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房屋
拆迁的必经程序:
房屋
拆迁是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房地产开发等,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由建设单位对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拆除,对房屋的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给予一定补偿的行为。
根据《城市房屋
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必须遵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
拆迁申请,领取
拆迁许可证。
需要
拆迁的单位,应当将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拆迁方案、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落实证明向房屋所在地的县以上人民政府
拆迁主管部门提出
拆迁申请。经审核后发放房屋
拆迁许可证。必须向被
拆迁人出示房屋
拆迁许可证。
2、发布
拆迁公告。
拆迁单位领取
拆迁许可证后,应及时向
拆迁范围内的被
拆迁人宣告
拆迁决定、发布
拆迁公告。公告内容有
拆迁人、
拆迁范围、
拆迁期限等。
3、签订
拆迁补偿安置
合同。在
拆迁公告规定的
拆迁期限内,
拆迁人应当与被
拆迁人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就
拆迁安置有关事宜进行平等协商,签订
合同。
4、房屋
拆迁的实施。被
拆迁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自行搬迁,拒不搬迁的,
拆迁人可以申请强制搬迁。强制搬迁后,
拆迁人应向被
拆迁人出具搬迁验收单,然后组织对房屋拆除。
二.注意
拆迁补偿安置
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
1、
拆迁当事人及基本情况。当事人包括:①
拆迁人:是取得房屋
拆迁许可证的单位。②被
拆迁人:是被
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即对被
拆迁房屋拥有所有权的自然人或法人。③房屋承租人:是与被
拆迁人签有房屋租赁
合同的房屋使用人,在租赁关系没有解除且房屋所有人不能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合理安置的情况下,
拆迁人应与被
拆迁人、承租人一起签订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
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包括座落地点、结构、楼层、面积、质量、间数以及附属设施等。
3、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补偿时间。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应根据被
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
建筑面积等因素,以市场评估价格确定。产权调换,应按被
拆迁房屋和调换房屋各自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计算,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注意以下两种情况,不得选择补偿方式:①
拆迁非公益性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只给予货币补偿;②
拆迁租赁房屋,被
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
合同不能达成协议且被
拆迁人不能对承租人进行安置的,
拆迁人应当对被
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后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继续承租。补偿时间,一般应在
拆迁前一次性补偿。
4、房屋估价。不管选择哪一种补偿方式,都要对所
拆迁和所调换的房屋进行市场价格评估。房屋评估机构的选择,应由
拆迁人和被
拆迁人共同选定,如未达成一致意见,则由双方各提出一至两家评估机构,抽签决定。评估费用一般由
拆迁人承担。产权调换如双方就价格协商一致,也可以不进行评估。
5、
拆迁安置办法。安置是针对被
拆迁的承租人的,在被
拆迁人不能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且不能对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情况下,
拆迁人应当对承租人进行安置,可以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也可以提供周转房。
6、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业补偿费的支付。
拆迁应当对被
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
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
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因
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
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的停业补偿费。