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如果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如果合同违约怎么赔偿?在双方签署合同后,不管是买方,还是卖方,都应该避免合同违约情况的发生。一旦一方因为过失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则构成违约,要按照合同违约条款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如果合同违约怎么赔偿?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做个了解。
  一、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它财产。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之分。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
  二、合同违约赔偿的原则有哪些?
  1、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即违约方不仅应赔偿对方因其违约而引起的现实财产的减少,而是应赔偿对方因合同履行而得到的履行利益。这是对受害人利益实行全面的、充分的保护的有效措施。从公平和等价交换原则看,由于违约方的违约而使受害人遭受损害,违约方也应以自己的财产赔偿全部损害。当然,这种赔偿应限制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2、合理预见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是对非违约方的有力保护,但从民法的基本原则出发,应将这种损害赔偿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赔偿损失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3、减轻损害原则。也叫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原则,是指在一方违约并造成损害后,受害人必须采取合理措施以防止损害的扩大,否则,受害人应对扩大部分的损害负责,违约方此时也有权请求从损害赔偿金额中扣除本可避免的损害部分。也就是将减轻损害作为受害人的一项义务看待,并以此限制违约方的赔偿责任。4、损益相抵原则。又叫损益同销,是指受害人基于损害发生的同一原因而获得利益时,应将所受利益从所受损害中扣除,以确定损害赔偿范围。这是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重要规则。根据这一规则,违约既使受害人遭受了损害,又使受害人获得了利益时,法院应责令违约方赔偿受害人全部损害与受害人所得利益的差额,这是净损失、真实损失,但并不是减轻违约方本应承担的责任。双方签署合同后就承担了履行合同的义务,无特殊情况不得违约。通过我们的描述,我们掌握了有关如果合同违约怎么赔偿的知识。通常,双方会在订立合同的时候会通过违约条款确定违约金比例,在发生合同违约后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什么?
      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什么?股权质押一般情况下,是需要登记的,而且,股权质押的生效时间也是有一定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的。那么,您知道法律上对于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的规定有哪些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什么由于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分为上......


·如何约定合同违约责任
      如何约定合同违约责任通常在合同内容当中,违约责任都是必不可少的条款。对于合同的违约责任,一般都是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好的。日后要是发生了违约行为的,则就可以按照约定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您知道该如何约定合同违约责任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如何约定合同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


·合同履行中标的物风险承担的划分
      标的物的风险承担是指合同确定的标的物的毁损、灭失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出卖方还是买受方承担的约定,一般的说,在标的物交付之前所发生的毁损、灭失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合同法》还对标的物风险负担的几种特殊情况作了如下的规定:一、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


·合同公证费用是如何收取的?
      合同公证费用是如何收取的?一、合同是否需要公证?1、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常见的有两种,一是不经公证不能进行实际操作的情况(注意:不是无效),例如房地产的赠与合同,需要公证以后才能过户,不然赠与合同虽然有效,但房地产交易监管部门不让你过户;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认为需要公证的,所以,你......


·劳动法律援助是什么呢?
      劳动法律援助是什么呢?一、劳动法律援助劳动法律援助,是指劳动者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法律援助机构对劳动者提供的服务,目前提供劳动法律援助服务的机构主要是各地的司法部门下辖的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的经费由当地的财政部门保障。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劳动争......


·怎么对商标侵权行为认定
      怎么对商标侵权行为认定在我国,对商标有特定的法律保护,但是不少商家为了达到自已的利益去侵犯其他商家的商标。那么实践中,怎样的行为才算是对商标构成侵权呢?构成商标侵权行为的条件又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你整理相关资料。一,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


·办理跨国的婚姻需要怎样的手续
      爱情是不分国籍种族的,相爱的两个外国人冲破观念上的桎梏决定走进婚姻的殿堂也是一件幸福的事。如果两个外国人要在中国结婚,又需要哪些证件,跨国婚姻需要经过哪些手续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介绍。一、外国人在中国结婚需要哪些证件?(一)外国人在中国结婚需要哪些证件?......


·民事裁定书(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或决定提审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75    (××××)×民监字第××号    ……(写明原审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案经本院复查认为,……(简要写明本案......


·城市私房买卖价格怎么确定
      私房是与公房相对的,一般我们购买了房产将其过户到个人名下的,那么这样的房产就属于私房。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将私房进行出售,但此时确定价格确实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究竟城市私房买卖价格该怎么确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城市私房买卖价格怎么确定《城市......


·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的区别有哪些
      您知道累犯分为几种吗?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累犯可以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他们之间当然也是有不同的地方。那么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的区别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累犯的分类有几种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


·怎样当好遗嘱执行人?
      遗嘱的执行,是实现遗嘱继承的重要步骤,由于遗嘱的执行发生在遗嘱人死亡之后,遗嘱能否按照遗嘱人的本意执行,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切实得到保护,都与遗嘱执行人密切相关。因此,要想当好遗嘱执行人,就应当了解遗嘱执行人的有关知识。第一,遗嘱执行人的类型:......


·南京市鼓励和保护台湾同胞投资条例
      南京市鼓励和保护台湾同胞投资条例(1995年5月30日江苏省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95年8月11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台湾同胞在本市投资......



·成都律师何元金拟定的最新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
      最新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据《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



·芜湖市湾沚区看守所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看守所地址在芜湖县湾沚镇新华居民委员会,是芜湖市湾沚区公安局看......



·异地诉讼离婚怎么办理?
          一、诉讼法院的管辖          1、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离婚时的抚养费要怎么给
      离婚夫妻在就孩子抚养权展开争夺之后,也只能由一方获得抚养权,也就是在离婚之后实际的抚养孩子,照顾其生活起居。而另一方就需要按照确定的抚养费来进行支付,不过夫妻离婚时的抚养费要怎么给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


·公司债务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债务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如果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您好!我刚看到您处理的人事争议600天的案件,我的情况和当事
·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如果买二手房是不是户口也要跟着走?
·你好我有身份证号码和名字可以查到我的婚史
·离婚房产分割,我们夫妻共有两套房产
·您好!我和老公与2019年12月份在苏州新区通安镇贝壳平台(
·买的网约车,回来因为驾龄不够没有转成营运车,现在就是因为没有我自己买的保险,现在公司要托我车怎么办?
·陈律师,你好!我在2014年8月份借
·孩子脚面意外受伤


推荐律师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115062590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您好!我刚看到您处理的人事争议600天的案件,我的情况和当事
·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如果买二手房是不是户口也要跟着走?
·你好我有身份证号码和名字可以查到我的婚史
·离婚房产分割,我们夫妻共有两套房产
·您好!我和老公与2019年12月份在苏州新区通安镇贝壳平台(
·买的网约车,回来因为驾龄不够没有转成营运车,现在就是因为没有我自己买的保险,现在公司要托我车怎么办?
·陈律师,你好!我在2014年8月份借
·孩子脚面意外受伤

热门城市

·湖州律师
·黄石律师
·宜宾律师
·江门律师
·吕梁律师
·哈密律师
·南阳律师
·仙桃律师
·临沧律师
·大洋洲律师
·无锡律师
·齐齐哈尔律师
·济源律师
·青海律师
·蓟州区律师
·阿拉尔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