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作为房屋租赁中的当事人,不管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在享有权利的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作为房屋租赁中的当事人,不管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当然也有一定的义务是需要履行的。不过出租人与承租人需要履行的义务可不一样。那您知道房屋出租人义务具体包括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出租人义务具体包括哪些

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受益。

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

3、出租房屋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出租房屋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出租房屋存在权利瑕疵的,出租人应当保证出租房屋交付后不因第三人主张对出租房屋享有权利而导致承租人不能对出租房屋使用、收益的义务。

5、出租方对出租房屋的安全担保义务。出租房屋安全担保义务是指出租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出租房屋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6、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房屋租赁最长租期多少年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承租人义务有哪些?

承租人的基本义务:

(1)承租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向出租人交付租金;否则应向出租人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2)承租人因自己的原因不能行使对房地产的使用权,不免除交付租金的义务。

(3)承租人应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房地产,不得擅自改变房地产的结构和用途;确需改变或进行装修的,应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租赁期间,因房地产出现缺陷而影响房地产正常使用的,承租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并立即书面通知出租人,同时报区主管机关备案。

(5)承租人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地产损坏的,应负责修缮并支付由此发生的费用。

(6)租赁期间,承租人未解除租赁关系而自行迁出,由第三人占用致使出租房地产受到损坏的,承租人与第三人应负连琏赔偿责任。

(7)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或未与出租人达成续租协议而逾期不迁出的,应加倍向出租人交付租金;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关于房屋出租人义务,上文中为您总结了六种。要是承租人发现出租人没有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则可以依法追究出租人的法律责任。而当事人在就租房合同的期限进行约定的时候,一定要遵守法律的规定,最长期限不能超过20年。

...

·属于未成年人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由于心智不够成熟,社会经验不够丰富,未成年的权益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但现实中父母也是可以为未成年孩子购买房产或者未成年人实际继承或受赠与房产的。那么对属于未成年人的房屋可以买卖吗?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属于未成年人的房屋可以买卖吗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


·甘肃省房屋装修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甘肃省房屋装修合同范本是怎样的?甘肃省房屋装修合同范本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


·二手房过户超过合同时间怎么赔偿
      面对房价节节攀升的现状,许多人选择进入二手房市场来购买自己心仪的房屋,然而随着二手房交易成交量增大,纠纷也在不断增多。如果您遇到了二手房过户超过合同时间怎么赔偿的问题,却不知道如何解决。那么,的律师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一、二手房过户超过合同时间按照违约处理的法律依据显然二手房过户超过合同时......


·离婚时公产房怎样分割
      在过去,单位职工可以分到一套所有权在单位或组织的房产,我们称之为公产房。而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有可能因为公产房的分割产生问题。那到底夫妻离婚时公产房怎样分割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一、离婚时公产房如何分割(一)对于夫妻离婚对于房产的分割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审理离婚案......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房屋租赁在生活中是非常容易发生纠纷的,如果一旦产生纠纷,双方当事人是很难协商一致处理的,这个时候,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协商解决,你知道该如何处理吗?这个问题,我们将为下文详细讲解,您可以阅读做一个了解。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1、已按《条例》、《若干规定》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


·房屋买卖欺诈的情形有哪些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由于涉及到的价款比较大,因此出现欺诈的情形也是很多的。那到底实践中,房屋买卖欺诈的情形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1、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商品房特别是期房销售过程中,广告往往是引起......


·股权转让前的债务由原股东承担么?
      股权转让前的债务由原股东承担么?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时候,股东会将手中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这时受让方就成为了新的公司股东,其享受公司股利和分红。如果股权转让之前公司对外负有债务,那么股权转让前的债务由原股东承担......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处理劳动仲裁程序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处理劳动仲裁程序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二、所需材料:1、仲裁申请书: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


·要式合同和有名合同
      要式合同和有名合同在进行交易等贸易行为或者借贷等等行为的时候,为了保护权益都会签订合同来进行保障利益。可以了解到法律要求必须具备好一定的形式过程和手续的就是要式合同,而对于在法律上及生活中已经形成一定名称的合同称为有名合同,这两种合同是生活......



