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分居两年离婚中“分居两年”的标准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此处主要是指夫妻双方之间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两年的时间,法院才予以判离。一般情况下,认定夫妻分居的条件有三个:

    

      1、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起居住、不履行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不过夫妻性生活。以上事实需要证据核实或者对方的承认。如果只有一方另行租房的租赁合同,或夫妻分房间睡,法院不好认定为分居。

    

      2、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如当事人一方在国外求学,两年未归,一方在国内;或者一方在北京,一方在上海,不愿离婚的一方完全可以说是因为学习、工作的原因不得已分开,但并不是感情问题导致的分居,这会对法院认定带来障碍。

    

      3、分居已满两年。从可以证实已经分居的时间开始算起,到起诉时已满两年,才可以构成法定判离的因素。

    ...

·涉外因素的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涉外因素的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首先,如果当事人在国外,那么,可以直接通过在中国驻该国大使馆办理委托手续公证来委托国内律师或者亲朋来办理离婚诉讼,从而避免亲自回国奔波之苦。其次,当事人签证记录可以作为双方分居证据使用。签证记录是国家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


·诉讼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一般要求,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原则。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


·离婚诉讼问题
      离婚诉讼中,对方造假“债务”怎么办?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比如,原先父母赠与购房款,现在补写一张“欠条”企图变成借贷关系;自己股市中的钱说是替他人炒股的资金;甚至直接找亲朋伪造欠条。担心对方造假,是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最大的顾虑之一。其实,您也不必过于担心。法......


·离婚起诉书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如下事项:①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③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就一份好的离婚起诉书来说,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合同接解除后可否主张违约金?违约金的性质是什么?
      合同接解除后可否主张违约金?违约金的性质是什么?一、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所谓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的一种行为。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但对于合同解除以前的债权债......


·最新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田家镇的大堡子村、大高家村、毛家村、小锅......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在哪里公证?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在哪里公证?随着中国对外交流越发频繁,办理涉外婚姻的中国公民增多,婚前财产公证的办理显得尤为重要。那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在哪里公证呢?下面我们为您进行解答并奉上婚前财产公证的相关信息。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办理人带上相关文件在各区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


·传染病菌种扩散罪是什么?
      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各类繁多,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在日常生活中很少被大众所知晓,这其中就包括了传染病菌种扩散罪。传染病菌种扩散罪的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会对社会及群众造成严重的威胁。那传染病菌种扩散罪是什么?我们整理了以下相关知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传染病菌种扩散......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如果违反法律的规定,那该劳动合同就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那具体而言,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无效的劳动合同会给劳动双方带来一些不好的影响,即不利的法律后果,那到底无效劳动合同有什么法律后果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一、......


·西安工伤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总是会有一些社会团体或者单位当中的委员会组织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就是调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一些矛盾。在一些工伤事件当中,也会有工伤鉴定委员会。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西安工伤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的问题,您可以一起来看一下。一......


·危险驾驶罪的案例分析
      一、案例分析基本案情:被告人张某某、金某相约驾驶摩托车出去享受大功率摩托车的刺激感,约定“陆家浜路、河南南路路口是目的地,谁先到谁就等谁”。随后,由张某某驾驶无牌的本田大功率二轮摩托车(经过改装),金某驾驶套牌的雅马哈大功率二轮摩托车(经过改装),从上某市某......


·土地使用证加名字是否可以?
      土地使用证加名字是否可以?土地使用证是一项能证明自己对于土地使用的法律凭证,在办理土地租赁等事物上起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如果因为结婚,一方要求在土地使用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或者其他原因想要加名字,那么土地使用证加名字是否可以?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一、是否可以在......



·岳阳仇伶律师代理一起要求撤销赠与合同的案件,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2014年,原告李某父亲以总价59万从他人处购得案涉房屋。2015年,原告李某与被告彭某登记结婚,后案......



·南京知识产权法庭
    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被他人侵权怎么办?案件属于南京知识产权法庭的受理范......



·借款利息能在本金中扣除吗?
      借款利息能在本金中扣除吗?一、借款利息能在本金中扣除吗我国《合同法》对金融机构的借款和民间的借款的要求和规定是不一样的,金融机构的借款应当支付利息,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有利息,也可以无利息,全凭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


·化工厂排放油烟和噪音,如何要求损害赔偿?
      关于请求赔偿的期限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算。但按照我国的法律制度,可以援用《民法通则》第137条关于"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


·不愿继续履行合同,能否以支付违约金的方式单方解除?
      1.违约方不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2.但是,在一些长期性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形成合同僵局,一概不允许违约方通过起诉的方式解除合同,有时对双方都不利。3.在此前提下,符合下列条件,违约方起诉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分居两年离婚中“分居两年”的标准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被村干霸占自留山地怎么写申请书
·店面拆迁补偿,我刚开的店
·电信欠费问题,,我是租的房子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终止劳动合同决定书法律作用有什么
·二年服刑人员是不是在青山监狱
·警察可以随意的打人么?,你好律师们
·我们该如何去追讨我们的劳务工资
·腰椎压缩性骨折,腰椎压缩性骨折一次性赔偿能达到多少钱


推荐律师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被村干霸占自留山地怎么写申请书
·店面拆迁补偿,我刚开的店
·电信欠费问题,,我是租的房子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终止劳动合同决定书法律作用有什么
·二年服刑人员是不是在青山监狱
·警察可以随意的打人么?,你好律师们
·我们该如何去追讨我们的劳务工资
·腰椎压缩性骨折,腰椎压缩性骨折一次性赔偿能达到多少钱

热门城市

·山东律师
·济南律师
·三门峡律师
·盘锦律师
·海西律师
·喀什律师
·陇南律师
·江西律师
·六盘水律师
·凉山律师
·滁州律师
·朔州律师
·韶关律师
·南京律师
·普洱律师
·怒江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