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翻盖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进入城市发展,伴随着父母亲的死亡,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随之而来。不少人会选择翻盖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子与普通的住房是不同的,一个疑惑就产生了: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翻盖呢?
  二、宅基地能否继承翻盖
  1,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
  首先给一个肯定的结论,农村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
  2,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继承者应当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的规定,向该村所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3,宅基地不能继承翻盖
  需要指出的是,将来继承的房屋灭失后,继承人就不能进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了。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基于身份关系,无偿从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作为一种特殊物权。因此,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另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
二、农村宅基地是什么
  一提到农村宅基地就要先介绍一下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为建设自住房屋使用的土地。在我国广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我国农村宅基地还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农民一般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享有长期占有、使用的权利。
  关于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翻盖的问题就说到这里,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知道农村宅基地与普通住房是不同的,它的使用权是建立在使用人特殊的人身属性上,因此要想继承使用农村宅基地,首先需要是该村的村民,否则是没有办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


...

·产地标记可以转让吗?
      产地标记可以转让吗?产地标记是用来表明某种产品产地的标志。产地标记权则是用来保护产地标记而存在的,它属于知识产权的一部分。产地标记的转让涉及到产地标记的使用权问题。所以要想知道产地标记可以转让吗的答案,就必须先弄清楚产地标记的使用权问题。同时在说到产地标记时很多人还会想到商标,那么这二者又有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什么相关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什么相关规定?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根据《物权法》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是依据土地承包合同而创设的,且不采纳登记生效主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仅仅是证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凭证,并非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因此,土地承包合同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记......


·解除土地流转合同范本
      解除土地流转合同范本农民将自己的土地承包权转让给他人时,需要签署一份土地承包合同,通常合同中会写明承包期限。到期后双方可以通过写一份解除合同来协商解决,但是必须符合解除土地流转合同范本的规范。可能很多农民朋友不太了解解除协议怎么写,下面我们结合一篇范文给您讲一讲。一、解除土地流转合同范本解除土......


·安徽省青阳县蓉城镇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安徽省青阳县蓉城镇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青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青政地告字〔2015〕2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东至县等地被征收土地......


·吉林省征地补偿标准、强拆怎么办呢?
      吉林省征地补偿标准、强拆怎么办呢?一个咨询者称自己的老家是在吉林省的,但是现在政府打算扩建道路整修环境就想将他的土地和房子征地和拆迁了,但是因为补偿一直没有谈好的,没想到政府就将他们的土地和房子强拆了。从中看出这是对于吉林省征地补偿标准不了解,还有遇到这种强拆我们是可以维权的。一、征地补偿标准......


·汽车划痕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汽车划痕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车主在驾驶汽车过程中,难免磕磕碰碰,汽车被划伤是很常见的,所以车主在购买汽车后一般都会购买汽车划痕险,以减少在汽车划伤后的经济损失,关于汽车划痕险的法律规定,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汽车划痕险......


·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是怎样的一、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的定义: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程序。二、审判监督程序的意义:审判监......


·公司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有哪些
      公司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有哪些注意点?一、境内和境外股权转让所得的纳税义务如何?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将企业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纳税,而非居民纳税人仅负有限纳税义务:“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


·房屋租赁补充协议范本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范本根据合同约定后两年的租金需双方另行协商,现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价格等续租事宜,达成补充协议如下;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鉴于甲乙双方年月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



·南京律师办理制售假药案,依法出庭辩护
      南京市民反映,称他花了很多钱,购买南京一家药品经营机构的降糖药,服用后发现不仅没有疗效,而且出现不适症状,他怀疑是假药。食药局执法人员经过调查发现,有户民宅十分可疑,经常在深夜搬运大量包装盒上写有药品字样的物品,该区公安分局十分重视,当即派......


·江阴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管辖范围
      江阴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管辖无锡市(不含宜兴市、无锡市滨湖区、无锡市新吴区),太仓市、张家港市、常熟市,常州市(不含武进区),镇江市(不含句容市)的环境资源案件;江阴市人民法院:·电话:0510-12368·电话:0510-12368......



·南京合同法律师
    南京合同法律师拥有合同案件办案经验,针对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终止、合同纠纷等问题。代理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解决买卖合同、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合同法律事务,为涉及合同诈骗犯罪案件提供刑事辩护。★南京合同法律师谈合同签订注意细节......


·扬州婚姻律师
    扬州婚姻律师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包括:协议离婚、法院离婚、离婚财产分割、婚姻财产、婚姻继承、子女抚养、离婚房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离婚孩子抚养权、同居分手财产分割、涉外离婚等,扬州婚姻律师事务所的扬州离婚律师提供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法律......



·实习协议一般签多久
      大学生在校期间为了锻炼自己,往往都会去一些公司进行实习,这个时候,就需要和公司签订实习协议。但是,你知道签订实习协议,一般要签多久,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吗?我们在下文做了整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实习协议一般签多久实习协议是指在校学生通过参加实......


·强制执行法全文内容是怎样的
      强制执行法全文内容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中有关强制执行的规定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


·财产信托基本协议
      财托字第  号    协议单位:供货单位(简称甲方)____  需货单位(简称乙方)____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____  承兑单位(简称丁方)____  乙方为____事需向甲方订购____货价____元。因暂时缺少资金,而甲方要求及......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翻盖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你好我租的房子,阁楼楼梯塌了把我摔伤了房东有责任吗?
·房东有责任吗,我租的房子被盗房东按的监控看不见房东有责任吗
·工地工伤一般怎么赔偿
·这医疗保险个人承2。单位让我们自己承担%5合法
·辞职了住房公积金能直接领取吗
·我能追要福利等待遇吗?谢谢!
·我的合同是记现在厂方强行我门做记双方的工价答不一
·工伤出院康复期间伙食费由谁出san
·请问涉及1000万的公司股权拆分问题可以解决吗?
·确认产权纠纷(老房子七间中堂分割)
·石材加工噪声污染,小区门面房开了家石材加工‚环保部门来测分贝说不超标
·骑车窨井盖破损造成伤害


推荐律师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你好我租的房子,阁楼楼梯塌了把我摔伤了房东有责任吗?
·房东有责任吗,我租的房子被盗房东按的监控看不见房东有责任吗
·工地工伤一般怎么赔偿
·这医疗保险个人承2。单位让我们自己承担%5合法
·辞职了住房公积金能直接领取吗
·我能追要福利等待遇吗?谢谢!
·我的合同是记现在厂方强行我门做记双方的工价答不一
·工伤出院康复期间伙食费由谁出san
·请问涉及1000万的公司股权拆分问题可以解决吗?
·确认产权纠纷(老房子七间中堂分割)
·石材加工噪声污染,小区门面房开了家石材加工‚环保部门来测分贝说不超标
·骑车窨井盖破损造成伤害

热门城市

·青浦区律师
·
秦皇岛律师
·
昌江律师
·
太原律师
·
双桥区律师
·
香港岛律师
·
毕节律师
·
克拉玛依律师
·
天水律师
·
屯昌律师
·
武清区律师
·
吉林律师
·
汉中律师
·
衢州律师
·
儋州律师
·
江北区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