强制性规定,则构成本项规定的情形;对任意性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排除,如当事人可以约定商品的价格。...

·公司与股东存在频繁、大额资金往来无合理解释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账户与公司股东账户之间存在频繁、大额资金往来,股东对此无合理解释的,法院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关于“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判令该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同审查的质量要求
      从当事人委托律师审查合同的终极目的,是为了判断合同是否能够保证自己达到交易目的,以及合同条款是否能够有效保护自己的权益。  ⑴合同的结构安排是清晰、合理的,没有重复及相互交叉的内容;  ⑵合同的条款是完备的,没有遗留合同履行中的空白点;  ⑶整体思维严谨,任何违约都没有借口或......


·律师审查合同的要点
      律师在着手起草或审查合同之前,应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最好是面谈的形式或直接参与谈判,摸清当事人拟签合同的真正目的,包括动机。只有明确合同目的,律师才能搞清合同各方的真实意思;只有明确合同目的,律师才能确定合同的性质及合同的准确名称;只有明确合同的目的,律师才能“规划”合同双方的权利......


·需要审批、登记手续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


·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成为股份公司的步骤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成为股份公司的步骤是什么?当代社会,我国公司的形式分为很多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公司,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线责任公司经常会进行改制也就是改变为股份公司,因此普通老百姓都想要知道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成为股份公司的步骤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


·偷拍他人本身就是一种不好的行为,要是情节严重的话,甚至会构成
      偷拍他人本身就是一种不好的行为,要是情节严重的话,甚至会构成刑事犯罪。而一般情况下,偷拍他人的行为也是被认定为违法行为的,此时行为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到底偷拍他人有哪些法律责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偷拍是未经他人同意,以秘密方式对他人进行拍摄......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医院,帮助很多人重拾生命,但是也有因为医院的某些情况导致一些医疗事故,所以,就会有医疗纠纷存在。处理医疗的纠纷应该遵守公平,公正,及时,公开的原则,并且还要便民。应该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责任明确,处理恰当等医院涉及到人......


·建筑工程履约担保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履约担保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建筑工程履约担保合同的法律规定1、保证担保人(担保公司)向招标人出具履约保函,保证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的一切条款将在规定的日期内,以不超过双方议定的价格,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该项目。一旦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违约或因故无法完......


·对于劳动者来讲,即使处于试用期内,此时也是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
      对于劳动者来讲,即使处于试用期内,此时也是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支付自己工资的。但很多人其实并不清楚试用期工资怎么计算。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一、试用期工资怎么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


·驾车撞死人怎么进行赔偿
      驾车撞死人怎么进行赔偿机动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因有关人员实施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就是交通事故,构成交通事故引起损害赔偿责任。那驾车撞死人的该怎么赔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工伤2023年伤残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伤残赔偿是在做过伤残鉴定等级以后,才会涉及到的具体赔偿金。每一级别的的赔偿金额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具体到生活当中,如果员工遇到工伤的情况下,其实每一个人可以领取到的伤残赔偿金额都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工伤2018年伤残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工伤2018年伤......


·拖欠抚养费的违约责任是否有效?
      对未成年子女而言,其父母是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的,这个义务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灭。即使是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在离婚后也需要支付未成年子女相应的抚养费,国家婚姻法有相关的规定,那么拖欠抚养费的违约责任是否有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拖欠抚养费的违约责任是......



·合肥市所有法律援助中心地址、联系电话
      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电话:0551-62848762机构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43号四联大安徽省......



·江宁商标律师
    南京市江宁区商标律师办理商标注册、申请、驳回、复审、异议、诉讼,提供商标纠纷解决方......



·拘役和管制有减刑和假释吗
      拘役和管制有减刑和假释吗?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那么我们首先就要知道,法律中对减刑和假释的适用对象是怎么规定的。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拘役和管制有减刑和假释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


·信用卡诈骗罪的辩护词
      1、辩护词之量刑意见现辩护人根据公诉人的公诉意见以及客观事实与法律,针对被告人的量刑及处罚提出辩护意见如下:一、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


·名义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不一致,如何处理
      在合同各方对谁是真正借款人的问题产生争议,并直接影响合同效力的情况下,应结合合同的约定、实际履行情况及其他相关事实,综合判断各方当事人之间真实的法律关系。出借人和名义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实际交由第三人使用的,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名义借款人......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无效合同的情形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南村沽河新城拖欠我运费一个礼拜一直没给
·有借条,没有身份证复印件。怎么起诉
·发帖属于侵犯肖像权吗,发帖属于侵犯肖像权吗
·重症肌无力办理提前退休,社保局不批怎么办?
·发票,会因为1300元的税票而起诉我们吗
·丈夫在国外去世,如何继承在国外的遗产?
·朋友的婚事:“是骗婚”还是“诈骗”
·执行款已被法院强制执行到了法院帐户。在此过程中,法院一直都不


推荐律师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南村沽河新城拖欠我运费一个礼拜一直没给
·有借条,没有身份证复印件。怎么起诉
·发帖属于侵犯肖像权吗,发帖属于侵犯肖像权吗
·重症肌无力办理提前退休,社保局不批怎么办?
·发票,会因为1300元的税票而起诉我们吗
·丈夫在国外去世,如何继承在国外的遗产?
·朋友的婚事:“是骗婚”还是“诈骗”
·执行款已被法院强制执行到了法院帐户。在此过程中,法院一直都不

热门城市

·江北区律师
·乐山律师
·吉林律师
·邵阳律师
·武清区律师
·昌都律师
·贺州律师
·长宁区律师
·洋浦经济开发区律师
·三沙律师
·石景山区律师
·铜川律师
·攀枝花律师
·来宾律师
·闵行区律师
·潍坊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