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案件法院调解书范本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劳动争议案件法院调解书范本 一、劳动争议案件法院调解书范本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穗中法民终字第46××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区。
法定代表人:李××,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陈律师,××江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周××。
委托代理人:陈××,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周××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广州市××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穗天民一初字第1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判,改判支持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审诉求,并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承担诉讼费。 案由:劳动争议
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1、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向周女支付××××元(双方已支付完毕) ;
2、周女放弃其它主张;
3、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元,均由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4、调解后,双方不再相互追究责任;
5、本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20××年××月××日) 生效。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二、劳动争议的范围
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八)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而发生的纠纷;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调解书范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可由法院进行调解,双方可达成调解协议从而依法处理了劳动争议。如果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侵犯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的司法解释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第一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如果违反法律的规定,那该劳动合同就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那具体而言,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无效的劳动合同会给劳动双方带来一些不好的影响,即不利的法律后果,那到底无效劳动合同有什么法律后果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一、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下列劳动合同无......


·建筑工程法规案例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法规案例的内容有哪些案情陈述:某化工厂在同一厂区建设第二厂房时未做勘察,便将4年前为第一个厂房做的勘察设计成果给设计院作为设计依据,让其设计新厂房。设计院开始并未同意,但在该厂一再坚持下妥协,同意使用旧勘查成果。厂房使用一年多发现墙体多处开裂,该化工厂起诉设计院,要求施工单位承担工程质量责任......


·巴中工业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巴中工业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和注意事项是什么?由于工业企业这种占地面积其实是很宽广的,现在的国家政府又是想要尽快的将这些占地面积较大的工业性企业给拆迁了这样好开发新的建筑物了,但是作为被拆迁的巴中工业企业拆迁补偿标准以及主要事项,接下来就为您解答。企业拆迁补偿标准(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1、实践中关于......


·江苏省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有哪些好处?
      与以往的《条例》不同的是,江苏省劳动合同法的新条例在调整用人单位的制度方面及对劳动者的权利义务方面做了更详细的规定,这也是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举措。那么新的合同法有哪些不一样的地方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读!一、合同续订新《条例》明确,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双方应当续订书面......


·打架轻伤害如何判刑
      现如今打架事件越来越多,打架斗殴造成伤害的也随之增多,打架斗殴不仅让身心受到伤害,还会对钱财以及精力等造成影响,造成轻伤之后还会涉及到判刑的问题,打架轻伤害如何判刑?为您解答。一、打架轻伤害判刑标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60岁
      ?离婚问题在现代社会比较常见,因为现代生活人们的爱情观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很多人都追求门当户对,并不考虑双方的感情问题,虽说这样生活不会有太多的经济纠纷问题,但这样没有感情的婚姻很容易会遇到感情破裂或者一方出轨的情况。不过离婚也是人们追求爱情......


·离婚孩子探视权多久行使一次?探视时能带走孩子吗?
      夫妻双方的离婚,可能会对孩子失去抚养的权利,并不会伴随着对孩子也失去了探视的权利。那么离婚孩子探视权多久行使一次?探视孩子能带走吗?下面我们为您解答。一、离婚孩子探视权多久一次?我国法律只规定了离婚抚养权的规定,但是对于孩子的探视权没有规定......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条件有哪些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条件有哪些一、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有如下三种: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其要点在于,一是受赠人实施的是严重侵害行为,而不是轻微的、一般的侵害行为;二是受赠人......



·南京市看守所正式上线运行“微支付”系统!家属送钱更方便!
      根据监管支队部署,南京市看守所联合技术公司研究了在监所无网络情况下运行智能消费系统,经前期研究对接,2019年5月21日正式上线运行。运行以来,在押人员亲属纷纷尝试使用新系统并给予了高度评价。通过监所“微支付”系统建设,极大方便在押人员家属......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受理“第一案”
      2019年7月15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受理泰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某等61人为被告提起的生态资源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一案。本案是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挂牌运行后受理的“第一案”,也是该法庭试行网上跨域立案的“第一案”。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是最高人民......



·南京合同法律师
    南京合同法律师拥有合同案件办案经验,针对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终止、合同纠纷等问题。代理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解决买卖合同、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合同法律事务,为涉及合同诈骗犯罪案件提供刑事辩护。★南京合同法律师谈合同签订注意细节......


·南京经济合同律师
    南京经济合同律师办理经济合同类案件,包括合同诈骗、合同纠纷仲裁、经济合同纠纷、买卖合同、商业合作、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等。南京经济合同律师熟悉经济合同纠纷、公司股权及公司收并购实务、企业法律顾问、大宗不动产交易、建筑工程款......



·离婚债务起诉书范文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无论是共同财产还是共
      离婚债务起诉书范文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无论是共同财产还是共同债务都需要进行分割。如果对此有异议的,可以诉讼请求。那么就需要书写一份离婚债务起诉书了。今天整理了关于离婚债务起诉书范文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离婚债务起诉书范文原告:刘,女,汉......


·退还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男女双方谈婚论嫁时,男方往往会给女方一定的彩礼作为诚意,这是中国近千年的习俗。但是我国法律也明确规定,彩礼在给付之后,在一定特殊的情形下也是可以要求返还的。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退还彩礼的法律规定的内容,请阅读下文。一、退还彩礼的相关法律规......


·关于抚养权如何转让的注意事宜
      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保护孩子的利益为原则的,假如出现了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因素,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那么抚养权如何转让,下面是法律我们整理的一些资料,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抚养权如何转让的问题吧。一、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劳动争议案件法院调解书范本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婚姻家庭
·自己可以做伤情鉴定吗,有没有法律效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要投诉江苏大圆贵金属,因为他们用欺骗手段来骗取投资者的钱财我该到哪里去投诉
·更改身份证出生日期对学籍和各种工作证件有什么影
·医院药房发错要给患者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在xx上免费领取一箱茅台,不想要了可以吗?
·房屋是否违章有哪些规定,房屋没有任何手续接建,最后定为违章不
·电动车与魔托车相撞,双方都受伤。
·邮寄行政诉讼材料能立案吗?
·自然灾害补贴款,你好!属自然灾害的房屋严重受陨
·律师您好! 您是龙田法庭里面的律师吗? 我在6月22日向
·你好,请问民事合同纠纷写了担保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吗


推荐律师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婚姻家庭
·自己可以做伤情鉴定吗,有没有法律效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要投诉江苏大圆贵金属,因为他们用欺骗手段来骗取投资者的钱财我该到哪里去投诉
·更改身份证出生日期对学籍和各种工作证件有什么影
·医院药房发错要给患者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在xx上免费领取一箱茅台,不想要了可以吗?
·房屋是否违章有哪些规定,房屋没有任何手续接建,最后定为违章不
·电动车与魔托车相撞,双方都受伤。
·邮寄行政诉讼材料能立案吗?
·自然灾害补贴款,你好!属自然灾害的房屋严重受陨
·律师您好! 您是龙田法庭里面的律师吗? 我在6月22日向
·你好,请问民事合同纠纷写了担保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吗

热门城市

·屯昌律师
·
通州区律师
·
南京律师
·
揭阳律师
·
阿里律师
·
天水律师
·
自贡律师
·
吐鲁番律师
·
双河律师
·
宁河区律师
·
虹口区律师
·
东丽区律师
·
云阳县律师
·
衡阳律师
·
海西律师
·
西青区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