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成
合同包括哪些种类市场经济发展的大浪潮下,需要多
合同的性质进行准确的认识的情况下才能尽可能的减少
合同订立所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对诺成
合同进行准确的认定,清楚的区分诺成
合同与实践
合同,并且分清诺成
合同包括哪些,在订立
合同时将风险降低到最少。
一、诺成
合同的定义
诺成
合同又称不要物
合同。实践
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
合同。诺成
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
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
合同,而与
合同的成立无关。
二、诺成
合同的种类
诺成
合同与实践
合同这是从
合同成立条件的角度对其所作的分类。诺成
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
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告成立的
合同。实践
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
合同。在这种
合同中仅有当事人的合意,
合同尚不能成立,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或其他给付,才能成立
合同关系。实践中,大多数
合同均为诺成
合同,实践
合同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少数
合同,如保管
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
合同。例如买卖
合同,只要买卖双方对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价格等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交付标的物,买卖
合同即成立。其他如购销
合同、租赁
合同、建设工程承包
合同等,都属这类
合同。有些诺成
合同还需要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登记后才能成立,如房屋买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等,须向有关机关履行登记手续。区分诺成
合同与实践
合同,对于确定
合同是否成立以及风险的转移时间等都有重大意义。在诺成
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
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
违约责任;而在实践
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只是先
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不产生
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在市场经济愈发发展的情况下,对诺成
合同包括哪些问题进行回答是非常有必要的。诺成
合同主要包括买卖
合同、租赁
合同、购销
合同、建设工程承包
合同、房屋转让
合同、借贷
合同、运输
合同、仓储保管
合同、委托
合同、行纪
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