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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单位提供还是个人主动,五险一金一般都是劳动者首选的福利保障,保险可以保障劳动者出了意外也有想应的补偿,不至于陷入绝境。那么您知道有五险一金还需要买什么保险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
有问题要咨询?有五险一金还需要买什么保险一、有五险一金还需要买什么保险 五险一金”指的是五种社会保险以及一个公积金,“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社保是基础的保障,在经济没有没有压力的情况下,可以酌情补充商业保险。可以以寿险和重大疾病保险为主,医疗保障可视工作情况随时增加,因为附加医疗保障是消费型,随年龄的增长保费也在变化。理财型保险,可根据经济情况,适当投入,为将来的老年生活强制储蓄,但理财型产品要有长远的计划,考虑未来的家庭责任会增加,生活支出会加大,因此,要从长计议,周到考虑。 二、保险 保险本意是稳妥可靠保障;后延伸成一种保障机制,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工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的支柱。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精巧的稳定器”;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 三、保险类型 商业保险大致可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津贴型保险、海上保险。 大类别按照保险保障范围分类,小类别按照保险标的的种类分类。 按照保险保障范围分为:人身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 1、火灾保险是承保陆地上存放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基本上处于静止状态下的财产,比如机器、建筑物、各种原材料或产品、家庭生活用具等因火灾引起的损失。 2、海上保险实质上是一种运输保险,它是各类保险业务中发展最早的一种保险,保险人对海上危险引起的保险标的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3、货物运输保险是除了海上运输以外的货物运输保险,主要承保内陆、江河、沿海以及航空运输过程中货物所发生的损失。 4、各种运输工具保险主要承保各种运输工具在行驶和停放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失。主要包括汽车保险、航空保险、船舶保险、铁路车辆保险。 5、工程保险承保各种工程期间一切意外损失和第三者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 6、灾后利益损失保险指保险人对财产遭受保险事故后可能引起的各种无形利益损失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 7、盗窃保险承保财物因强盗抢劫或者窃贼偷窃等行为造成的损失。 8、农业保险主要承保各种农作物或经济作物和各类牲畜、家禽等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9、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不论企业、团体、家庭或个人,在进行各项生产业务活动或在日常生活中,由于疏忽、过失等行为造成对他人的损害,根据法律或契约对受害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都可以在投保有关责任保险之后,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10、公众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对其他人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负的法律赔偿责任。 11、雇主责任保险承保雇主根据法律或者雇佣合同对雇员的人身伤亡应该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12、产品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因制造或销售产品的缺陷导致消费者或使用人等遭受人身伤亡或者其他损失引起的赔偿责任。 13、职业责任保险承保医生、律师、会计师、设计师等自由职业者因工作中的过失而造成他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14、信用保险以订立合同的一方要求保险人承担合同的对方的信用风险为内容的保险。 15、保证保险以义务人为被保证人按照合同规定要求保险人担保对权利人应履行义务的保险。 16、定期死亡保险以被保险人保险期间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 17、终身死亡保险以被保险人终身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 18、两全保险以被保险人保险期限内死亡或者保险期间届满仍旧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有储蓄的性质。 19、年金保险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条件,保证被保险人在固定的期限内,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领取款项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各种物质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人对物质财产或者物质财产利益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身体或者生命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保险期间遭受到人身伤亡,或者保险期满被保险人伤亡或者生存时,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人身保险除了包括人寿保险外,还有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疾病保险又称健康保险,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疾病而支出的医疗费用,或者因疾病而丧失劳动能力,按照保险单的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人寿保险:简称寿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分红保险,就是指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上一会计年度该类分红保险的可分配盈余,按一定的比例、以现金红利或增值红利的方式,分配给客户的一种人寿保险。 