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纠纷,如果双方解除劳动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纠纷,如果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就得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对劳动者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该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数额达到一定量,就得缴纳相应的个税。那么,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个税呢?我们给您做了以下分析。


一、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个税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

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1、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3、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

4、个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

5、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偿个人所得税。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针对“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个税”这个问题,给您做的相关分析。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发给劳动者的补偿,该补偿金如果低于当时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就可以享受免税,相反,如果该一次性补偿金的数额高于3倍的量,就应该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税收。具体相关问题,您还可以咨询。

...

·试用期内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很多人认为既然是“试用”,就是还没有完全固定下来的意思,那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就不需要有任何理由地可以与对方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想法正确吗,试用期内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一、试用期内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劳......


·劳动者自动离职是否有效,单位是否存在用工风险?
      自动离职并不是法律专业术语,也不必然导致劳动关系的消灭。是指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及员工单方的违纪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劳动者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出勤的......


·因工作分居是法律分居吗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夫妻在分居的情况下,满足了规定的条件后,那么也是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但要是夫妻因工作分居呢?此时是否属于法律意义的分居?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因工作分居是法律分居吗从大众角度理解,分居就是两个人儿不在一起住,各自过各自的,各自花各自的,不在一起过夫妻性生活......


·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有哪些
      在工作中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开除、解雇、炒鱿鱼),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大体分以下四种情况,无固......


·职工在工作过程或者工作范围内,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了人身伤害,在
      职工在工作过程或者工作范围内,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了人身伤害,在经过认定之后,就应该及时的申请进行工伤鉴定,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那么工伤鉴定找哪个部门做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吧。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


·铁路运输索赔的规定
      铁路运输索赔的规定现在货运的方式特别多,铁路运输还是最主要的方式之一,因为铁路运输量大,成本较低。但是铁路运输也存在风险,发生了意外怎么索赔呢?那么,我们在下文和您聊聊铁路运输索赔的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铁路运输索赔的规定第一条......


·毕业生违约申请书怎么写
      毕业生违约申请书怎么写一、毕业生违约申请书怎么写?毕业生违约申请书尊敬的领导:本人系学院专业的毕业生,于2011年10月被贵公司录取成为新进员工,并接受到贵公司所盖章的三方就业协议书。由于家庭父母的原因,本人经过一段时间的慎重考虑,很遗憾......


·债权债务成立的后果是什么?
      债权债务成立的后果是什么?一、债权债务债权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


·轻微事故逃逸被拘留会判刑吗
      轻微事故逃逸被拘留会判刑吗轻微交通事故不会涉及人身损害的情况,一般只涉及相关财产的损失。但是还有有些司机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逃逸,这是会受到拘留的处罚。那么轻微事故逃逸被拘留会判刑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轻微事......



·南京欠款律师-南京债务律师-南京讨债律师
      南京欠款律师专业办理疑难棘手债务、欠款案件的诉讼、强制执行.对债务明确,持有借条、欠条、生效法律文书或法院执行中止的案件,采取与债务人友好协商等办法,督促债务人履行义务。建议网友不要听信媒体上刊登的讨债公司的宣传,我国法律并不允许讨债公......


·用情、理、法感动法庭获得刑事辩护成功
      在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能否、辩护成功,我认为能否用感情、法理和法律说服法庭和公诉人,能否给法庭一个支持辩护律师意见的理由,是辩护成功的关键。通过辩护律师的工作和庭审的表现,让法庭感觉不支持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就难以说服自己。  ......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南京交通事故赔偿知识以及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与标准、南京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标、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赔偿程序、南京交通事故索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交通事故律师费标准、南京交通事故案例、南京交通事故赔......


·南京经济合同律师
    南京经济合同律师办理经济合同类案件,包括合同诈骗、合同纠纷仲裁、经济合同纠纷、买卖合同、商业合作、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等。南京经济合同律师熟悉经济合同纠纷、公司股权及公司收并购实务、企业法律顾问、大宗不动产交易、建筑工程款......



·如何缴纳离婚诉讼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为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


·劳务关系协议对于有劳务关系的朋友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后续
      劳务关系协议对于有劳务关系的朋友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后续出现什么问题的话劳务关系协议能够直接证实双方存在劳务关系,如果没有劳务关系协议的话可能证明起来就非常麻烦,有些时候甚至会无法进行证实,可能会对自身有非常大的利益损失。那确认劳动关系......


·当事人不执行劳动仲裁裁决书的决定提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给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关于当事人因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而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批复》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依法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不服而申请再审的,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受......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纠纷,如果双方解除劳动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律师咨询一下工人干活时候在厂里面晕倒了厂里面可以拿出医疗费用
·工伤合同,10级工伤后,10级工伤后。家里有事提前30天要求辞职
·第二次起诉离婚或是委托律师的相关事宜
·执行听证要多长时间?,我去了不知道多少次了
·请教,你好:我的车是按揭买的
·我一个合同,想要咨询合同相关的事情
·在网上贷款电子合同上是别人弄好了给我看看的,字也是别人电子填上去的,没按手印,突然不想贷款了,算不算
·甲乙两方是小学同学,甲方打了乙方之后,两个人打起san
·我跟我前男友分手了,他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把车给我开走了,车是
·如何要求离婚?,男方在逃
·我可以申请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债务纠纷,没有证据怎么办?


推荐律师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律师咨询一下工人干活时候在厂里面晕倒了厂里面可以拿出医疗费用
·工伤合同,10级工伤后,10级工伤后。家里有事提前30天要求辞职
·第二次起诉离婚或是委托律师的相关事宜
·执行听证要多长时间?,我去了不知道多少次了
·请教,你好:我的车是按揭买的
·我一个合同,想要咨询合同相关的事情
·在网上贷款电子合同上是别人弄好了给我看看的,字也是别人电子填上去的,没按手印,突然不想贷款了,算不算
·甲乙两方是小学同学,甲方打了乙方之后,两个人打起san
·我跟我前男友分手了,他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把车给我开走了,车是
·如何要求离婚?,男方在逃
·我可以申请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债务纠纷,没有证据怎么办?

热门城市

·阿里律师
·
萍乡律师
·
宿州律师
·
咸阳律师
·
汕头律师
·
葫芦岛律师
·
晋中律师
·
阜阳律师
·
海西律师
·
河源律师
·
哈尔滨律师
·
南充律师
·
唐山律师
·
通化律师
·
洋浦经济开发区律师
·
株洲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