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有的试用期女职工在婚后不敢怀孕,担心自己一旦怀孕,涉及到生产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有的试用期女职工在婚后不敢怀孕,担心自己一旦怀孕,涉及到生产,单位就会将自己辞退。那从法律角度讲,女职工在试用期内怀孕能被辞退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解答。

众所周知,国家对于孕期女性劳动者的劳动权益给予了特殊保护,但这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就一定不能辞退怀孕的女职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如有正当理由,可与试用期内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从《合同法》角度来讲,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力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用工标准,是用人单位购买其劳动力并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基础。同样,劳动法也考虑到双方的充分选择权,规定了试用期这一制度。在试用期内,只要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即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者是“三期”内受保护的特殊职工。

2、用人单位与试用期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

在试用期内,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为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这是完全合法的;如果用人单位以其怀孕为由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认为因其怀孕而不符合录用条件,但是又没有相关证据支撑,那就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相关法律条文:

一、《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虽然在试用期内,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相对较少,但也不是说就不保护。若女职工在试用期内怀孕的话,原则上单位是不能以此为借口将其辞退的。因此,说女职工试用期内怀孕能被辞退,这就是不准确的。不过,实践中要是怀孕女职工因为其他行为被单位辞退的话,也是可以的。...

·员工自愿加班的,能索要加班费吗?
      员工在休息时间之外加班的,具体可以分为单位安排加班与自身自愿加班。很多时候我们看到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会支付一定数额的加班费。那要是员工自愿加班的话,那么此时能否索要加班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员工自愿加班的,能索要加班费吗?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哪些劳动争议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哪些劳动争议?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六类劳动争议:(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雇佣关系是怎样的
      在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工作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虽然替用人单位工作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否存在雇佣关系呢?如果有,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雇佣关系是怎样的呢?请阅读下文。一、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雇佣关系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不一定是雇佣关系,原因如下:如果劳动者符合劳......


·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规定
      从古至今,虽然女性的地位不断提升,女性仍然被列于保护对象的行列。虽然说女性的思想是越来越强大,但是对于生理上来说还是比男性稍微弱点的。所以国家法律法规针对这一点也对女性有特殊的保护规定。那么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规定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来介绍一下。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


·法院事实劳动关系怎样认定?
      事实劳动关系通常只是口头有效协议或者无书面化的合同而确认的劳动关系,在确认这种事实劳动关系时,通常不能依靠合同双方简单的判断,要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来意义确定是否符合条件。下面就由我们带你一起,来了解一下法院事实劳动关系是怎样认定的?判断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双方是......


·合同延期履行的违约金是怎样的
      合同延期履行的违约金是怎样的在我们的生活中,签订合同时基本上所有人都会遇到的事情,不论做什么事,签订合同都是保障双方利益的一个有效途径,而相应的,也会有因为各种各样的不可控因素导致合同无法按时完成,所以,合同延期履行的违约金是怎样的呢?接下来......


·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的设立有哪些
      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的设立有哪些一、私募基金有3种形式1、有限合伙制;2、公司制;3、信托制。公司制的缺点是要交25%的企业所得税,5%——35%的个人所得税。基本上没有哪个傻冒使用这种模式。信托制的缺点是购买一个信托账户需要300万,并且规模要达到1亿以......


·私募基金收购公司股权的优势有哪些
      私募基金收购公司股权的优势有哪些一、并购基金的含义并购基金,是指专注于从事企业并购投资的基金,是20世纪中期从欧美国家发展起来的一种基金形式。其通常的运作模式是以控股或参股的方式获得目标企业股权后,对目标企业进行一系列的业务、管理整合和重组......


·上市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有哪些
      上市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有哪些上市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一、破产宣告所谓破产宣告,是指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所在地提出的破产申请,经审查认定后,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行为。也就是说,法院对破产宣告条件进行审查判断,作出破产宣告的裁定,进......



·宣化律师毕成雄辩故意伤害罪应判死刑为无期
          案例基本案情:    本案被告秦军和三个朋友在一家医院门口的烧烤摊上吃饭,遇上来烧烤摊喝酒的被害人翟小飞等七人,由于秦军的朋友李刚认识被害人,就到他们桌上打招呼,但二人却话不投机。被害人有将话锋转......


