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
违约金有什么分类 一、
合同中
违约金有什么分类
1、法定
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违约金为法定
违约金。法定
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
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
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
违约金比例。
合同对
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
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
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
合同的内容、
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
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
2、约定
违约金。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
违约金。约定
违约金是一种
合同关系,称
违约金
合同。这种
合同属从
合同。主
合同无效,
违约金
合同无效。
违约金
合同是诺成
合同,与定金
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约定
违约金又是一种附条件
合同,通常,
违约行为发生,
违约金
合同生效;
违约行为不发生,
违约金
合同不生效。
违约的种类繁多,
违约金
合同则有概括性和具体性之分。概括性
违约金
合同,指当事人对
违约行为不做具体区分,概括约定凡
违约即支付
违约金。具体性
违约金
合同,指当事人针对不同的
违约行为所约定的
违约金,如约定根本
违约违约金、债务不履行
违约金、债务部分履行
违约金、债务迟延履行
违约金。
二、
违约金有没有上限
违约金可分为法定
违约金与约定
违约金。法定
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
违约金;约定
违约金是指
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
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
违约金。如果
合同中只对
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
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
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
合同法》中关于承担
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
执行。如果
合同中没有规定
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
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
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
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
违约时应当根据
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
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
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
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其
违约赔偿为万分之二;买方
违约,定金不能收回,卖方
违约加倍返还定金等。一般涉及到开发商
违约的内容,赔偿的比例就较低。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以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
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应该是对
合同法
违约金过高的一个注解,而不是对
违约金比例的规定。
关于
合同中
违约金的类型,虽然常见的是两种,即法定
违约金与约定
违约金,但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混合
违约金的情况。而实践中,对于
合同违约金的标准,我国也是明确做出了上限规定的。若发现实际造成的损失过高或过低,则可以适当的要求增加或减少
违约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