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原合同违约金过高如何处理?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原合同违约金过高如何处理?对于合同的违约条款,双方都应该特别重视,因为这是以后发生合同纠纷的处理依据。在司法实践过程中,针对有些合同纠纷案件,法院会认定原合同违约金过高。那么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怎么处理?针对这个在合同签署过程中比较常见的问题,我们通过下文给您简单讲一讲。
  一、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怎么处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这就要求应先确定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综合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当事人的过错、预期利益等多项因素予以综合权衡。2、合同当事人一方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申请调整违约金,法院或仲裁机构在确定违约金时应先确定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综合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当事人的过错、预期利益等多项因素予以综合权衡。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予以适当减少。3、同时,调整过高的约定违约金并不违反合同自由原则。以合同自由为代表的意思自治是民商法的基石,现代合同理念充分尊重当事人缔约自由的权利,但是合同自由不是绝对的。当事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违约金,是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我们必须尊重,但约定的违约金应当合理,必须符合民法中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约定违约金是否过高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对于约定违约金是否过高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违约金是否过高,首先须由违约方承担主张责任,其主张后还须承担能够引起法院对是否过高产生合理怀疑的举证责任。在法庭对违约金是否过高产生合理怀疑后,法庭才能将举证责任分配至守约一方当事人,由守约方承担其实际损失的举证责任,最后由法院根据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进行判断。需要注意的是,违约金设立的目的为免除违约损失的举证责任,因此对守约方的举证要求不宜苛刻。综上所述,双方拟定合同违约条款的时候,虽然出发点都是防止对方发生合同违约,但是约定的违约金不能过高。按照法律规定,如果违约金比例超过30%,法院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就可以认定原合同违约金过高。针对这种情况,法院会结合实际损失情况给予降低,直至违约金在一个合理水平。...

·单位犯合同诈骗罪如何处罚
      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也是可以作为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的。如果是单位犯此罪的话,那么一般采取的是双罚制。那究竟我国对单位犯合同诈骗罪该如何处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单位犯合同诈骗罪如何处罚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


·书面合同签订方式是什么,合同生效有哪些
      书面合同签订方式是什么,合同生效有哪些条件?比起口头协议,绝大多数的人都会签订书面合同。书面合同具有比口头协议更大的优势,可以明确记录约定,在发生的纠纷的时候可以拿来举证。但是,有的人为了方面也会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所以对于较重要的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最为妥当。那么,书面合同签订......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处理方法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处理方法一、基本原则,对任何合同都适用《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被告理应赔偿因逾期付款给原告造成的损失。二、买卖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一、继续履行1、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合同责任形式。其特征为:(1)继续履行是一种独立的合同责任形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履行。具体表现在:继续履行以违约为前提;继续履行体现了法的强制;继续履行......


·上海旅游纠纷找谁
      上海旅游纠纷找谁近年来,上海不管是国内游还是国外游都在大量增长,相应的旅游纠纷也相应增多。发生旅游纠纷,你可以向该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根据《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32号)第八条规定,投诉人可以就下列事项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一)认......


·什么情况下单位不能辞退员工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单位也是可以辞退员工的,不过必须要在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才能辞退,同时在一些情况下单位还不能辞退员工,那么什么情况下单位不能辞退员工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什么情况下单位不能辞退员工单位辞退员工,也就是单位单方解......


·能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死刑是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也是世界上最古老、同时最严厉的刑罚之一。在中国,对罪刑极其恶劣的犯罪分子才会判处死刑。当然,在一些情况下也能对犯罪分子免除死刑。那具体说来能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能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从法律角度讲,......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原则要遵循哪些规定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原则要遵循哪些规定一、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原则对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活动应当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作了规定,包括: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双方应当依法订立合同,全面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原则;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


·深圳市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深圳的发展在中国来讲是一个奇迹,深圳是我国改革开放的第一站,同时也是我国南方国民经济水平最高的城市,但是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讲,深证也是我国每年发生交通事故最多的城市之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车子成了多数人代步的工具,为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深证市每年投入了大量的人......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苏高法审委(2008)19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各市(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交强险的理赔该如何办理
      交强险的理赔该如何办理一、交强险的理赔该如何办理1、当您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2、保险公司应......


·当事人打借条要注意什么事项
      当事人打借条要注意什么事项一、打借条要注意什么事项打借条要注意以下事项:1、内容要相对完善。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



·蒙冠斌为田某抢劫案辩护意见被采纳
      蒙冠斌律师于2012年5月23日受田某某的委托,为田某因涉嫌抢劫罪一案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该案......



·南京合同违约责任
    南京合同法律师提供合同法领域经济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建筑工程和房产律师服务......



·假如购房人因卖房人违约而遭遇限购政策,能否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由于买房人因为政策被认定为限购对象,不具备购房的主体资格。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人......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国家动植物检疫......


·建筑工程转包与分包有何不同?
      建筑工程转包与分包有何不同?近年来,随着出台对建筑行规范的各种条例以及各种执法力度的加强,一些人对建筑工程转包和分包的概念还不是十分清楚,从而出现了非法转包和违法乱包的情况。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为您简单讲一下建筑工程转包与分包有何不同。一......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原合同违约金过高如何处理?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两前借别0万元钱,没有写借条,现在别人不还应该怎么办?
·老公婚前购房,婚后供完并拿到房产证,这是夫妻共同财产
·求助 劳动合同 提前辞职
·我家人关在里面可以给我打电话吗?
·我想咨询一下,因为卖淫第一次人是否关在拘留所,然后处罚多少天
·我有一份离婚协议书,不知财产分配是否合法,今天您有时间帮我看
·苗木材料费及工人工资
·企业内退五除一金怎么交?


推荐律师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两前借别0万元钱,没有写借条,现在别人不还应该怎么办?
·老公婚前购房,婚后供完并拿到房产证,这是夫妻共同财产
·求助 劳动合同 提前辞职
·我家人关在里面可以给我打电话吗?
·我想咨询一下,因为卖淫第一次人是否关在拘留所,然后处罚多少天
·我有一份离婚协议书,不知财产分配是否合法,今天您有时间帮我看
·苗木材料费及工人工资
·企业内退五除一金怎么交?

热门城市

·南开区律师
·城口县律师
·白山律师
·辽阳律师
·清远律师
·杨浦区律师
·白城律师
·新乡律师
·九江律师
·威海律师
·青浦区律师
·泸州律师
·鹤壁律师
·宿迁律师
·聊城律师
·虹口区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