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遗嘱继承中,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
执行人。遗嘱
执行人
执行遗嘱时,享有一定的权利,但同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义务。那具体来说,遗嘱
执行人有什么权利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介绍一下吧。
一、遗嘱
执行人有什么权利
1、遗嘱审查权。
遗嘱人要忠实
执行遗嘱,就必须首先掌握遗嘱中对各项处分的真实涵义以及遗嘱是否真实合法。如遗嘱人是否有遗嘱能力,遗嘱是否出于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有无涂改、变换或隐匿等情形,是否给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
遗产份额以及是否处置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等等。此外,对遗嘱中所指定的继承人、
遗产的数量、
遗产的所在地、继承的份额等问题也必须予以明确。
2、有限处分权。
遗嘱
执行人有权对遗嘱所涉及的全部
遗产进行有效控制。
3、排除妨碍请求权。
遗嘱
执行人在
执行职务时,任何人(包括继承人在内)不得妨碍和干涉。继承人亦不得处分与遗嘱有关的
遗产,这里所谓的“继承人不得处分与遗嘱有关的
遗产”,是指未经清算和按遗嘱分割的
遗产。如果继承人擅自处分未经分割的
遗产或者有妨害遗嘱
执行人的
执行职务的行为,遗嘱
执行人有权请求人民
法院责令妨碍其
执行遗嘱活动的人承担由于其行为而给自己和遗嘱继承人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二、遗嘱
执行人应履行哪些义务
1、清理登记
遗产。
由于遗嘱的订立至遗嘱生效,一般要经过一段较长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遗嘱中所指定的
遗产可能发生变化,或者
遗产仍混在夫妻共有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之中。因此需要清理,如果
遗产项目较多,有编制清册的必要时,应编制
遗产清册,
遗产清册中应载明遗嘱人死亡时应属于他的全部
遗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债权和债务的价值。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姓名。清册应在
执行人交付
遗产之前或同时交与遗嘱继承人。遗嘱继承人也有权请求
执行人编造和交付
遗产清册。
2、妥善管理和保护
遗产。
在继承人分割
遗产或受领遗赠财物之前,遗嘱
执行人应妥善管理和保护
遗产,以防止
遗产被毁损、灭失等情况的发生。管理和保护
遗产,是指管理和保护遗嘱中所处分的
遗产,对遗嘱中未作处分的
遗产,遗嘱
执行人自然无权管理。管理
遗产所需的费用,应从
遗产中扣除或由继承人承担。
3、按照遗嘱内容将
遗产最终分割给遗嘱继承人。
遗嘱
执行人
执行遗嘱,必须按照法律的要求和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能随意地改变遗嘱内容。如因其故意或过失给继承人造成损害,应负赔偿责任。遗嘱
执行人为
执行遗嘱,非因可归责于自已的事由受到损害时,可请求继承人赔偿。遗嘱
执行人
执行遗嘱所需的
执行费,应从
遗产中支付。上文已经介绍的很详细了。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是,遗嘱
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
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
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
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