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违约金多少? 一、
保险合同违约责任
违约不仅指违反
合同约定的义务,还包括违反法定义务,以及违反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附随义务。
保险合同的
违约行为当然也包括前述三种情形。
(一)违反
保险合同约定义务是最基本的
违约行为违反
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即人们通常意义上的
违约行为。
保险合同的形式主要表现为
保险条款,
保险条款中有关当事人的义务规定经历了仅规定投保人被
保险人的义务,到既有投保人被
保险人义务又有
保险人义务规定的过程。以我们最为熟悉的《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
保险条款》为例,
保险条款中通常为当事人设定以下义务:
1、投保人、被
保险人的义务:投保人如实填写投保单和如实回答
保险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在
合同成立时一并缴清
保险费,另有约定的除外;发生
保险事故时及时施救,并在48小时内通知
保险人;发生
保险事故后积极协助
保险人现场查勘;索赔时提供有效单证;引起与索赔有关的诉讼时,及时通知
保险人。总结前述条款义务,以通知义务为主,
保险人的要求并不是很“霸王”,投保人被
保险人
违约的可能性较小。
2、
保险人的义务:
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
保险种的
保险责任、责任免除、
保险期限、
保险费及支付办法、投保人和被
保险人义务等内容;及时受理报案和尽快查勘,在接到报案后48小时未进行查勘或给出处理意见,造成损失难以确定的,以被
保险人提供的材料为准;及时核赔义务;对在承保中获知的投保人被
保险人的秘密、隐私负有保密义务。我们可以将上述条款规定概括为明确说明义务、及时理赔义务和保密义务。这是
保险人的自我约束条款,比对投保人的要求更为严格。实践中,
保险人通常都不能完全做到这些规定,从而造成
违约。
(二)违反
保险法、
合同法以及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也构成一种
违约保险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因而
合同法或《
保险法》不会过多地规定当事人的义务,但在特殊情况下也规定一些义务。这些义务无论是否在
保险合同中予以约定,都自动构成
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违反这些义务就是违反法定义务,也构成一种
违约。结合我国《
保险法》和《
合同法》,有关当事人的义务通常规定如下:
1、投保人、被
保险人的义务:缴纳
保险费;
合同变更的通知义务;
保险事故发生后的协助义务;安全防范义务;危险程度通知义务;及时救助义务;赔偿请求权放弃禁止义务;代位权行使的协助义务;单证提示和协助义务。
2、
保险人的义务:不得随意解除
保险合同义务;
保险事故的调查和定损义务;及时给付
保险金义务;退还
保险费义务。
(三)其他附随义务附随义务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
《
保险法》中没有直接规定附随义务,但
合同法总则部分第6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
合同性质、目的、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此处作为
违约行为的附随义务,既不同于违反先
合同义务的行为,也不同于违反后
合同义务的行为,即应当是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附随义务。对比分析
保险合同约定义务和
保险法定义务,我们不难发现,现实约定义务无非是法定义务的契约化。这为法院在
保险审判增加了难度。现实
保险审判中,出现对被
保险人不利情形时,法院通常会认为
保险条款是格式条款,凡
保险条款中投保人被
保险人义务部分都会被认定为属于《
合同法》第39条、40条规定的情形,一律认定无效。在这种逻辑下,我们的法官往往置投保人被
保险人法定义务于不顾,法定义务也无效了。因此,对于这种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重合的情形下,
合同约定是否有效,法官应当慎重作出认定。
二、
保险合同违约金多少?
(一)法定
违约金。
法定
违约金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
违约金的数额、固定比率,或者由法律直接规定
违约金的比例幅度,具体比率由当事人在此幅度内商定,但当事人并未具体商定或商定无效的
违约金,法定
违约金是法律预先规定的,不得由当事人协商而改变,也不管当事人是否把法定
违约金条款写进
合同,
违约方都应支付
违约金。
从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来看,法定
违约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由法律、法规具体规定
违约金的数额。
2、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
违约金的固定比率。
3、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
违约金的比率幅度,具体比率由当事人在此幅度内具体商定。
(二)约定
违约金。
约定
违约金是指数额和支付条件都是由当事人双方约定的
违约金。
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来看,约定
违约金主要有两种情况:
1、法律、法规对
违约金未作具体规定,完全允许当事人约定的
违约金。
2、法律、法规虽规定了
违约金的数额、比率或幅度,但是又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规定当事人的约定优于法定的
违约金。虽然约定
违约金不像法定
违约金那样受到法律的限定,但是,在必要的时候,也要受到国家干预。
合同法第114条对这个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
违约时应当根据
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
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
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
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
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三)混合
违约金。
混合
违约金是指法律规定了
违约金的比率幅度,当事人在该幅度内商定具体比率或幅度的
违约金。这种
违约金是法定和约定相结合的
违约金,也称混合
违约金。
综上所述,
保险合同违约金多少这个问题取决于签署的
保险合同的约定,投保人在购买
保险时候,一定要看清楚
合同的
违约责任,以及
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另外
保险合同违约金的约定既是保障了守约方的权利,也是为了约束
违约方的行为,以体现交易的公平。关于此方面的知识,更多可以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