投资连结保险就是保险公司将收进来的资本(保费) 除了提供给客户保险额度以外,还会去做基金标的连结让客户可以享受到投资获利 。 万能人寿保险(又称为 万用人寿保险) 指的是可以任意支付保险费以及任意调整死亡保险金给付金额的人寿保险。 再保险以保险公司经营的风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按照保险费用分,还有一类特殊的保险类别,即免费保险,也叫零险。 免费保险是指一种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机构免费赠送给客户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或者保险代理机构通过这种方式,使客户增加对保险公司或代理机构的认知。是通过客户对保险产品的免费体验,获得客户信任的方式。 以上就是我们对“有五险一金还需要买什么保险”问题的回答。五险一金中的保险属于社保,是基础保险。如果经济条件允许,投保人可以考虑一些商业保险,比如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等,这些保险都可以防止意外发生,承担风险。... ·还没有文章 ·合同不全面履行的内容 合同不全面履行的内容一、合同不全面履行的原因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 ·深圳社保的钱能取出来吗 一、深圳社保的钱能取是否能取出来对于社保里面的钱,一般来说,农村户口是可以取出来的,但是要是城市户口的话,是不允许退保的,因为只要退保,就意味着他们再退休之后或者是需要进行医疗的时候失去了最基本的保障,所以是不支持退保的,而对于农村的一般来...... ·交通事故痕迹司法鉴定期限是怎样的? 现代社会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因此我国的交通也有进步,但是交通事故也在频发。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都需要通知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勘测和处理,如果在诉讼中,当事人双方不能就责任达成一致就需要进行司法鉴定,那么交通事故痕迹司法鉴定相关期限是如何规定...... ·当事人就交通事故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需要了解一下具体的审 当事人就交通事故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需要了解一下具体的审判程序是怎样的,毕竟审判的过程还是与最后的判决结果挂钩的。那到底交通事故的审判程序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交通事故是民事侵权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程...... ·网上转错账9万元为何历经一年难以追回? 网上转错账9万元为何历经一年难以追回? 深圳市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出纳员通过中国兴业网上银行转账时错将卡号码打错,将近9万元打进甘肃天水市区一个邮政储蓄银行个人户头当中,公司在发现失误后即通过兴业银行查询得知该卡号所有...... ·南京海事法院本部及派出法庭管辖范围如何分工的? 南京海事法院自2019年12月4日起履行法定职责,成为继广州、上海、青岛等地之后成立的第十一家海事法院。南京海事法院:·电话:025-12368·电话:025-12368作为一家全新的法院,它由哪些部门组成,具体又是如何分工的呢?今天我们来一一解答。......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地址电话、怎么走?南京市江宁区大连山看守所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徐路,邮政编码211123。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刑事律师去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会见面谈、了解案情......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擅长离婚案件、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离婚监护权等案件,为当事人提供离婚诉讼案件的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谈离婚损害赔偿:下面就四种婚姻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分析如下: 1、关于因重婚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 ·农村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什么? 农村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什么?当前国家正在实施新农村建设政策,其中避免不了农村房屋整改,农村居民难免要担忧房屋拆迁的问题,但又不了解相关的政策以及条例。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农村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一、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 ·质押合同书面范文怎么写? 质押合同书面范文怎么写?质押合同书面范文质押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质押人(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住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 ·私募基金分期募集是如何操作的? 私募基金分期募集是如何操作的?一、私募基金募集原则有哪些?1、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 相关法律问答: ·桐乡市濮院镇人李某在镇江市丹徒区荣炳服务区向同事景某借款6万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 ·我可以不分给她吗 ·个人老板拖欠工资我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他能否把我的工资结 ·请问长沙市企业职工退休因病死亡丧葬费如何计算? ·我通过劳动局,法院,执行局都没能全额要016的工资,执行局终结了执行我可以刑事案 ·关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问题 ·转帐转错人了没对方的联系方式 ·平安普惠借贷能起诉 ·人没死户口注消了怎么办,人没死户口注消了怎么办 ·户口,温馨提示:女方是农业户口 ·离婚后 孩子的抚养权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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