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形式是什么?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一、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形式是什么①年龄条件。这里也可以称之为劳动行为能力,而事实上,世界各国都把人的年龄作为推定劳动行为能力有无和大小的一种法定依据。我国《劳动法》第15条第1款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第58条第2款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也就是说,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虽然还没有被允许从事大众化的劳动,但是对于特殊的情况,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前提下,其也可以成为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高等院校的学生是完全符合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年龄条件,具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可能性。但是对于返聘人员是否是劳动者是有争议的,最大的理由是他们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年龄条件。事实上,返聘人员是否是劳动者应该结合他们所从事的具体劳动来界定。②体力条件。体力条件是劳动者完成劳动任务的基本要求,这主要指健康条件。它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劳动关系建立前的体力条件,主要是指疾病的限制。残疾人只能从事与其残疾状况相适应的职业,劳动法律规范对女职工、未成年工禁忌劳动范围做了相应规定。第二,建立劳动关系后要确定是否丧失健康条件。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可能会因工或因病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或解除。③智力条件。劳动法所确定的智力条件和民法是不同的,民法的智力条件只是精神健康与否,而劳动法的智力条件除此之外,还包括文化条件和职业技术等方面。在科技进步的影响下社会分工日益细化,社会要求人们所从事的劳动更加专业化,比如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经营管理企业的知识和技能;而对于特殊行业的劳动者而言,其还应该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④行为自由条件,即自然人是否具有人身自由。前三个条件主要是从自然人是否具备劳动能力的角度来衡量的。这里主要是从是否有权支配使用劳动能力的角度来衡量的,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支配自由,即劳动者能够自由提供劳动力并且在劳动力市场上与用人单位进行交换;二是使用自由,即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和劳动合同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自由役使劳动者的劳动力以完成生产经营任务。我们之所以争议农民工是不是劳动法上劳动者,其根本原因是农民工被束缚在土地上了,他们不能自由支配自身的劳动力。但是农业技术发展和不断推进的农业生产机械化导致了农民脱离了土地的束缚,大量的进入了劳动力市场。农民工具备了自由支配其劳动能力的可能性。二、劳动者的含义劳动者是一个涵义非常广泛的概念,凡是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劳动获取合法收入作为生活来源的公民都可称为劳动者;是对从事劳作活动一类人的统称。劳动者包括本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始于劳动者最低用工年龄(除特种工作外为16周岁),终于法定退休年龄。通过以上的简单介绍,您应该对劳动者的的主体资格有所了解,它需要具备一定的年龄、体力、智力、行为条件。如果不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是不能建立劳动关系的,所以我们企业在用工时一定要注意劳动者是否具备主体资格。如果您在工作、生活中存在关于劳动者主体资格相关的其他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师。
  
  
  ...

·工伤认定书多久会下来?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这会有一个期限限制,要求当事人在法律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如果超过了规定时间,则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而相关部门在受理申请之后,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认定。那一般工伤认定书多久会下来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工伤认定书多久会下来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广西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有哪些
      广西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有哪些项目?广西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有哪些项目?(一)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单层建筑物高度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


·劳动法怎样处罚童工,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哪些范围内的工作?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而童工指的是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这两者在实际中是有区别的,未成年工是可以进行劳动的,但是必须从事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工作;童工就不一样了,童工是禁止使用的,并且是被处罚的,下文便是劳动法怎样处罚童工的介绍。一、......


·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这样是否合法呢?不少劳动者由于不懂法,即使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试用期劳动合同,也不知道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害,更不知道要维权。那到底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


·公司债券利率是多少,如何确定判断?
      公司债券利率是多少,如何确定判断?一、公司债券的基本介绍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


·个人专利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个人专利申请程序是怎样的一、个人专利申请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由专利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属的专利局提出申请。2、初步审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


·没结婚小孩抚养费应该怎么支付
      因为没有与对方结婚,在这样的情况下生下的孩子,很多人都不愿意去管,也就是不想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这显然是不行的。即使作为非婚生子女,其合法权益也是受到了保护。那么此时男女分手的话,没结婚小孩抚养费该怎么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没结婚小孩抚......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有哪些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有哪些相关内容建筑工程您可能了解是干什么的,那对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呢?工程的建设是要准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工程的设计是要符合相应的规定的。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就是对工程作出相应的要求。那建筑工程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一、建设......


