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
基金是否必须托管?怎么托管
私募
基金是一种面向特定群体的
基金的类型,它一般收益还是比较可观的,但是它的风险是比较高的。因此,很多人在进行投资的时候会对私募
基金是否必须托管这个问题存在一定的疑惑。另外,私募
基金的托管银行需要有什么资质或要求呢?
一、什么是
基金托管人?
自1998年3月,中国工商银行托管国内第一批封闭式
证券投资
基金开始,我国出现
基金托管人;2001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托管国内第一批开放式
证券投资
基金;2013年4月,新《
基金法》颁布实施,除商业银行外,允许其他金融机构开展托管业务;2013年6月,证监会颁布《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
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进一步落实《
基金法》的规定;截止2016年3月,取得
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资格的机构共42家,其中
证券公司14家。
所谓
基金托管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及托管协议约定,在投资
基金运作中承担资产保管、交易监督、信息披露、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等职责的当事人。
基金托管人由商业银行或者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金融机构担任。
基金托管人与
基金管理人不得为同一机构,不得相互出资或者持有股份。
二、私募
基金是否一定要进行
基金托管?
除
基金合同或者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私募
基金应当由
基金托管人托管。
基金合同约定私募
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
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
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因此,
基金托管并不是必须的。
私募
基金进行托管的,私募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
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和
基金合同的约定,对私募
基金管理人编制的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赎回价格、
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向投资者披露的
基金相关信息进行复核确认。
我们还需要明确的一点就是:私募
基金综合托管服务是指
证券公司为私募管理机构提供的产品备案、交易系统、估值核算等服务,属于
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及融资融券等业务的延伸服务,因此,取得私募
基金综合托管服务业务资格,但并未获得
基金托管资格的
证券公司,不能担任私募
基金托管人。两者并不是同一概念。
三、私募
基金的托管银行需要有什么资质或要求吗?
《
证券投资
基金法》规定的
证券基金托管银行,也就是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2)设有专门的
基金托管部门
(3)取得
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4)有安全保管
基金财产的条件
(5)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
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该没有专门的牌照,一般做的比较大的银行也都能满足上面这些条件。
《
证券投资
基金法》第三十三条 担任
基金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二)设有专门的
基金托管部门;
(三)取得
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四)有安全保管
基金财产的条件;
(五)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
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实,关于私募
基金是否必须托管这个问题,我们在进行投资私募
基金的时候,除了
基金合同或者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私募
基金应当由
基金托管人托管。另外,私募
基金托管人也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并不是说取得了私募
基金综合托管服务业务资格,就可以进行担任的。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