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合同违约金过高如何处理?对于
合同的
违约条款,双方都应该特别重视,因为这是以后发生
合同纠纷的处理依据。在司法实践过程中,针对有些
合同纠纷案件,法院会认定原
合同违约金过高。那么
合同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怎么处理?针对这个在
合同签署过程中比较常见的问题,我们通过下文给您简单讲一讲。
一、
合同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怎么处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
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
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这就要求应先确定因
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综合衡量
合同履行程度、当事人的过错、预期利益等多项因素予以综合权衡。2、
合同当事人一方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申请调整
违约金,法院或仲裁机构在确定
违约金时应先确定因
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综合衡量
合同履行程度、当事人的过错、预期利益等多项因素予以综合权衡。约定的
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予以增加,约定的
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予以适当减少。3、同时,调整过高的约定
违约金并不违反
合同自由原则。以
合同自由为代表的意思自治是民商法的基石,现代
合同理念充分尊重当事人缔约自由的权利,但是
合同自由不是绝对的。当事人在
合同中事先约定
违约金,是
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我们必须尊重,但约定的
违约金应当合理,必须符合民法中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约定
违约金是否过高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对于约定
违约金是否过高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
违约金是否过高,首先须由
违约方承担主张责任,其主张后还须承担能够引起法院对是否过高产生合理怀疑的举证责任。在法庭对
违约金是否过高产生合理怀疑后,法庭才能将举证责任分配至守约一方当事人,由守约方承担其实际损失的举证责任,最后由法院根据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进行判断。需要注意的是,
违约金设立的目的为免除
违约损失的举证责任,因此对守约方的举证要求不宜苛刻。综上所述,双方拟定
合同违约条款的时候,虽然出发点都是防止对方发生
合同违约,但是约定的
违约金不能过高。按照法律规定,如果
违约金比例超过30%,法院在处理
合同纠纷时就可以认定原
合同违约金过高。针对这种情况,法院会结合实际损失情况给予降低,直至
违约金在一个合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