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的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投保人
根据我国《
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是指与
保险人订立
保险合同,并按照
保险合同负有支付
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投保人是
保险合同的主体之一。投保人与
保险人合称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二、投保权利
1、请求
保险公司承担必要、合理费用。
2、请求
保险公司降低
保险费。被
保险财产的危险程度明显减少时,
保险公司应当降低
保险费,并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
保险费。
3、请求复效。在分期付款的人身
保险合同中,如果投保人超过60日不缴纳续期
保险费,
合同效力中止。但自
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两年内,投保人有权提出恢复
合同的请求。
4、指定和变更受益人。
三、投保义务
根据我国《
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主要有以下几种义务:
1、按约定交付
保险费的义务。
保险费是投保人向
保险人交纳的费用,作为
保险人依照
合同承担赔偿和给付责任的代价。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
保险费,
保险人按约定的期间承担
保险责任。财产
保险的
保险费,一般应在
合同成立后一次缴清,经双方特别约定,也可以分期支付,若投保人未按约定交付
保险费的,
保险人可诉请交付,也可通知被
保险人终止
合同,人身
保险费法商交,也可分期支付。
保险人对人身
保险的
保险费不得以诉讼方式请求投保人支付。
2、如实告知的义务。
订立
保险合同时,
保险人可以就
保险标的或被
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
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
保险费率的,
保险人可以解除
保险合同。
(1)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是指在
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
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投保人或被
保险人应依照
合同规定及时通知
保险人,
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
保险费或者解除
合同。投保人或被
保险人未履行该通知义务的,
保险标的因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
保险事故,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出险通知义务出险通知义务即
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义务,是指投保人﹑被投保人或者受益人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
保险人。其意义在于能使
保险人迅速调查、取证,采取适当的方法,防止损失扩大,并为赔偿和给付
保险金作准备。
3、及时通知的义务。
4、提供证明、资料的义务。
5、对因自己违法行为而取得的赔偿或给付予以退赔的义务。
投保人的是什么意思?简单的来说,投保人就是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根据我国《
保险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投保人要履行相应的义务,义务总是多于权利的,如投保人未履行义务,
保险人可以解除
合同。因此要求投保人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监督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