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新刑法买小孩抚养犯法么?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新刑法买小孩抚养犯法么?一、刑法对拐卖儿童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二、私自认养是否会被追究刑责?最高法会同司法部门专门对亲生父母出卖子女的现实情况进行了调研。他们发现,一些家庭在遭遇重大变故或者经济出现困难,为了孩子的教育考虑,通过熟人送给收养者抚养,送养者也提前了解了收养者的情况。收养者为了感谢送养方,给送养者一定的感谢费,这种行为不能认定为父母非法获利,属于私自认养,这种行为不追究刑责。但是如果送养者不考虑收养者情况,导致孩子身心受到损害,司法机关将按遗弃罪论处。通过上文,我们对新刑法买小孩抚养犯法么有了明确的认识。在刑法规定中,买卖小孩构成贩卖儿童罪,相关人员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除非是通过公益组织领养儿童,这种情况才是合法的。您记住,只要是涉及买卖,就是违法行为。
  
  
  ...

·未婚生子无力抚养怎样送人
      未婚生子无力抚养怎样送人一、未婚生子无力抚养怎样送人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多项法定条件才具备收养资格,且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若收养人符合法定条件,也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该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明确规定了,以出卖为目......


·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结婚
      对男女结婚作出严格的条件要求,这也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而实践中,各个国家的国情不同,因此导致结婚需要满足的条件不一样。那么在我国,男女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结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必备条件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我国民法典第一......


·起诉离婚要收集哪些证据
      起诉离婚说的简单点其实也就是打离婚官司,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想尽力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权益,那么就需要进行证据的比拼。若一方手里的证据证明力更大的话,当然处理结果就会对其更有利。那现实中起诉离婚要收集哪些证据比较好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起诉离婚要收集哪些证据《民事诉讼法......


·协议的抚养费能降低吗 是否可以降低抚养费
      协议离婚过程中,一般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也都是由离婚夫妻自行协商之后确定的,而此时就有可能出现约定抚养费过高的情况,因此在离婚之后,实际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可能就想要降低抚养费。那协议的抚养费能降低吗?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协议的抚养费能降低吗抚养费,是指负有抚养义务的......


·企业商标注册流程是什么?
      企业商标注册流程是什么?一、商标注册1、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简称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2、一个成功的商标可提高商标持有人的商誉。这不但能带来丰厚的利润......


·房地产拆迁中的特殊情况
      第一类是居民区中的街道工厂。该类房屋在市场上既无成交案例也无出租案例,无法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而采用成本法评估,由于该类房屋的容积率较高,最后计算出的市场价格相对偏低,较难真实反映该类房屋的客观市场价格。  第二类是居住用房作为办公用途。如某估价对象为三......


·无效、可撤销婚姻的判决中无效、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存在很多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您知道什么是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吗?您知道为什么这些婚姻是无效的、可撤销的吗?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无效、可撤销婚姻的判决中无效、撤销的情形有哪些?一、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


·专利国际申请优先权
      专利国际申请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的成果第一次在居住国以外的国家提出专利申请,在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期限内,又就同一主题的发明创造向居住国外的另一个国家提出专利申请,依照有关国家法律的规定,可享有的优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


·公司股权转让是什么意思?
      公司股权转让是什么意思?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


·一方诉讼离婚多久结案呢?
      因为相爱,所以结婚,不爱了,就离婚,对于现在社会来说,离婚已经是非常普遍和正常的事情了,如果夫妻双方,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没有提出,对于双方都同意离婚来说有所不同,那么一方诉讼离婚多久结案呢?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有明确规定。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离婚诉......


·动迁区内企业能否年检?
      动迁区内企业能否年检?  一、企业动迁  企业房屋性质大致分为三种:(一)租赁办公用房;(二)自有产权办公用房;(三)违章建筑。  租赁办公用房的,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此并无明确规定。而已经被废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


·购买商业车险即时生效么?
      购买商业车险即时生效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有车一族是越来越多,对于商业车险,大部分车主都不大陌生。人们购买新车后,除了及时购买交强险外,还要到保险公司为爱车上一些商业车险,这样今后发生事故就可以得到赔偿。那么购买商业车险即时生效么?下面我们给广大车主普及下这......



·潍坊律师王思军,专业代理民商事案件
      潍坊经济纠纷律师王思军:业务伙伴生纠纷,诉至.追货款二零一二年三月份,我接受广东珠海一家大......



·无锡刑事辩护律师
    无锡刑事辩护律师代理刑事辩护、刑事诉讼等,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研究分析卷宗、技术鉴......



·国际土木工程招投标
      国际工程承包是一种较复杂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方式,因工程资金金额较大、技术性较强、对工期质量亦有较高要求,所以工程的发包人一般均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投标来选择合适的承包人,以保证中标者是在经济上和技术上有实力的公司。被选中的投标人即与发包人(业主......


·夫妻婚后债务有哪些,夫妻婚后有什么债务
      夫妻婚后债务有哪些,夫妻婚后有什么债务夫妻婚后债务顾名思义就是发生于夫妻结婚以后的债务。在很多人看来,夫妻婚后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那从法律的角度上看,夫妻婚后债务有哪些呢?具体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遗产的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进行: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新刑法买小孩抚养犯法么?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是这样的被告一共要负给原告一共十万。以负九万还贝一万,现在申请强制执写十万还是写
·请风险代理律师
·请问韦律师,在嫌犯没判之前,家属能委托律师见到嫌犯吗?
·拿了衣服不给钱打电话不接
·我姐之前的男朋友,以买房为由,跟我借了钱,到目前为止,叫他把那些资料发给我,也一直未发,现已到还款日
·医院延误治疗属于医疗事故吗
·本人在13年向开发商交了购房契税(有开发商财务收据),但我一
·离婚协议 男女双方离婚


推荐律师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8801590479

·是这样的被告一共要负给原告一共十万。以负九万还贝一万,现在申请强制执写十万还是写
·请风险代理律师
·请问韦律师,在嫌犯没判之前,家属能委托律师见到嫌犯吗?
·拿了衣服不给钱打电话不接
·我姐之前的男朋友,以买房为由,跟我借了钱,到目前为止,叫他把那些资料发给我,也一直未发,现已到还款日
·医院延误治疗属于医疗事故吗
·本人在13年向开发商交了购房契税(有开发商财务收据),但我一
·离婚协议 男女双方离婚

热门城市

·新竹律师
·云阳县律师
·东莞律师
·吉林律师
·嘉定区律师
·防城港律师
·成都律师
·西藏律师
·全国律师
·石嘴山律师
·舟山律师
·伊犁律师
·德宏律师
·济南律师
·石柱县律师
·门头沟区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