·交通事故逃逸伤者怎么要求赔偿?
      如今社会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屡见不鲜了,几乎每天都在上演。虽然法律严打“肇事逃逸”,但也不能杜绝。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例比比皆是,最可怜的是事故中的伤者,对方逃逸、人身损害无处申诉赔偿,身心备受煎熬。那么,交通事故逃逸伤者怎么要求赔偿,逃逸者又会受到什么处罚呢?下面我们......


·变更法定代表人但没有进行工商登记的后果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法代表公司对外进行民事活动。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对外签订合同时已经被上级单位决定停止职务,但未办理变更登记,公司以此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没有办理工商登记,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对......


·撤销权及其法律特征
      撤销权及其法律特征一、什么叫撤销权撤销权是指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前的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欺诈逃债或损害公平清偿的行为,有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二、撤销权的法律特征1、可撤销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也是不符合合同有效要件的,但这种不符......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中毒,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引起中毒,造成......



·吴某(四川籍)贩卖毒品案依法不予起诉-无罪释放
      吴某(四川籍)贩卖毒品案依法不予起诉、无罪释放      ......



·杭州市下城区看守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看守所地址在杭州市下城区石桥长城街231号,新长城机电城东侧。......



·别人借钱不还该怎么追讨 在遇到别人借钱之后又不按照约定的时
      别人借钱不还该怎么追讨在遇到别人借钱之后又不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额进行归还的,此时出借人应该怎么追讨借款呢?由于很多人不是很清楚法律中的规定,因此这个时候会采取一些比较暴力、极端的手段,这样显然是不可取的。那到底别人借钱不还该怎么追讨才比较......


·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法律效力
      生活中,租房的情况时有发生。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进行房屋租赁登记的,但有时也会要求进行登记。那么承租人租赁房屋后,是否需要登记,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法律效力?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法律效力近年来,房屋租赁日渐成为常见......


·如何确定医疗事故的责任程度
      “责任程度”即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比重,也是医疗过失行为与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法律因果关系,它是条例中确定医疗事故赔偿金额应考虑的三个因素之一。  医疗活动是一种非常复杂的过程,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因果关系既有一因一果的简......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一、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形式是什么?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结婚彩礼,彩礼属于共同财产
·无证驾驶并且致人于死亡该如何判决
·请问一下律师,疫情发生在家半年了,老公不给出去上班,让我在家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
·(离婚协议 因双方感情破裂,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离婚,协商达成以下几条共识
·每个月给孩子母亲抚养00元,如果不把这个钱给她母亲,可不可以直接花在孩子身上
·帮公司开车,那公司也要承担责任的,对不对呢
·我是一辆网约车被一辆货车追尾了,责任认定对方全责,导致后面尾


推荐律师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115062590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8856597441

·结婚彩礼,彩礼属于共同财产
·无证驾驶并且致人于死亡该如何判决
·请问一下律师,疫情发生在家半年了,老公不给出去上班,让我在家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
·(离婚协议 因双方感情破裂,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离婚,协商达成以下几条共识
·每个月给孩子母亲抚养00元,如果不把这个钱给她母亲,可不可以直接花在孩子身上
·帮公司开车,那公司也要承担责任的,对不对呢
·我是一辆网约车被一辆货车追尾了,责任认定对方全责,导致后面尾

热门城市

·防城港律师
·楚雄律师
·渭南律师
·榆林律师
·芜湖律师
·红桥区律师
·黔江区律师
·石河子律师
·宁波律师
·梁平区律师
·忠县律师
·宜昌律师
·海北律师
·泸州律师
·阿拉善律师
·湖南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