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后果是什么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后果是什么

一、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后果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视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可以对其予以逮捕,但不应以脱逃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监视居住期间逃跑是否构成脱逃罪

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和改造场所逃走的行为。从犯罪主体上说,本罪的主体属于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脱逃罪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依法被执行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未决犯;二是已经审判终结,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正在接受劳动改造的已决犯。只有上述两种人才能成为本罪主体。在客观方面,脱逃罪表现为逃离羁押、改造场所的行为。这里的羁押、改造场所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羁押场所,主要是指看守所、审判机关的羁押室等;二是改造场所,主要指监狱、劳动改造管教队、少年犯管教所等;三是押解犯罪分子的路途中。犯罪分子在被抓获押解的途中也应视为监管场所范围。上述三种场所之外,都不能成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场所。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的,命令其不得擅自离开住处或者居所,并对其活动予以监视或控制的一种强制方法。

三、监视居住的条件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四、监视居住期间应遵守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综上所述,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法修订后为了保护犯罪嫌疑人的人权,同时尽可能的减轻各方压力而创设的制度。我们提醒您,只有具有充足的证据并经过严格的审判,才能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因此犯罪嫌疑人不要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否则将给您自己和家人,以及办案人员带来更多的麻烦。在未经审判的情况下,您拥有各种途径来尽可能将犯罪后果降低,弥补已经犯下的错误。...

·还没有文章
·民事诉讼法证据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证据期限的规定是什么?一、一般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10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


·哺乳期孩子离婚判给谁
      哺乳期通常是指子女尚未满1周岁的这段期间,而在这段期间,法律对女性的保护都是比较多的,包括劳动和生活方面。实践中,有的夫妻在孩子哺乳期内离婚,那哺乳期孩子离婚判给谁呢?以下是我们做的详细解答。一、哺乳期孩子离婚判给谁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


·股权质押合同自然人可以签订吗?
      股权质押合同自然人可以签订吗?股权质押合同可以与自然人签订吗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签股权质押合同,而且一般情况下,法律上都是承认的。有关规定:第七十五条 下列权利可以质押:(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


·法律中雇佣童工几岁算是违法?
      法律中是严禁童工进行工作的,但是还是有些非法加工作坊违规雇佣童工,而且童工因为法定年龄不够没有办法签订就业协议往往出现了意外想要要求赔偿都是非常的困难的。而在法律中雇佣童工几岁算是违法呢?我们马上为您介绍相关内容。一、劳动法中雇佣童工几......



·淮南律师处理交通事故纠纷就找
      一般交通事故发生后程序如下: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部门。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管部门报案。2、交通管......


·扬州劳动工伤律师免费咨询,扬州劳动工伤律师在线
      扬州劳动工伤律师扬州律师,扬州电视台说法栏目法律顾问。工伤赔偿计算编辑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倡导理性解决离婚问题,为和谐家庭的建设保驾护航。南京离婚律师致力于婚姻领域案件,常年提供婚姻家庭、婚姻继承、婚姻诉讼等方面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代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包括离婚财产、财产分割、保全、抚养等婚姻诉讼。为当事人处理......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提供刑事辩护、刑事诉讼等法律服务,包括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争取缓刑、假释、从轻判决等辩护。★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辩护人为被告提供哪些帮助
      一般在刑事案件中,嫌疑人、被告人或其家属都会为其委托专业的律师提供辩护,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由律师来打官司。但却只有很少一部分知道,辩护人为被告提供哪些帮助。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辩护人为被告提供哪些帮助......


·合同赔偿条款怎么写
      合同赔偿条款怎么写通常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容易发生争议与赔偿问题,因此往往只有在这种时候才会事先签订一份合同赔偿方面的条款。那么究竟合同赔偿条款怎么写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国际贸易的索赔条款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异议和索赔......


·分居两年怎么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夫妻要是想通过分居离婚的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的话,则就要知道分居两年怎么离婚,换言之也就是要了解分居在满足什么样的条件下,法院才会判决夫妻离婚。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分居两年怎么离婚(一)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夫......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后果是什么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丧偶在婚的女方有两个孩子还交罚款
·在杨镇无照驾驶,车没手续,怎么处罚。车倍扣,还能反还个人吗?
·刑事案件如何判刑 尽量可以缓刑
·我是通辽市科尔沁区敖力布皋镇一村村民,本人想办理家庭农场不知道相关规定以及材料都有哪些,可以帮我解
·30%责任怎么陪尝………开车人上了夜班又开车出来买菜撞到我爸
·你好我家孩子玩游戏把我卡里钱玩了25万元我怎么才能把钱要回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能安排补休的,休息日上多的班算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算合
·您好律师,朋友的孩子25了,上个2号在停车场坐在车里因车位问题与对方发生口角,对方四人下来要打
·离婚到那个法院起诉
·我因网上*博欠下巨额银行跟私人债务房产远远抵不了债务,现在连分期都支付不了啦,我能跑路吗?又放不下
·工伤住院期间标准伙食费是多少?以及陪护人员标准是多少
·未定型精神分裂症,患0多,一直没有劳动能力,能鉴定出来没有劳动能力吗


推荐律师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丧偶在婚的女方有两个孩子还交罚款
·在杨镇无照驾驶,车没手续,怎么处罚。车倍扣,还能反还个人吗?
·刑事案件如何判刑 尽量可以缓刑
·我是通辽市科尔沁区敖力布皋镇一村村民,本人想办理家庭农场不知道相关规定以及材料都有哪些,可以帮我解
·30%责任怎么陪尝………开车人上了夜班又开车出来买菜撞到我爸
·你好我家孩子玩游戏把我卡里钱玩了25万元我怎么才能把钱要回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能安排补休的,休息日上多的班算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算合
·您好律师,朋友的孩子25了,上个2号在停车场坐在车里因车位问题与对方发生口角,对方四人下来要打
·离婚到那个法院起诉
·我因网上*博欠下巨额银行跟私人债务房产远远抵不了债务,现在连分期都支付不了啦,我能跑路吗?又放不下
·工伤住院期间标准伙食费是多少?以及陪护人员标准是多少
·未定型精神分裂症,患0多,一直没有劳动能力,能鉴定出来没有劳动能力吗

热门城市

·梧州律师
·
巫山县律师
·
驻马店律师
·
晋中律师
·
五家渠律师
·
大同律师
·
基隆律师
·
临夏律师
·
葫芦岛律师
·
铁门关律师
·
鄂尔多斯律师
·
宁夏律师
·
临高律师
·
温州律师
·
成都律师
·
绥化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