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解除同居关系后财产怎么分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不管是夫妻关系还是同居关系,在解除的时候,一般都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当然有一些还会涉及到债务清偿、子女抚养的问题。那就其中的财产来讲,解除同居关系后财产怎么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解除同居关系后财产怎么分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即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实践中,下列财产一般认定不属于同居双方的共同财产:一方同居前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补助费等;一方在同居期间继承的财产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二、怎么解除同居关系?

一直以来,国人在讲到同居关系的时候都喜欢加上“非法”两个字,实际上这么形容是不正确的。同居只是一种事实状态,并没有违法(已婚者除外),充其量是一种违反道德的行为。当同居关系双方感情破裂时,该如何解除同居关系呢?根据不同的情况,我们做以下分析:

(一)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后要求关系的,自行解除即可,无须经任何部门办理手续;

(二)有配偶者之间或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形成同居关系并要求解除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解除;

(三)同居者在同居期间形成了共同财产,因分割共同财产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做出处理;

(四)同居者在同居期间生育子女,因问题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做出处理;

(五)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无须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因同居关系所产生的财产纠纷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可由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

(七)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双方以借款等形式确定赔偿金,一方起诉主张另一方支付该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很多时候,在男女解除同居关系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等的处理,其中有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有的人就认为在分割财产的时候,法律也是不会进行干涉的,这样的想法显然不对。那具体解除同居关系后如何分割财产呢,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还没有文章
·破产清算程序时间有哪些
      破产清算程序时间有哪些一、破产清算程序时间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工商银行提前还贷利息怎么算
      工商银行提前还贷利息怎么算一、工商银行提前还贷利息怎么算?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提前还贷是需要按照实际的借款期间计算利息的。计算方法工具说明1、计......


·医疗事故赔偿明细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赔偿明细是怎样的说到医疗事故赔偿明细问题,其实也就是相关法律中规定的医疗事故的具体赔偿标准。对于患者及其家属来讲,此时的赔偿只能够暂时的抚慰一下心灵的创伤。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医疗事故赔偿明细是怎样的。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


·劳动争议仲裁延期举证的法条中对举证期限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延期举证的法条中对举证期限的规定有哪些?一、举证期限的确立及限制根据《证据规定》第33条第2、3款的规定,确立举证期限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依当事人主义而确立的举证期限;另一种是依法院职权而确定的举证期限。(一)举证期限的确定由于民......



·张家口律师简析挪用公款是否构成犯罪
      挪用公款是否构成犯罪挪用公款罪规定在《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前提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分为三种情形:一、 进行非法活动的;二、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三、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交通事故律师:交通事故责任书掉了怎么办
      拿到了交通事故责任书后没有保管好它,导致它丢失了的人也不少。一旦交通事故责任书丢失了,肯定是会给当事人带来各种影响,比如在保险理赔的时候拿不出足够的证据。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书掉了怎么办?吴丁亚律师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    ......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余粮村晓庄186号(已经更名为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地址电话、怎么走?公交线路:可以从南京火车站乘坐36路,经过10站,到达小卫街站,乘坐315路,经过7站,到达五百户立交桥站,步行约220米,到达玄武......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地址在南京市雨花台区郁金香路(已经搬迁到板桥柿子树),靠近高铁南京南站,以后迁建到雨花台区板桥柿子树(靠近刘村枢纽、新湖大道)。南京刑事律师提示: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



·离职申请的格式是怎样的
      无论是我们的国营企业还是外资企业等,要离职,一般都需要写一份离职申请书。离职申请是我们辞去职务的一个必要程序,但是还有一些朋友不会写离职申请书,接下来,我们为您带来离职申请的格式,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一、具体格式(一)离职申请书标题离职......


·证券投资私募基金的运作模式是什么?
      证券投资私募基金的运作模式是什么?一、私募基金的分类(一)证券投资私募基金顾名思义,这是以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衍生工具为主的基金,量子基金、老虎基金、美洲豹基金等对冲基金即为典型代表。这类基金基本上由管理人自行设计投资策略,发起设立为开......


·离婚调解书没有签字是否有效
      夫妻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不一定都是以判决的形式作出决定。离婚调解书是法院解决离婚纠纷的一种重要手段。离婚调解书可不是一般的调解书,需要谨慎对待。那么,离婚调解书没有签字是否有效?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什么是离婚调解书?法院调解......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解除同居关系后财产怎么分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们是否需要支付对方所有的医疗费用
·公司辞退是否应给付未发放的奖金
·我被人忽悠,在xx用了一张身份证借三千块,他们贷款条做的是一个五千多苹果手机我想
·交通案那个停运损失纠纷
·关于集成房屋的面积差别,还要2伯擅自代替我爸爸签字同
·民事纠纷,侮辱诽谤敲诈勒索,和邻居吵架打起来了,我家孩子把我
·被人骗财要什么办,被人骗财要什么办
·跟朋友买房一起供房贷,她的名,分手后说好给钱,现在不认账,当
·大股东在其他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转卖超市,现在人船不见。
·个人所得税被别人占用是怎么回事
· 劳动争议在二审调解了是否还可以再申请劳动仲裁
·叶律师,你好!我夂亲出了交通事故,现在收到了无锡中院的判决书


推荐律师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我们是否需要支付对方所有的医疗费用
·公司辞退是否应给付未发放的奖金
·我被人忽悠,在xx用了一张身份证借三千块,他们贷款条做的是一个五千多苹果手机我想
·交通案那个停运损失纠纷
·关于集成房屋的面积差别,还要2伯擅自代替我爸爸签字同
·民事纠纷,侮辱诽谤敲诈勒索,和邻居吵架打起来了,我家孩子把我
·被人骗财要什么办,被人骗财要什么办
·跟朋友买房一起供房贷,她的名,分手后说好给钱,现在不认账,当
·大股东在其他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转卖超市,现在人船不见。
·个人所得税被别人占用是怎么回事
· 劳动争议在二审调解了是否还可以再申请劳动仲裁
·叶律师,你好!我夂亲出了交通事故,现在收到了无锡中院的判决书

热门城市

·临高律师
·
滨海新区律师
·
衡水律师
·
哈尔滨律师
·
洋浦经济开发区律师
·
厦门律师
·
克孜勒苏律师
·
海北律师
·
和平区律师
·
陵水律师
·
萍乡律师
·
南开区律师
·
海外律师
·
顺义区律师
·
双河律师
·
松江区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