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在缔结了婚姻关系之后,就会成为法律上任何的夫妻,而此时双方互负有一定的义务,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同房义务。而现实中,有的男女结婚后不同房,这样算是骗婚吗?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结婚后不同房算骗婚吗
1、根据“婚姻诈骗”的概念,这种情况通常不属于骗婚,除非一方在结婚时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
2、对于结婚后不同房这种情形,若二人未进行共同生活,可以要求退还彩礼钱。
司法实践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上述第(二)、(三)项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如何处理骗婚的情形
基于骗婚是合法婚姻的定性,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处理,只能通过离婚的途径。
(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
从这一条款可以看出,感情破裂标准是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在骗婚案件中,欺骗者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与被骗人没有感情可言,也根本谈不上感情破裂。
(2)若被骗人要求返回财产的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在以下情形下应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但骗婚,前两项已是既成事实,被骗人若不能为“因给付导致自己生活困难”举证,返还财产的诉讼请求就得不到支持。这显然有失公允。
实践中,需要对骗婚的行为进行严格的认定,不能一竿子打死,认为所有结婚后不同房的情况都属于骗婚,这样肯定是不合理的,对另一方当事人来讲也是不公平的。而要是一旦认定构成骗婚的话,最好是通过一些法律途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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