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保外就医的审批程序

1、罪犯如保外就医条件、应由监区讨论通过、报狱政科审查、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2、罪犯的疾病鉴定由监狱派人带领罪犯到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医院应当根据罪犯的病情组织有关科室医生成立3人以上鉴定小组、负责出具鉴定文件、并附诊断、辅助诊断等证明文件、在鉴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3、呈报保外就医之前、监狱应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回复。对罪犯的保外就医必须有担保人。   4、监狱接到罪犯被批准保外决定后(监狱审查后报省局批准)应及时通知担保人、担保人应向监狱交纳保证金后办理出监手续。

留言咨询: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1995-2026
本页内容仅用于普法、法学研究,因法律时效性,仅供参考,如涉及侵权或隐私,请联系我们处理
登录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