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个人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规定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劳动合同法不仅对用人单位具有约束力,对劳动者同样具有约束力,所以,任何一方,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法,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下面,我们就和您聊一聊个人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服务期,或是附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解除合同时,要面临支付违约金的法律后果。

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出,个人违反劳动合同法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主要体现在约定服务期限或是负有保密义务两种情况下,需要向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而且还要受到竞业限制条款的限制,

...

·教师未到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违约金吗
      教师会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但也有很多教师在合同未到期的时候辞职,有些学校要求教师承担违约金,那么教师需要承担违约金吗?所以,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教师未到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违约金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教师未到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违约金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没有组织专项培训......


·建筑工程审计时间为多久?建筑项目决算工程量审计的注意事项有哪
      建筑工程审计时间为多久?建筑项目决算工程量审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个工程做重要的事之一的不外乎建筑工程的审计。但您知道建筑工程审计时间和建筑项目决算工程量审计的注意事项吗?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这两方面的内容,以供您参考,期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建筑工程审计时间是有时间要求的,这不是单纯的对工......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注意什么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注意什么就劳动争议而言,大多数的人会先选择申请劳动仲裁,此时为了能够获得有利的仲裁结果,就必须要了解清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注意什么,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注意什么1、应写好申诉书。根据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提交......


·假造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么?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员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要给员工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现实生活中,有些员工还没有完全办好离职手续,就到了另外单位上班,这时就通过假造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来说明已经和原单位没关系了。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造假吗?下面我们一起来听听我们的说法。一、解除劳动关......


·我们发现在一些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具体约定服务期,
      我们发现在一些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具体约定服务期,通常在单位会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情况下,才会进行服务期的约定,主要还是怕培养了劳动者之后,对方却辞职不干了。而对于劳动者而言约定服务期会有一些注意的事项。那到底约定服务期注意哪些事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约定服务期注意哪些事项......


·新刑法怎样判定幼女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于未成年人以及幼女的概念容易混淆,也总是搞不清楚。但是,尤其是在我国刑法上,对于幼女概念的界定有着重大的作用。幼女由于其年龄、生理以及心理方面的特殊性,需要区别对待,加以特殊保护。那么,新刑法怎样判定幼女?栏目的我们整......


·劳动者取保候审期间,用人单位是否有权暂停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者所从事的工作需要跨区、县出差或出国的;劳动者属于公司驾驶人员,但是驾驶证件已交由司法机关保存的;员工所从事的工作属于司法机关明确在取保候审期间禁止接触或从事的范围的;员工因涉嫌职务犯罪,如渎职、贪污、受贿、职务侵占等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员......


·肇事逃逸一定会拘留吗
      一、肇事逃逸一定会拘留吗《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4条,对“交通肇事逃逸”定义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


·抚养费给付期限的原则是如何规定的
      ?抚养费是指父母给予未成年孩子的生活、读书等所需的费用。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会对孩子的抚养费进行商议或者判定,在双方认定之后会按照月或者年的方式支付孩子抚养费,那么抚养费给付期限的原则是如何规定的呢?请阅读下面由网站我们为您带来的文章进行相关了......



·上海市黄浦区律师收费标准(最新)
      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一、计件收费代理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案件:3000-12000元/件。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代理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会见律师、会见手续、送钱送物规定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地址在南京市建邺区下圩村19号,联系电话会见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南京市第二看守所试行周六上午律师预约会见制度,南京市第二看守所自助提讯会见系统、智能谈话教育系统正式运行。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实行“零携带”......



·南京刑事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办理取保候审申请、强奸抢劫、诈骗、盗窃、职务侵占、持械暴力犯罪、毒品、死刑、贪污等辩护。★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南京刑事律师谈什么是取保候审......


·昆山市看守所
    江苏省昆山市看守所位于昆山市周市镇。来访导航路线是:在339省道和东城大道交叉口太仓方向,在苏州昆山市坐公交11路到东方路,再沿着新浦路,转弯过宋家港路,到桥那边转金清路,一直往东到底即到。★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欢迎来电......



·什么情况下不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得拘役。”  1、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


·二手房个税谁承担?二手房税费如何计算? 二手房交易是房产交
      二手房个税谁承担?二手房税费如何计算?二手房交易是房产交易市场常见的交易种类,很多人也因为二手房相对新房价格低廉将其作为购房首选。但我国为了推动新房市场,推出了二手房个税,那二手房个税谁承担呢?关于二手房税费如何计算呢?请看我们作出的解答。......


·医疗纠纷责任划分为几种?
      医疗纠纷责任划分为几种?医疗纠纷责任划分为几种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个人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规定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赔偿金,我方负主要责任
·买了房子迟迟不能网签
·四月份在医院流产,十月份生孩子,孩子户口怎么办,这也算超生吗 。
·关于违约,签了三方协议,签了三方协议,一份交给了学校,其他两份在
·我和同事两个人盗4000元,取保候审,法院怎么判,能判缓刑吗?
·我们员工应该要怎么安排?
·我户籍贵州的,男方是丰收村的,今年四月协议写了每个月八百块的
·我想到龙潭监狱第三监区去找一个人叫xxx,我是她女儿想去探监
·你好,我想办理离婚。家庭暴力加遗弃,男方已经失联三年要求速离
·十四岁学生耳膜穿孔及伤残鉴
·你好!借款有欠条可以申诉吗?
·想起诉离婚,他喝酒酒疯不好动手打人


推荐律师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交通事故赔偿金,我方负主要责任
·买了房子迟迟不能网签
·四月份在医院流产,十月份生孩子,孩子户口怎么办,这也算超生吗 。
·关于违约,签了三方协议,签了三方协议,一份交给了学校,其他两份在
·我和同事两个人盗4000元,取保候审,法院怎么判,能判缓刑吗?
·我们员工应该要怎么安排?
·我户籍贵州的,男方是丰收村的,今年四月协议写了每个月八百块的
·我想到龙潭监狱第三监区去找一个人叫xxx,我是她女儿想去探监
·你好,我想办理离婚。家庭暴力加遗弃,男方已经失联三年要求速离
·十四岁学生耳膜穿孔及伤残鉴
·你好!借款有欠条可以申诉吗?
·想起诉离婚,他喝酒酒疯不好动手打人

热门城市

·楚雄律师
·
九江律师
·
黑河律师
·
武清区律师
·
河北区律师
·
澄迈律师
·
定西律师
·
西青区律师
·
武汉律师
·
大渡口区律师
·
本溪律师
·
长春律师
·
五家渠律师
·
保山律师
·
佛山律师
·
东方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