·成都律师拟定的最新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
      最新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据《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甲、乙双方就唐某某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人道主义和和谐社会等原则,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


·上海市有几个看守所?地址、电话、怎么去?
      上海市看守所比较多,分布范围广,每个区有看守所,汇总如下:上海市看守所28956312浦东新区沪南路1760号上海市第二看守所56950646闸北区灵石路900号上海市第三看守所28956460青浦区庆丰路111号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33923460......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下圩村19号,邮政编码210036,原名南京市鼓楼区看守所,南京刑事律师前去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无罪罪轻、缓刑辩护等。★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婚姻律师为南京离婚人士提供专业的婚姻纠纷解决方案,包括: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家庭暴力、婚姻继承、离婚律师费标准、涉外离婚等。南京离婚律师咨询解答婚姻家庭法律疑问,熟知南京市各级法院的离婚诉讼程序,善于处理离婚房产分割......



·广州劳动仲裁程序
      广州劳动仲裁程序广州市作为全国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一直存在着各种劳资纠纷。广大的基层劳动者一定需要知道广州劳动仲裁程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下面是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1、办理程序?(1)申请当事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车辆定损注意事项有哪些
      车辆定损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都知道,开车的时候要是不小心把车给撞坏了,这个时候车主要赶快告知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派人来对车辆进行定损以便后期的理赔。那你知道车辆定损时车主应注意什么吗?我们在下文讲解了车辆定损的注意事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车辆定......


·什么是单独发包,土方工程建设单位能单独发包吗
      什么是单独发包,土方工程建设单位能单独发包吗???????在生产建设中,建筑是一个大工程,建设单位往往会通过签订合约的方式把一部分或是全部的项目承包给施工单位,那么你知道什么是单独发包,土方工程建设单位能单独发包吗?请跟我们来了解下。??????......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作为房屋租赁中的当事人,不管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在享有权利的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准生证,我老婆的湖北的,我老婆的湖北的,离婚,和前夫有一女,归男
·你好律师我想问问可以给拘留所打电话吗?谢谢
·被拆迁人的定义,请问被拆迁人有无条件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是不是不需要承担责
·如果被一男子电话恐吓,说要*我,打我,随后几天时间,见到他一直开着车来找我这样能
·改名字对驾照等证件有影响吗
·债务,裁定书上未注明利率.能否认定原来调解书上所注明的利率.
·电动三轮车交通事故,如果我们的电动三轮车不是机动车我们该如何鉴定举证?谢谢!
·狗躲车,撞到路边骑电车的人,车有责任吗
·农民工工资一直不给,电话微信拉黑,已经两年了
·我有朋友夫妻两刚离婚几天,现在女方想要回一个女儿,不去变更,写个协议书行吗?还要
·5前民政局办理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推荐律师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准生证,我老婆的湖北的,我老婆的湖北的,离婚,和前夫有一女,归男
·你好律师我想问问可以给拘留所打电话吗?谢谢
·被拆迁人的定义,请问被拆迁人有无条件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是不是不需要承担责
·如果被一男子电话恐吓,说要*我,打我,随后几天时间,见到他一直开着车来找我这样能
·改名字对驾照等证件有影响吗
·债务,裁定书上未注明利率.能否认定原来调解书上所注明的利率.
·电动三轮车交通事故,如果我们的电动三轮车不是机动车我们该如何鉴定举证?谢谢!
·狗躲车,撞到路边骑电车的人,车有责任吗
·农民工工资一直不给,电话微信拉黑,已经两年了
·我有朋友夫妻两刚离婚几天,现在女方想要回一个女儿,不去变更,写个协议书行吗?还要
·5前民政局办理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热门城市

·蓟州区律师
·
宁河区律师
·
巴中律师
·
那曲律师
·
鹤岗律师
·
虹口区律师
·
中山律师
·
丽江律师
·
阿坝律师
·
淄博律师
·
阜阳律师
·
彭水县律师
·
綦江区律师
·
唐山律师
·
郑州律师
·
北屯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