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的
专利权的申请,应当依照合作者之间的
合同约定申请
专利,如果没有
合同或者约定,其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成果的
专利申请权属于合作者各方共同享有,如果其中一方或多方转让其
专利申请权的,合作的其他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的一方或多方放弃其发明创造的
专利申请权,可以由没有放弃
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行使
专利申请权,但是,在没有放弃
专利申请权的一方或多方经申请取得
专利权后,放弃
专利申请的一方或多人的发明、设计人可免费实施其
专利。 综上所述,合作发明创造
专利的申请权属合作各方共同享有,一方不同意申请
专利,另一方或多方不得申请
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