·沈某某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辩护词
      沈某某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安徽中仪律师事务所接受沈某某近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一审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现辩护人结合法庭审理,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以下辩护意见,供......



·南京市看守所会见律师
    犯罪嫌疑人进南京市看守所多久才可以会见律师、刚进看守所可以会见律师吗?律师去南京市看守所会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怎么办理会见手续?南京律师去南京市看守所会见一次的费用大概是多少钱?南京市看守所建律师会见预约平台如何预约......


·扬州婚姻律师
    扬州婚姻律师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包括:协议离婚、法院离婚、离婚财产分割、婚姻财产、婚姻继承、子女抚养、离婚房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离婚孩子抚养权、同居分手财产分割、涉外离婚等,扬州婚姻律师事务所的扬州离婚律师提供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法律......



·最新索赔函模板的内容 在日常交易中,我们都够通过当事人之间
      最新索赔函模板的内容在日常交易中,我们都够通过当事人之间的契约让自己的需求得到满足。但有时候即使签订了合同,也会存在违约的情况,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失无法追偿,应该怎么办呢?这时候索赔函或许会解决你的问题,这里我们将介绍索赔函模板......


·民事诉讼法庭辩论顺序以及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庭辩论顺序以及流程是什么?一、民事诉讼法庭辩论顺序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后,先由原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陈述自己的意见。原告陈述后,原告有代理人的,由其代理人对原告的发言作补充或......


·担保和抵押的特点有哪些
      担保和抵押的特点有哪些一、抵押的含义抵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可做抵押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抵押物卖得价金优先受偿。二、质押的含义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有的试用期女职工在婚后不敢怀孕,担心自己一旦怀孕,涉及到生产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请问家庭继承的纠纷可以直接去您那里立案吗?是在龙鼎大道277
·咨询,两年多和我相处,两年多和我相处,前不久因为原配死活不离,
·这样的姐姐有资格继承我爸爸的遗产吗
·我在一个公司上班快三个月了,本来说是两个月转正,但是他现在要让我劝退,想问一下我
·钱律师你好!我前几年钱被别人骗了,然后上法院起诉,结果还是没
·我老公是初婚、我是二婚、我之前有一子判给前夫了、我们可以再生两个孩子吗
·故意伤害造成他人轻微伤可以定罪吗
·合同违约,鉴了合同在外省市
·你好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结婚证丢失户口迁走可以补办吗?委托
·环卫工人与别人发生口角,别人推到他在地,摔伤,轻伤2级,对方
·做代理需要营业执照吗
·男方动过手,后来女方出轨了,夫妻共同财产一套房子,一辆车,车为婚后共同买的如果离


推荐律师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请问家庭继承的纠纷可以直接去您那里立案吗?是在龙鼎大道277
·咨询,两年多和我相处,两年多和我相处,前不久因为原配死活不离,
·这样的姐姐有资格继承我爸爸的遗产吗
·我在一个公司上班快三个月了,本来说是两个月转正,但是他现在要让我劝退,想问一下我
·钱律师你好!我前几年钱被别人骗了,然后上法院起诉,结果还是没
·我老公是初婚、我是二婚、我之前有一子判给前夫了、我们可以再生两个孩子吗
·故意伤害造成他人轻微伤可以定罪吗
·合同违约,鉴了合同在外省市
·你好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结婚证丢失户口迁走可以补办吗?委托
·环卫工人与别人发生口角,别人推到他在地,摔伤,轻伤2级,对方
·做代理需要营业执照吗
·男方动过手,后来女方出轨了,夫妻共同财产一套房子,一辆车,车为婚后共同买的如果离

热门城市

·金昌律师
·
白城律师
·
海外律师
·
九龙坡区律师
·
山西律师
·
杭州律师
·
玉溪律师
·
本溪律师
·
福州律师
·
咸阳律师
·
吐鲁番律师
·
临汾律师
·
遂宁律师
·
杨浦区律师
·
洋浦经济开发区律师
·
盘锦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