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一、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及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之规定,损失赔偿不是必然要约定的,如合同中未约定损失赔偿,但,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仍应当赔偿。对于金钱给付义务中,因迟延支付,最直接也最易被预见的应当就是利息损失,即该笔款项被占用后,债权人无法进行存款获取利息收入等增值行为,或债权人因急用该笔资金未得而不得不向第三人借款而必须支付利息。
二、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
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3、损害赔偿的范围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综上所述,违约责任条款是买卖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应该包括违约责任承担方式、赔偿范围及违约金等内容。如果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是可以主张违约金的,索赔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尽管如此,这样操作也比较麻烦,所以双方应该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就写清楚违约条款。...

·销售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销售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现代社会市场化十分明显,人们始终处于买卖的范畴之中,在进行销售的时候,双方总要签署销售合同,销售合同是平等的主体之间进行的,因此在履行的过程中,总会出现违约的情况,那么销售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呢?我们来了解一下。一、什么是销售合同销售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


·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类型有哪些
      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类型有哪些?一、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11条、合同法第107条对违约责任均做了概括性规定。1、概念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


·肉类购销合同范本需要注意什么
      肉类购销合同范本需要注意什么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肉类的食品对于我们日常生活并不陌生,很多时候我们的食品都需要肉类,而购销合同也有相关肉类的合同,法律也有相关的规定以及要求,那么肉类购销合同范本也是非常重要的,那么我们需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为您......


·变更合同一份是否有效?
      变更合同一份是否有效?一、变更合同一份是否有效我国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合同保密管理制度怎么制定
      合同保密管理制度怎么制定公司的正常合法经营需要各种规章制度来保证,合同保密管理制度就是其中的一种,合同保密管理制度怎么制定才能保证制度作用有效发挥,公司的信息不外露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合同保密管理制度怎么制定下面是公司企业保密管理制度的范本中关于合同保密管理制度的......


·警察打人犯法吗
      警察打人犯法吗?警察是一个神圣的职业,保障人民生活的安居乐业,但是实践中会出现损害警察形象的情况,那就是警察打人,那么警察打人犯法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警察打人犯法吗?这个要根据情节的轻重......


·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盗窃或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管理秩序。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印章,是代表武装部队执行公务、履行职责等活动和表明其......


·并购贷款的成本是怎样的
      并购贷款的成本是怎样的在我国,并购贷款是刚兴起不久的一种贷款方式,并且,并购贷款对准入条件,担保要求等也更为严格,而在并购交易中经常要大量运用并购贷款,那么并购贷款的成本怎样?并购贷款与普通贷款又有什么区别呢?一、并购贷款主要形式有过桥......


·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吗
      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吗?在遗嘱继承中,往往会有一个专门的遗嘱执行人,那么被继承人可以指定继承人为遗嘱的执行人吗?这还要从哪些人可以成为遗嘱执行人开始说起,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吗在立法上应对遗嘱执行人应具备的......



·唐山律师陈敬伟成功代理一起高压锅爆炸致残案!
      【基本案情】2016年12月8日A某到炊具店选购了一台大容量、多保险、防爆高压锅。2017年1月20日上午,A某在使用该高压锅的过程中,高压锅突然爆炸,滚烫的米粥在高压锅爆炸的瞬间喷溅到A某身上、厨房的墙面和房顶上,造成A某身体大面积烫伤,而后A某被送至医院......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范围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苏州市(不含太仓市、张家港市、常熟市),宜兴市、无锡市滨湖区、无锡市新吴区,常州市武进区的环境资源案件;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电话:0512-12368·电话:0512-12368设立太湖流域环境资源......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余粮村晓庄186号(已经更名为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地址电话、怎么走?公交线路:可以从南京火车站乘坐36路,经过10站,到达小卫街站,乘坐315路,经过7站,到达五百户立交桥站,步行约220米,到达玄武......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泰冯路58号,靠近泰山新村,俗称“南京市泰山新村看守所”,联系电话:025-110邮政编码:210032。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会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需要向受害者进行经济赔偿,除了人身伤害的医疗费之外,还有误工费用等,都是为了补偿受害者的损失,保障受害者的权益,但是很多人不了解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计算方法,接下来,我们将对此进行简单的介绍。一、伤残等级划分依据伤残......


·员工与公司劳动关系要怎么确认?
      一、员工与公司劳动关系要怎么确认?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


·新公司注册程序是怎样的
      新公司注册程序是怎样的公司注册是公司创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有时候,流程太多往往让人摸不着头脑。国家对新公司注册程序有相应的要求,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在实际操作中帮助到您,详细请阅读下文。一、企业名称核准到工商局去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儿子在徐泾xx拘留,拘留以后是在青浦区拘留所吗
·讨要押金,因在上班时和同事打架而决定离职
·独生子女补贴发放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是否含十四周岁
·维权问题,我家经2002年拆迁至今
·户籍地福建省的一青年,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洛阳市洞口公
·是这样的被告一共要负给原告一共十万。以负九万还贝一万,现在申请强制执写十万还是写
·单位违法解除6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申请仲裁双倍赔偿,仲裁说补偿金就可
·笔录可以复印吗,派出所给我父亲做笔录
·同居分手了是不是什么也没有
·律师您好,我丈夫是个几十年的老*鬼,死性不改,外债累累,我已
·孩子犯错了,他开的车是我名下有关系吗?
·有一天你发现老婆出轨孩子不是你的会是什么感觉


推荐律师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我儿子在徐泾xx拘留,拘留以后是在青浦区拘留所吗
·讨要押金,因在上班时和同事打架而决定离职
·独生子女补贴发放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是否含十四周岁
·维权问题,我家经2002年拆迁至今
·户籍地福建省的一青年,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洛阳市洞口公
·是这样的被告一共要负给原告一共十万。以负九万还贝一万,现在申请强制执写十万还是写
·单位违法解除6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申请仲裁双倍赔偿,仲裁说补偿金就可
·笔录可以复印吗,派出所给我父亲做笔录
·同居分手了是不是什么也没有
·律师您好,我丈夫是个几十年的老*鬼,死性不改,外债累累,我已
·孩子犯错了,他开的车是我名下有关系吗?
·有一天你发现老婆出轨孩子不是你的会是什么感觉

热门城市

·铜梁区律师
·
新竹律师
·
辽阳律师
·
丰都县律师
·
阳泉律师
·
张家界律师
·
香港律师
·
河南律师
·
彭水县律师
·
北京律师
·
海南律师
·
绍兴律师
·
昌吉律师
·
渝北区律师
·
西青区律师
·
邵阳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