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务
合同违约责任怎么认定
我们经常提到的
合同一般都是双务
合同,即双方同时承担义务同时享受权利,一方
违约时,要承担
违约责任,要对守约方作出经济赔偿。还有一种
合同是单务
合同,那么单务
合同违约责任又是怎样的呢,为你解答。
在单务
合同中,因主要由一方承担义务,如果他已履行了部分义务同时也违反了
合同义务,则无权要求对方对待履行或返还财产。在单务
合同中,不存在双务
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二十九条
有偿的委托
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
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单务
合同是指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的
合同。在单务
合同中,当事人双方不存在对待给付关系,一方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另一方则相反。单务
合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只有单方承担义务的情况,如在借用
合同中,只有借用人负有按约定使用并按期返还借用物的义务,出借人不负
合同义务;另一种情况是一方承担
合同的主要义务,另一方只承担附属义务,双方的义务不存在对待给付关系。
例如,
合同法允许赠与附义务,但赠与人交付赠与财产与对方的附属义务之间不存在对价关系,因而赠与
合同仍属于单务
合同。如赠与、无息借贷
合同、无偿保管
合同等为典型的单务
合同。 无偿委托、无偿保管、附义务之赠与、使用借贷、自然人间的借款
合同等都是单务
合同。
以上是关于单务
合同违约责任是怎样的回答,从上述分析可知,单务
合同违约并不需要像双务
合同那样承担
违约风险,不履行
合同或者违反
合同义务的结果也不同,履行义务的一方如果违反
合同是不能要求对方返还财产的,也无权要求对方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